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這件事不斷被傳播,網上的爭議也愈演愈烈,在眾多網友看來,這房子是人家的,戶主有權利選擇拆與不拆,開發商談不攏就強拆手段過於強硬,如果不慎發生意外,後果不堪設想...
代某認為在沒有補償的情況下強制拆除其房屋的行為是違法的,於是找到了專業的王律師,向法院起訴,請求確認當地鎮政府、縣政府和縣自然資源局強制拆除的行為違法...
大年初二,筆者有幸去到貴州省羅甸縣紅水河鎮走親戚,見到紅水河鎮那美麗如畫的風景本來非常開心,但聽說親戚韋盆挨非法強拆了房子又得不到及時賠償,心情就急轉直下,變得不開心了...
四、案件總結本案中,拆遷部門在與陳某未達成並簽訂補償協議的情況下,擅自委託鑑定機構對陳某房屋進行鑑定,且未依法對陳某修繕房屋提供支援,甚至以沒有許可手續為由阻止陳某加固房屋,之後,又完全忽視了之前的危房鑑定程式,將危房與違建混為一談,實屬違...
從上述的法律規定中我們可以看到,房屋被違法強拆後,給予被徵收人的賠償除了被徵收房屋價值的損失、安置補助費、搬遷費之外,還應當賠償當事人停產停業損失費、停產停業期間產生的各項費用(如留守值班職工人員的工資、水電費、保管費、承包費、合理的房屋場...
最高院認為:尚某向區政府提出恢復房屋原狀的請求,區政府作出被訴《回覆函》,以土地被徵用為由對其請求不予支援...
2020年9月,拆遷部門以趙某房屋存在安全隱患為由,將趙某的房屋定性成危房,進而實施了強拆房屋的行為,趙某財產損失慘重,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趙某遂委託律師提起本案訴訟,請求判決確認拆遷部門強拆行為違法...
庭審中,拆遷部門辯稱:“本次專案建設所佔用陳某廠房地塊,含部分道路用地,該部分地塊雖然在陳某工業用地證載範圍內,但陳某對此並不享有獲得拆遷補償的權益,我方作出的《通知書》與之後強拆清場的行為合法,請求判決駁回陳某的訴訟請求”...
這種情況下的強拆違法如何賠償,根據河南省高階人民法院的指導意見,賠償請求人提起訴訟要求賠償房屋價值損失的,法院可結合違法拆除房屋的目的、賠償請求人實際損失情況等因素,在徵收補償決定確定的房屋價值基礎上適當上浮,上浮幅度原則上在百分之十以內...
我們的房屋建成後也交納了違章押金等費用,多年來也從未對我們房屋進行任何的調查,可為何如今鹿城區濱江街道的領導周某在沒有任何合規拆遷文書和走審判程式的情況下,直接組織並指揮共300多名人員(其中還包含了些許社會人員在內),直接加入了強拆隊伍...
徵收實踐中,在還未達成一致補償協議的情況下,房屋被違法強拆、偷拆的情形非常多,這嚴重損害被徵收人的合法補償利益...
如果不具有強拆主體資格,沒有履行法定強拆程式,強制拆除了被徵收人的房屋屬於違法強拆,我們可以依法維權...
在過去很多年裡,我國農村相對落後,農民生活在貧困潦倒中,那些衣食堪憂的歷史歷歷在目,因此那時候對宅基地建房管理鬆散,這是由特殊的歷史國情造成的,這也形成了如今很多的農村房屋建築千奇百怪的樣子,甚至有的地區的房屋與如今高速發展的現代化格局格格...
本案中,相關部門在與黃先生就補償事宜未達成一致意見,被徵收人未得到實質性安置補償的情況下,便強制拆除了被徵收人房屋,其行為已然侵害了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被徵收人請求賠償的,相關部門應當予賠償...
二、案件審理過程被告縣政府稱其並未實施案涉強拆行為,是村委會因進行舊村改造的需要,在95%以上的村民自願簽署補償安置協議且已履行將房屋拆除的情況下,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十條、《河北省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的規定,提出收回個別相關村民宅...
因為房子被強拆後,武漢65歲老人舒某持刀刺死兩名拆遷人員...
所以在房屋被強拆的情況下,被拆遷人的房租損失是必然存在的,應當根據人口數目以及房屋大小、所在地區等因素綜合判斷房租損失,而在本案中,人民法院酌定行政機關以每月900元的租金損失為標準賠償原告...
而居委會和村委會不是行政機關,根本沒有實施強拆的資格,即使是受房屋徵收部門的委託,實際實施了強制拆除房屋的行為,也只能以委託機關房屋徵收部門為適格的被告...
1、在房屋被拆遷之前一定要收集儲存自己房屋/土地的相關證件證明,主要用於證明房屋/土地屬於自己的合法使用,更應該關注徵收拆遷領域的法律法規做到心中有數,知道自己的房屋/土地是否合法補償標準等,還需要被拆遷人收集每次和拆遷方商談時的語音、影片...
很多地區隻手遮天心情好要強拆心情不好更要強拆,從來沒有考慮過拆遷戶的生活及感受,為了自己的一己之力肆無忌憚,當百姓以命相搏時不管什麼專案什麼理由的強拆都必須停止,如果生命的終結都不能阻擋強拆的腳步以後的拆遷路不會平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