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行於商周的井田制究竟是什麼,又為何在春秋戰國走向了末路?

王者以民人為天,而民人以食為天。——《史記。酈生陸賈列傳》

一個國家要想長治久安,離不開保障民生,漫長的封建社會中,土地兼併困擾著歷代的統治者。過度的土地兼併,使得大量百姓失去賴以生存的田地,往往會引發嚴重的社會問題。

而面對土地兼併的問題,恢復井田制的構想,在漢代、唐代、宋代多次被提出。

那麼周朝的井田制是什麼?為何消亡多年後,後世之人仍然念念不忘呢?

盛行於商周的井田制究竟是什麼,又為何在春秋戰國走向了末路?

盛行於商周的井田制其本質究竟是什麼?

方里而井,井九百畝,其中為公田,八家皆私百畝,同養公田,公事畢然後敢治私事。——《孟子。滕文公上》

將田地透過灌溉用的水渠,和縱橫交錯的道路,劃分成一個個類似“井”字小方塊,是井田制說法的由來。

在井田制的規定中,土地分為兩種:公田和私田,兩者有著明顯的主次關係。

其一,耕農要優先耕種公田,公田耕種完畢,才可以耕種私田;其二,公田大多是平坦、肥沃,利於耕種的土地。私田則相反,大多是貧瘠、坑窪,難以耕種作物的土地。

盛行於商周的井田制究竟是什麼,又為何在春秋戰國走向了末路?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

井田制是以貴族階級為主導的,一種土地公有化的制度,周天子享有至高無上的地位,但土地的實際管理者,是分封制下的各級諸侯。

井田制下的百姓採用的是集體耕作方式,多家農戶一起耕種“公田”,只有“公田”耕種完畢,才可以耕種“私田”。在商周時期,缺乏鐵製農具和耕牛,一家一戶難以單獨完成農業生產活動,多家農戶合力耕種符合生產力發展現狀,井田制在周王朝得以貫徹。

井田制是一種土地國有化的分配方式,關鍵在於“公田”不可以私自交易、置換,土地兼併得到了有效抑制,百姓的土地使用權得到了保障。

西周井田制的盛行,和當時的落後生產力水平有密切的關係,稀少的人口耕種廣袤的土地,單家農戶又難以完成生產活動,是井田制存在的社會基礎。

井田制為何在春秋戰國時期走向了末路?

大約在春秋後期,鐵犁開始出現。戰國後期,鐵犁用於牛耕。——高中歷史教材

落後的生產力成就了井田制,而春秋戰國時代興起的“鐵犁牛耕”,則造就了井田制的消亡。

井田制存在的社會基礎是:一家一戶難以單獨完成生產活動,而鐵犁和牛耕的聯合,使得一家一戶可以單獨完成生產活動。

盛行於商周的井田制究竟是什麼,又為何在春秋戰國走向了末路?

民不肯盡力於公田。——《公羊傳》

“公田”雖然平坦、肥沃,利於耕種農作物,但也要承擔更多的賦稅與徭役。“鐵犁牛耕”興起之前,百姓無法以“一家一戶”為單位完成生產活動,因此“公田”是他們耕種的首選目標。

儘管耕種“公田”要承受更多的賦稅,但相比之下“私田”難以產出,遠不如耕種“公田”來的划算。

而春秋戰國時期,“鐵犁牛耕”極大地促進了農業生產力的發展,百姓有了大面積開闢荒蕪的土地的能力。

“私田”成了他們的首選目標,

“一家一戶”開闢荒地,耕種之後可以獲得更豐厚的回報。“公田”耕種積極性的下降,大量“私田”賦稅過輕,過大的財政壓力,對國家新的賦稅制度提出了現實要求。

履畝而稅/用田賦/初稅畝

“公田”無法滿足國家財政需求,大量興起的“私田”,就成了更改稅賦制度的首要目標。

魯國最先推行了“初稅畝”,不管是“公田”還是“私田”,只要是耕種的魯國土地,都要向承擔魯國賦稅義務。之後楚國、鄭國先後效仿,以達到充實國庫的目的。

這種以田畝數量為徵稅依據的制度,在獲得更多的稅源同時,也保障了私有的土地制度。

盛行於商周的井田制究竟是什麼,又為何在春秋戰國走向了末路?

不易之地家百畝,一易之地家二百畝,再易之地家三百畝。

而晉國首推的允許土地交易的制度,徹底擊碎了井田制存在的社會基礎,它在法律基礎上承認了土地交易的合法性。

生產力的發展,使“一家一戶”開闢大量“私田”,“私田”獲利高於“公田”。收益的對比與律法的許可,使得井田制迅速沒落,新興的土地私有制取代了井田制。

復井田論於漢代、唐代、宋代的曲折發展

故理民之道在於節用尚本,分土井田而已。——《鹽鐵論。園池》

西漢的“鹽鐵大會”上,面對土地兼併的現狀,恢復井田制的言論塵囂而上。

他們主張透過生產資料土地重新迴歸公有,保障底層民眾的生活,穩定社會秩序,緩和階級矛盾。

桑弘羊對此提出了不同的見解:“民富何必曰井田”。他維護了封建地主階級的利益,透過使百姓富足的美好願景,駁斥了恢復井田制的言論,對於土地兼併問題選擇了迴避。

盛行於商周的井田制究竟是什麼,又為何在春秋戰國走向了末路?

齊民財之豐寡,正風俗之奢儉,非井田實莫由也。——《昌言。損益》

均田制興於北魏,而亡於唐中葉,井田制再次成為了討論的焦點。

長期的社會發展過程中,百姓處於弱勢地位,他們的合法耕地漸漸被豪強兼併。而喪失了賴以生存的土地,大量百姓就沒有了生存資料來源,

尖銳地階級矛盾和社會矛盾,使得抑制土地兼併成了當務之需。

不允許土地自由交易、流轉、置換的井田制,看起來成為了土地兼併的剋星,復井田論者是在試圖透過強制性政策保障底層百姓生計。

但相較於周代的落後生產力和生產方式,唐宋年間根深蒂固的土地私有制,以及“一家一戶”的耕作模式,使得井田制的推行遭受了莫大的阻力。

盛行於商周的井田制究竟是什麼,又為何在春秋戰國走向了末路?

土地兼併問題是貫徹整個封建時代的大問題,而解決這個問題無非兩點入手:其一,發展生產力,其二,改變固有的生產關係。

每當土地兼併嚴重,社會矛盾激化時,恢復井田制的言論便會塵囂而上。駁斥者大多利用發展生產力,才是保障民生之本的美好願景,去掩蓋嚴重的土地兼併問題。

春秋戰國時代生產力的發展,使得井田制存在的社會基礎蕩然無存,就是復井田論難以變為現實的關鍵所在。

但土地兼併的現狀,使得憂心如焚的智者們,將目光再次放到了生產關係之上,難以實現政治理想的復井田論者,註定在這條道路上會走得相當曲折、坎坷。

參考資料:

《史記。酈生陸賈列傳》、《孟子。滕文公上》、《公羊傳》、《鹽鐵論。園池》、《昌言。損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