戎馬喀喇沁奉獻錦山城記“1+1”中國法律援助志願者律師--高巖

“1+1”中國法律援助志願者律師高巖,1992年畢業於遼寧大學法學專業,1994年取得律師資格,2002年取得三級律師職稱,已經從事律師工作28年,代理過刑事、民事、行政、仲裁、非訴訟代理等不同法律專業領域的案件。

自2018年開始,被司法部遴選為“1+1”中國法律援助志願者行動的志願者律師,2019年被評為全國法律援助先進個人,志願服務事蹟在司法部官網及法治日報等媒體廣泛報道。

戎馬喀喇沁奉獻錦山城記“1+1”中國法律援助志願者律師--高巖

2021年7月高巖律師被司法部派遣到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喀喇沁旗從事法律援助律師工作。在服務期間,她受理了法律援助案件及認罪認罰見證案件共85件,辦結80件;接待法律諮詢(來訪、來電)500人次;代寫法律文書10餘份。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同時發揮自身特長,積極做好“+1”大學生志願者司冬雪的傳幫帶工作。

上門服務暖人心·訴費免交國法情

70多歲的申老漢身患殘疾,2021年10月22日因贍養問題電話申請法律援助。高巖律師承辦此案後考慮老人行動出行不便,決定開展上門服務。她和“+1”大學生志願者司冬雪迅速來到幾十裡之外的老人住所地見面,詳細瞭解了老人的實際情況和具體訴求,核查、收集了相關證據材料,當場受理該贍養糾紛的法律援助案件。整理好案件材料後,高巖律師第一時間趕到法院立案。併為老人代書了“免交訴訟費申請”。高巖律師認為,如果透過判決的方式結束案件,會讓原本的親情關係變得生硬和不和諧,不利於老人日後的生活和親情關係。於是,高巖律師在庭前和庭審中積極溝通老人子女,做他們的思想工作,從法律、道德和親情的角度讓老人子女認識到贍養老人不但是法律上應盡的義務,更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經過不懈努力,此案最終以調解的方式結案。老人拿到贍養案調解書時非常激動,感謝政府的關懷,更感謝援助律師高巖的幫助,同時也感受到法律援助的溫暖,法律的公平正義。

戎馬喀喇沁奉獻錦山城記“1+1”中國法律援助志願者律師--高巖

人間大愛是母親·法律援助促親情

“高律師,我的變更撫養權的案子下月9日開庭,您能出庭幫我打贏嗎?”何女士焦急地問高巖律師。何女士三年前與前夫離婚,法院判決女兒由男方撫養並承擔全部撫養費。但五歲的女孩更願意留在母親身邊,母親決定無論多難都要把孩子的撫養權要爭取過來。受理該案後,高巖律師認真分析案情,告知了其訴訟風險及收集到的相關證據,透過高巖律師的安慰和法律分析,何女士原本焦急的面孔漸漸舒展開來。庭審質證及辯論中,父親不肯變更撫養權,高巖律師舉出有利於子女成長的證據:母女共同生活的社群證明;外婆、外公、鄰里、同學的證言;孩子日常生活的影片……,有理有據地論證了變更撫養權的事實依據。經法院審理,最終判決何女士勝訴,孩子如願以償地回到了母親身邊。此案中,高巖律師在無法實現和對方調解的情況下,透過收集對何女士各種有利證據,最終幫助何女士實現和女兒的團圓夢。

戎馬喀喇沁奉獻錦山城記“1+1”中國法律援助志願者律師--高巖

急當事人所急 ·法援為民排憂

2006年3月,陳某某在趙某經營管理的磚廠打工,至2013年磚廠轉讓給趙某的兒媳註冊成立了新的磚廠,趙某未按約定支付陳某某的勞動報酬,多次討要勞動報酬未果,2021年10月趙某給陳某出具了欠條,但工資卻並未給付。2021年11月陳某某到法律援助中心尋求幫助。高巖律師接到中心指派後,即刻前往旗勞動監察大隊調取證據,認真研究案情、代書訴狀,將趙某及新的磚廠均列為被告。經過庭審的舉證、質證、抗辯,由於代理意見抓住原磚廠在轉讓時未進行清算且是無償轉讓,新磚廠承接了原廠的資產繼續經營這一關鍵環節,準確提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時間效力的若干規定》及《民法通則》的新舊法律的有利選擇適用,最終案件勝訴,一件拖欠了十餘年的農民工工資案件得到了法律的確認,陳某某也獲得了拖欠十餘年的勞動報酬97200元。

戎馬喀喇沁奉獻錦山城記“1+1”中國法律援助志願者律師--高巖

注重程式一絲不苟·保障被告合法權益

高巖律師在辦理每一起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時都認真閱卷,多次會見被告人,努力找到對其有利的證據。在辦理當地法院通知辯護郭某某等3人開設賭場一案中,高巖律師在閱卷時發現被告人郭某某“抓捕經過”、“到案說明”及“拘留證”在時間上不相一致:郭某某系被從遼寧省某市看守所(羈押)押解到案的,本案中的拘留時間認定為現羈押場所,卷宗內容沒有記載郭某某在異地被羈押的時間。會見被告時,高巖律師詳細詢問郭某某,發現郭某某的羈押時間少計算7天,這涉及到被告人刑期計算的問題。就此高巖律師在庭前便與審判長及公訴人溝通,庭審審理查明,郭某某確係異地轉羈押到案。高巖律師當庭提出休庭核查證據,審判長同意律師的建議,即刻休庭,與遼寧看守所進行影片通話,在審判長、公訴人、被告人、辯護人、看守所幹警的共同在場(影片)的情況下,核查出了羈押日期。據此,此案當庭宣判,被告人的刑期以高律師提出的核查證據全部計算,巧的是,羈押期限正是刑期執行完畢時間,宣判後,郭某某被當庭釋放。郭某某難以置信的站在法庭時問“我真的到期了嗎?”,得到肯定答覆後,他深深地給法官和高巖律師鞠躬道謝。

開展普法宣傳·撒播法治種子

高巖律師積極參與當地普法宣傳工作,進行普法宣傳、講座、授課30餘場次;到商業街宣傳《法律援助法》;為調解員、幹部、群眾講解《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提高法治意識同時提升調解員工作能力;普法宣傳到企業,為依法治企樹立了法治意識和守法誠信的法治目標。高巖律師積極參與法律顧問工作,當好政府的參謀助手,參與信訪評議10餘次。高巖律師的工作得到了各方面的充分肯定,喀喇沁旗司法局領導稱讚到:“高巖律師的到來給喀喇沁旗法律援助及依法治旗的工作帶來了莫大的改變,喀旗群眾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意識有了明顯提升”。

在喀喇沁旗服務九個月時間裡,高巖律師以良好的工作態度及法律專業的水平,以優質的法律服務贏得了當事人的滿意和尊重,進一步提升了“1+1”中國法律援助者行動的影響力,樹立了良好的志願律師形象,踐行著志願者“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精神,贏得了當地群眾、旗司法局領導及有關單位的信賴、好評和肯定,也得到了當地公檢法部門的讚譽。

自治區法律援助中心

赤峰市法律援助中心

供稿

【來源:內蒙古司法廳】

宣告:轉載此文是出於傳遞更多資訊之目的。若有來源標註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絡,我們將及時更正、刪除,謝謝。 郵箱地址:newmedia@xxc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