在周朝剛建立的時候,井田制可以給周天子、諸侯帶來穩定的財富,但當分封制下的貴族越來越多的時候,這塊蛋糕就會越來越小...
井田制首廢於晉六卿中的趙氏商鞅變法吸收趙氏改革的經驗,並加以發展,在秦國境內正式廢除井田制,確認地主和地耕農的土地所有制,在法律上公開允許土地買賣,並將政府擁有的授田制度擴大,便於地主經濟的發展,增加地主政權的地稅收入...
而在當時王莽認為造成土地兼併如此嚴重的,就是因為自秦以來就開始實施的土地私有制造成的,所以如果要解決這個問題,就一定要需要先廢除掉土地私有制,然後用如同先秦之前所使用井田制來代替這個制度,當然由於此時的王莽是將所有的土地收歸國有,而非先秦那...
在“井田制”誕生、發展、較廣泛貫行的周王朝早期(公元前十一世紀中葉~公元前九世紀中葉),能夠或說“可能”比較規則劃分的田地,僅“部分適合”今關中平原和豫中平原,亦即西周王朝“王廷”直接控制的部分地方...
不允許土地自由交易、流轉、置換的井田制,看起來成為了土地兼併的剋星,復井田論者是在試圖透過政策強制性保障底層百姓生計...
雖然現代人已經不會覺得古代真的很美好,但“先賢”“理想制度”和“上古神器”這種觀念,卻也潛移默化地通過歷史的一次次尊古強化,流傳了下來...
讀史有感總結一下,生產力的提高,帶來了“井田制”的瓦解,“井田制”的瓦解帶來了土地所有制的改變、階級類別的改變以及社會主要矛盾的改變,這些改變最終導致奴隸社會的徹底解體,封建社會走上歷史的舞臺...
朱熹對於井田制的態度與張載及二程不同,他摒棄了不封建不井田,不足以法三代的言論,重點宣揚的是正經界與限田,透過計口授田的方式為民制產,抑制南宋時期的土地兼併,解決貧下民戶的土地問題...
不允許土地自由交易、流轉、置換的井田制,看起來成為了土地兼併的剋星,復井田論者是在試圖透過強制性政策保障底層百姓生計...
井井有條形容條理分明整齊劃一,有褒義的意思,後來又被引申為說話辦事有條理...
然,“背井離鄉”之“井”,並非指水井,而是“井田”的意思...
在西周,所謂“井田”就是具有一定規劃、畝積和疆界的方塊田...
孟子的這種主張,實質是仁政思想在財政上的體現...
從當時史書的記載中,我們並未看到井田制存在土地私有現象,在後代看來,統治階級自然是國家土地的所有者,但實際上,最初意義的私有,並非是土地,而是生活資料的私有...
井田制這個設計看起來很好,大家種自己的田,收自己的穀物,不用交稅,只需要共同輪番耕種公田即可,有什麼壞處嗎...
井田制是儒家最推崇的土地制度,認為堯舜禹的賢王時代曾經實行過,那時候天下的土地歸國家所有,分割成整整齊齊的井字型,中間一塊是王田,周圍是私田,百姓既要耕種私田,也要國家耕種公田,做到了國家和百姓都有足夠的糧食可收...
鐵製農具出現前,農民使用的勞動工具主要是石、骨、蚌、木製農具,從邏輯上看,西周已經進入了高度的文明社會,按理說應該有大量的青銅製農具,可在西周,青銅器是一種造價高昂的金屬製品,一般用於軍事武器和祭祀禮器...
不過分封制它並沒有起到穩定朝局的作用,真正在表面上起著實際作用的是統治者與諸侯關係的制度——井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