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和拘留所有什麼區別?都關押什麼樣的人?

看守所和拘留所有什麼區別?都關押什麼樣的人?

拘留所,是指公安機關依法將特定的人短時間拘禁留置的場所

而看守所羈押的是依法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以及餘刑一年以下的已決犯,所以是具有刑事羈押機關的性質。

看守所和拘留所有什麼區別?都關押什麼樣的人?

拘留所與看守所有的不同點,主要體現在

以下幾個

方面。一、法律性質不同,

、法律依據不同。

、使用目的不同,

期限不同。

第一:

拘留所內的拘留有很多種,刑事拘留是刑事訴訟中的一種強制措施

;行政拘留屬於治安行政處罰;民事拘留屬於司法行政性質的處理,是民事訴訟中的一種強制措施,兩者的法律性質不同也就造成了,被拘留後造成的嚴重情形也是不一樣的。

第二:

拘留所是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設定的,看守所依據的是《刑事訴訟法》、《看守所條例》的相關規定,故法律依據也有所不同

第三:

看守所是對罪犯和重大犯罪嫌疑分子臨時羈押的場所,是羈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機關,而拘留所的拘留行為是對嚴重違反民事法律規範的行為人的人身自由加以短期限制的一種懲罰方法。它是民事制裁中最為嚴厲的懲罰措施。

第四:

的民事拘留最長

15天,刑事拘留最長是37天,行政拘留單次拘留最長是15天,而看守所就是刑期在1年以下已經被判處實刑的罪犯。

再給大家舉例說明一下,開庭過程中你擾亂法庭秩序了,你最後被拘留這個是拘留中的民事拘留,關押在拘留所,你在外面打人了但是不構成輕傷,這個拘留是行政拘留,關押在拘留所,而我們上面說的刑事拘留雖然也帶有拘留兩個字,但其實質上是關押在看守所,關注王律師為你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