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實際操作中羈押期限有可能會更長,因為檢察院移送審查起訴結束後到人民法院立案以及被告人上訴到二審法院立案,這兩個階段的期限在《刑事訴訟法》中並無明確規定,因此,在實際操作中,這兩個階段的時間並不能確定,所以把這段時間計算上的話,實際的羈押時...
取保候審是我國刑事訴訟法中規定的一種強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後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隨...
最高院在1983年作出的【83】法研字18號《關於人民法院審判嚴重刑事犯罪案件中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答覆》中,針對刑法的有關規定,作出進一步的解釋,即:人民法院對審判時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
甚至有些民眾認為,這次徐宿良只需要交保證金就能出來,是不是法院也多少有貪了...
如果沒有什麼特殊的情節,比如持刀傷人或者屬於前科、累犯之類的話,即便沒有取得被害人的諒解,一般情況下最多隻會判處1年6個月的有期徒刑...
改變“以捕促賠”“以捕促調”的工作模式,構建輕微刑事案件賠償保證金提存機制,對認罪認罰、有賠償意願,但暫時無法達成和解協議的犯罪嫌疑人,向辦案單位繳存一定數量的保證金後,可視情況令其在非羈押狀態下進行刑事訴訟活動,並建議適用緩刑...
逾期拘留嫌疑人和被告不僅影響政治法律機關執法的嚴重性,阻礙刑事訴訟活動的順利進行,而且嚴重侵犯了嫌疑人的合法權益,是司法不公正的重要原因...
檢察院在第二個階段對案件事實及證據進行核實,如果檢察院認為構成犯罪的,依法代表國家向法院提起公訴,並同時提出量刑建議...
對於因犯罪嫌疑人被突然羈押時,不得不扣押的與案件無關的物品、檔案,可以透過公安機關的承辦人員或聘請律師從看守所代為提取出來...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犯罪嫌疑人可以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的規定延長期限屆滿,仍不能結束調查,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延長兩個月,即調查拘留期限可以達到七個月...
1、法律定義不同管制:是刑法規定的五種主刑之一,由人民法院判決對犯罪分子不予關押改造,但限制其人身自由,交由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監督改造的刑事處罰,是刑罰主刑中量刑最輕的一種...
檢察院批准逮捕,那麼犯罪嫌疑人將會被延長羈押期限至法院的審判,最終由法院定罪量刑...
第二:拘留所是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設定的,看守所依據的是《刑事訴訟法》、《看守所條例》的相關規定,故法律依據也有所不同第三:看守所是對罪犯和重大犯罪嫌疑分子臨時羈押的場所,是羈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機關,而拘留所的拘留行為...
一般來說,家屬會收到偵查機關出具的刑事拘留通知書,但實踐中常常出現犯罪嫌疑人為了避免家人擔心而填寫錯誤的聯絡地址,導致家屬無法收到郵寄的拘留通知書...
之所以這樣規定,是因為在判決之前先行羈押屬於剝奪人身自由,而管制只是限制人身自由...
我國法律沒有直接規定看守所羈押期限,但對每個階段及情況作了具體規定,一般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羈押時間不超過8個月零7天...
在喀喇沁旗服務九個月時間裡,高巖律師以良好的工作態度及法律專業的水平,以優質的法律服務贏得了當事人的滿意和尊重,進一步提升了“1+1”中國法律援助者行動的影響力,樹立了良好的志願律師形象,踐行著志願者“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精神,贏得了...
有一種監視居住,如果可以輕而易舉的免費享受,這往往意味著他/她寧可完全失去人身自由地想待在看守所,也不願享受這種免費的指定監視居住,這是因為辦案機關在利用指定的“居所”辦案,既可有足夠的便利、封閉條件獲得嫌疑人的口供,阻礙律師會見,又可以彌...
二、一審處緩刑,如果已經辦理取保手續,如果判決書生效後十日內上訴,儘管不加刑,但被告很有可能被收監等候二審開庭《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六條的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辯護人、近親屬上訴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
脫逃罪構成要件一、脫逃罪基本概念本罪是指依法被關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從羈押、刑罰執行的場所或者在押解途中脫逃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