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虹口法院經審理查明,2018年12月至2019年7月間,被告人黃毅清經事先與購毒人員餘某某聯絡,在其家中及其居住的小區附近,先後5次將5包共計約80克“冰毒”販賣給餘某某...
為形成強勢地位,樹立非法權威,該犯罪組織以暴力、威脅、恐嚇等手段,在石嘴山地區多地多次實施開設賭場、詐騙、敲詐勒索、尋釁滋事、非法拘禁、故意傷害、妨害公務等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
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款:放火、決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文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收購,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第一款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後朱某琦、夏某輝的妻子張某(另案處理)等5人陸續加入該團伙,直至5月8日,上述人員先後在宣州區、績溪縣、黃山市徽州區、浙江省衢州市等地城區,分成三組做“地推”活動,以贈送毛絨玩具為誘餌,用上線提供的微信群二維碼,拉人掃碼入群,然後指示其將微...
簡要案情某日0時許,被告人陳某、陳某、徐某等人與被告人朱某紅、王某、焦某、盛某、張某、楊某、賈某等人在某KTV各自唱歌娛樂期間,朱某紅因誤將陳某當作上級公司的同事而為陳某付100餘元酒資等瑣事與陳某發生爭執,王某隨即率先動手毆打陳某,其餘雙...
因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持有槍支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妨害作證罪、偽證罪、非法採礦罪、敲詐勒索罪、詐騙罪、職務侵佔罪,被告人劉世星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五、結語辯護律師能否在會見中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有效的法律幫助,直接關係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對涉案犯罪行為的認識,影響到訊問筆錄的內容,進而影響到案卷材料所呈現出來的事實,最終將影響案件的處理結果...
交6000元“學費”製作假幣網路售賣交易時被警方擋獲2021年5月上旬,被告人李某與其朋友張某乘坐飛機到河南省鄭州市,以人民幣(以下幣種同)6000元的價格從一個外號為“變色龍”的人員處學習偽造貨幣技術,併購買了20元面值人民幣的假幣電子模...
有天,小敏竟發現魏某某趁其睡著時,私自解鎖她的手機,將她賬戶中的2000元錢轉到了自己賬戶中...
本院認為,原判認定上訴人魯某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證據不足,原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
退庭後,辯護律師把被告叫到走廊上吼:畜生,你要不會撒謊,為啥要請律師...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覃某純、廖某、羅某經常聚集在一起,時常糾集其他成年人或未成年人,在其居住地柳江區基隆開發區及周邊地區,多人多次實施聚眾鬥毆、故意毀壞財物、尋釁滋事、故意傷害、盜竊、吸毒等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擾亂社會、經濟秩序,造成...
被告人最後一筆詐騙是在2020年2月5日,被告人張某甲以有能力為周某丙辦理工作為由,騙取被害人孫某某1008元...
吉林良智律師事務所 楊雪豔但是如果說雙方沒有協商一致,而一方以這個威脅、恐嚇、要挾等等這樣的方式,去要這個分手費的話,就有可能會涉及到敲詐勒索的問題,如果要是涉嫌敲詐勒索,那有可能會觸犯刑法相關的規定,會受到法律的懲罰...
9月8日,記者從成都鐵路運輸第二法院獲悉,近日,成鐵二院開庭審理的一起幫助資訊網路犯罪活動罪案件庭審現場,1994年出生的被告王某某後悔不已,自己竟然成了詐騙團伙的“幫兇”...
(本文作者王旭東律師,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律師,北京刑事律師,專注於證券法律服務、企業家犯罪刑事辯護)《刑法》第七十二條規定:“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
被告人李某某,女,1973年出生,漢族,小學肄業,無業,戶籍所在地貴州省貴陽市息烽縣,住息烽縣**鎮**村**隊**,因涉嫌傳播性病罪,於2019年6月13日被息烽縣公安局刑事拘留...
湖南法院網訊 近日,常寧市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宣判被告人彭某某毆打出警民警妨害公務一案...
(不能簡單以破壞認罪認罰制度的實施、不利於效率價值的實現為依據認為量刑不當而提起抗訴,因為這些理由都不屬於犯罪嫌疑人社會危害性、人身危險性的範疇,不能作為加重或者減輕刑罰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