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是在授田制的實施下,農民可以從國家那裡獲得土地的使用權,但地主仍然可以透過一系列手段來迫使他們無法償還起租金或者稅賦,最後還是隻能乖乖到他們手上打苦工,一輩子被剝削壓迫...
從當時史書的記載中,我們並未看到井田制存在土地私有現象,在後代看來,統治階級自然是國家土地的所有者,但實際上,最初意義的私有,並非是土地,而是生活資料的私有...
在“井田制”誕生、發展、較廣泛貫行的周王朝早期(公元前十一世紀中葉~公元前九世紀中葉),能夠或說“可能”比較規則劃分的田地,僅“部分適合”今關中平原和豫中平原,亦即西周王朝“王廷”直接控制的部分地方...
讀史有感總結一下,生產力的提高,帶來了“井田制”的瓦解,“井田制”的瓦解帶來了土地所有制的改變、階級類別的改變以及社會主要矛盾的改變,這些改變最終導致奴隸社會的徹底解體,封建社會走上歷史的舞臺...
可以想象,當時的土地該是集體所有,農夫也隸屬於集體,用後來《詩經·小雅·北山》裡的話說就是“溥天之下,莫非王土...
但近代以來中國學者運用馬克思主義唯物史觀利用五種生產方式的理論來審視中國歷史,認為“封建”應該指地主剝削農奴為特徵的一種生產方式,這樣“封建”就從一種政治制度變為指一種生產方式...
孟子主張仁政,其精神是要求統治者實施惠民與保民的政策,要統治者愛民如子,時刻關心百姓的疾苦...
全新的土地制度加上全新的軍功激勵制度,秦國軍隊就不再是西周及春秋前期那種“兵農合一”模式了,摧毀“兵農合一”的,正好就是以《孫子兵法》為代表的兵家思想...
井田制而耕作的方式,是八家農戶先把公田上的農活給幹完了,確保了公田的產量之後,才能去私田上勞作,這就是保證舊貴族收入的一種有效手段,耕種者對於土地也只有使用權,而沒有所有權,正如孟子曾說:公事畢,然後敢治私事...
不允許土地自由交易、流轉、置換的井田制,看起來成為了土地兼併的剋星,復井田論者是在試圖透過強制性政策保障底層百姓生計...
井田制之下的百姓和封建貴族示意畫像插圖“井田制”限制耕種技術的發展但問題就在於“井田制”實則有著很大的侷限性,因為在“井田制”的推行之下,雖然土地可以再次擴張,藉以提升生產力,但是“耕種技術”卻不能再繼續發展...
西漢末年,儒生以劉歆為首,整理了一批儒家失傳經典,包括《周禮》、《周官》等,尤其是周禮,其中詳細整理了戰國以來關於“井制”的種種新說,歸納為十分精密的井田制,“乃經土地而井牧其田野,九夫為井,四井為邑,四邑為丘,四丘為甸,四甸為縣,四縣為都...
不光堯廟有堯井,在伊村,也就是帝堯出生長大的地方也有一口井,人們稱為“堯井”...
”學者秋風指出,相對於後世對農民實施的徵稅制度,井田制下的農民幫助統治者耕種土地的制度有一個好處,統治者與民同甘共苦...
而在西周初期的井田制就是當時的土地制度,也是最重要的經濟制度...
如果魏惠王追逐自身利益的同時,也保障臣下和百姓的利益,國家就不會分崩離析,孟子所擔心的“上下離心”就不會發生...
並且只收取得到的利潤的十分之一作為利息,而對於窮苦人家的喪葬費等費用不收取利息、這種貸款制度在我國古代是沒有的,要麼就是拿自己家值錢的東西進行典當,或者是把孩子買給大戶人家等一些買賣或者是換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