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新時代的觀點,申論管仲變法的背景、思想和方略

春秋時期法家代表人物管仲,與周王室同宗(管仲姬姓,管氏,名夷吾),其是自周公旦後又一位偉大的政治家。

而至於管仲所處的時代,簡單來說,就是原本週公所創立的封建貴族分治制度,此時已幾近崩潰狀態,畢竟隨著時代的變遷和血緣關係的疏遠,致使本就疏漏簡率的禮制和封建制度,幾乎失去了作用。

況且由於中原承平日久人口激增的原因,導致採用固定份額分配措施的井田制度,已無法滿足飽和人口以外新增人口正常生活需求,如此下來,就造成了社會上貧富懸差過大的現象發生,從而激化了社會矛盾,並且致使社會秩序處於崩壞狀態,與此同時也給了戎狄荊蠻伺機入侵的機會。

用新時代的觀點,申論管仲變法的背景、思想和方略

而至於管仲變革政治思想的形成,主要是由於周公的制度,已不再適用於新時代發展了。而散漫不整的封建貴族分治制度和疏漏簡率的禮制制度,其在新時代下所呈現的弊病,也必然會導致統一嚴整的法治變革的出現。

管仲的政治思想,其實就是要建立一種嚴整統一的法治制度,從而形成以國君為絕對核心的集權國家。簡單來說,就是摒除傳統的貴族分治政制,而採用新型的君主集權政治。在《管子》一書中,就專門論述了國家的起源,其核心思想為必須要有完整的君權(現代意義的中央政府)和嚴格的統治(法治思想),一個國家才能真正成立。

管仲的政治思想簡述如下:

在《管子》君臣篇下和正世篇中,都嚴明瞭國家建立的本旨,就在於禁強除暴、使民安養,如若不能做到禁強除暴,那麼民眾必然對國家失望滋生不滿情緒,甚至會起而作亂,恐怕最終國家將會滅亡。而至於如何才能禁強除暴呢?管仲提出了一個“法”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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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管仲提出的“法”,主要在《管子》法法篇、禁藏篇、法禁篇和明法篇中多有提及,在這些篇章中,專門解釋了法的效用就是作為上下行動的唯一準繩,其次管仲也專門講述了法治的目的:第一就是使民安養,第二在於使民用命。

管子實行法治的目的,就在於讓齊國上下一心,與此同時只要一視同仁,根據法律不論尊卑地予以賞罰,就可以讓民眾視統治者為家人,那麼國家可大治,征戰可大勝,退守可以固,最終天下可定。只要採用這種辦法治理國家,往大了說可以稱王,往小了說可以稱霸,而這也是多數國家統治階級所衷心祈求的。

管仲變法的核心除了法治外,還有與法治同樣重要的富治。其實管仲變法,並不片面的要求民眾守法,他認為國家必須做到讓民富足,這是國家應盡的義務。

用新時代的觀點,申論管仲變法的背景、思想和方略

管仲的富治思想,也在《管子》中的治國篇、牧民篇、權修篇、立政篇、八觀篇、侈靡篇和五輔篇中多有提及,以上諸篇言論,闡明瞭富民的必要性。

管仲認為透過觀察國家民眾財產是否富足,就可以知曉這個國家究竟是存是亡,而他的“富治思想”,也是他擔任齊國國相時,齊國富強的根本因素。

管仲確有王霸才幹,他見中原混亂,戎狄荊蠻入侵,深知此時乃救亡圖存的關鍵時期,故他先採取措施讓齊國強盛,然後才領導中原諸侯作廓清環宇之舉。

用新時代的觀點,申論管仲變法的背景、思想和方略

管仲之所以沒有在公子糾死後自戕或避世,就是因為他深知齊國與華夏的存亡延續,遠遠重於公子糾一人的身死族滅,而管仲的這種思想在《管子·大匡篇》中有所記載(具體內容我就不寫了,大家可自行檢視)。

由此可見,管仲實為有宏偉遠大抱負的大政治家,他的舉措自屬不同凡響,絕對不是世俗阿諛以取悅者可以比擬的。

而至於管仲的圖強方略,簡述如下:他深知欲匡定華夏,必須要先讓齊國強盛,後外借諸侯。

若想團結諸侯,必須要提出一個能讓諸侯共同努力的目標,那就是“尊王室,攘夷狄,繼絕世,舉廢國”。而齊桓公能在管仲生前按照他的方略行事,所以才能九合諸侯,一匡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