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第七條規定:“是否構成侵害名譽權的責任,應當根據受害人確有名譽被損害的事實、行為人行為違法、違法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有因果關係、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來認定...
溫律說法:透過網路曝光他人的聊天記錄是否構成侵犯他人的隱私權和名譽權,區分的關鍵在於公開宣揚的內容,如果曝光的聊天內容屬實,且曝光聊天記錄的行為確有隱私被損害的事實發生,則可能會涉嫌侵犯他人隱私權...
第三個故事,死者名譽權案件的啟發,是讓我們相信,法律和人都會進步的,隨著時代的進步而進步...
王寶強和前妻馬蓉已經正式離婚多年,但是關於兩人的種種爭議卻從未間斷,王寶強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起訴了多位侵犯其名譽權的網友,隨著最後一起名譽權官司的宣判,王寶強打贏了所有的名譽權官司,多名被告不僅要道歉,要還面臨經濟賠償...
影片配有文字說明“被強制消費了”,其文字主要是陳述購買經過及購物體驗,並無故意扭曲事實,侮辱、誹謗原告的行為,該作品也沒有大量針對原告商店的惡意評論,實際上沒有損害到原告的名譽,被告呂某釋出抖音平臺、微信朋友圈上的照片、短影片沒有侵害原告的...
本案中,雖然明星王某主張愛美公司未經許可擅自使用其肖像宣傳美容服務等行為造成其社會評價降低未獲法院支援,但愛美公司擅自使用他人肖像用於商業宣傳的行為亦構成對王某肖像權的侵害,愛美公司亦將承擔相應民事責任...
企業名譽權受到侵害,一般情形為,侵權方捏造並散佈某些虛假的事實,破壞企業法人名譽,或者毫無根據、捕風捉影、四處宣揚企業不實資訊,如謊稱產品服務質量低劣,用非公正的評論惡意詆譭企業從而降低企業的社會評價...
法律規定以書面、口頭等形式宣揚他人的隱私,或者捏造事實公然醜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他人名譽,造成一定影響的,應當認定為侵害公民名譽權的行為...
法院判決 構成侵權,應賠精神損害撫慰金海滄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小麗將印有侮辱、誹謗內容的錦旗寄給小珍,在公共場所張貼侮辱、誹謗小珍的傳單,主觀上具有對小珍的名譽進行毀損的惡意,客觀上實施了侵犯他人名譽權的行為,應當承擔侵權的民事責任...
上述行為中,因當事人存在主觀過錯,構成了侵害隱私權的行為,侵權者可能要承擔停止侵害、賠禮道歉、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等法律責任...
法院判決構成侵權,應賠精神損害撫慰金海滄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小麗將印有侮辱、誹謗內容的錦旗寄給小珍,在公共場所張貼侮辱、誹謗小珍的傳單,主觀上具有對小珍的名譽進行毀損的惡意,客觀上實施了侵犯他人名譽權的行為,應當承擔侵權的民事責任...
李冰冰也是名譽權被侵害較多的明星之一5)侵害名譽權的違法成本太低按照我國法院目前的主流觀點,以及相關法律規範對於承擔民事責任的具體規定,網民的侵害明星名譽權的行為被法院認定的,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一般為賠禮道歉,並賠償一些基本的損失...
法律分析文章的最後,討論一下這起事件中的法律問題:1、潘長江直播賣酒是否存在違法行為:很多人認為,不論怎樣,潘長江直播間銷售的酒水高於市場價,還聲稱是市場最低價...
”爭議焦點:網路辱罵也需要提交書面證據證明曾某還認為,史某作為業代會的總組長,因不滿曾某為維護廣大業主權利對其損害業主權利的行為進行數次公開反對,並多次在開業主大會時公開辱罵本人“曾瘋子”等侮辱性語言,更是透過其她人的手機在QQ群裡發語音辱...
2020年11月有一個案例,廣東英德市民徐某發現其在建材店訂購的陶瓷出現破裂,認為瓷磚質量有問題,雙方協商不妥產生糾紛,徐某在微信朋友圈、業主群釋出訊息“吐槽”商家,也被商家以侵害名譽權為由訴至法院...
2018年4月11日,有媒體報道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已經正式受理王寶強與馬蓉離婚(上訴)案,以及馬蓉起訴王寶強名譽侵權(上訴)案,王寶強書面向法院申請,公開開庭審理離婚案與名譽權案...
常言道“禍從口出”,不論是當眾辱罵他人,還是在網路平臺對他人進行侮辱、誹謗,一旦對對方的社會評價造成負面影響,將據實承擔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我不是華晨宇肚子裡的蛔蟲,真的不知道他有沒有整容,但是工作室已經以侵犯名譽權的行為告了爆料人,又有人說告侵犯名譽權就是等於實錘整容嘛...
有律師對這個問題進行了解讀,律師函沒有強制執行力,主要起到警示作用法律預判,而發出律師函的本人及律師,要保證律師函所宣告事件真實性,如內容存在故意失實與事實不符,那麼律師跟本人都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所以,從法律上來說,李小小的行為並沒有侵犯張某的名譽權,不應當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