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不少拆遷方會使用例如斷水、斷電、斷路等影響被拆遷人基本生活,針對被拆遷人的家庭情況施加限制升學、就業、升職等額外的行政壓力,或者虛假承諾哄騙被拆遷人“先簽協議再商議補償”等各種各樣的伎倆,促使被拆遷人在拆遷協議上簽字...
此外,被拆遷人對房地產評估機構的瞭解有限,所以很難選出最能對房屋拆遷補償價格進行合理、公正地估算的評估機構,並且真正參與投票的被拆遷人並不多,這就使得拆遷方或者評估機構有可能做一些手腳,借這種抽籤方式達到暗箱操作的目的,來選擇拆遷方意願中的...
三大問題必須搞清楚第一,政府說了,當年拆遷的時候,聯絡不到陳某...
徵收部門的徵收行為是給予了被徵收人法律救濟的期限的,一味拖延而不採取有效救濟措施,不僅不能獲得自己想要的補償金額,更會錯過提起相應法律程式的機會,最終陷入被動,喪失維權機會...
1、在房屋被拆遷之前一定要收集儲存自己房屋/土地的相關證件證明,主要用於證明房屋/土地屬於自己的合法使用,更應該關注徵收拆遷領域的法律法規做到心中有數,知道自己的房屋/土地是否合法補償標準等,還需要被拆遷人收集每次和拆遷方商談時的語音、影片...
年前我們接受客戶諮詢,遇到不少集體被拆遷人想要請律師維權的案件,有不少負責聯絡我們律師前去當地出差的,在出差做實地瞭解情況和接受客戶諮詢的過程中,碰見不少被拆遷人抱有這樣的想法,“我就先不委託了,我先看看你們委託律師打官司的效果,要是贏了,...
被拆遷人要注意這幾點,在拍攝強拆影片時應採取一定措施自我保護,切記不可當著拆遷方的面正大光明的就掏出手機拍攝,拆遷方知道自己的行為是違法的,一旦看見被拆遷人錄取影片,難免不會採取暴力手段進行阻止,被拆遷人一定要注意自身安全,一切取證要在安全...
“區區”開發商,沒有權力拆我的房子自2011年1月21日起,新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取代原來的《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正式開始實施...
一旦到了房屋被強拆或已經強拆的階段,也不一定就沒有維權的可能,如果對補償決定不服認為補償不合理,被拆遷人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依法提起行政訴訟,這是屬於被拆遷人的重要救濟權利,複議或訴訟程式的提起在一定程度可以夠阻止司法強拆,在此時間內雙方...
二、別墅違章建築拆除有賠償嗎1、根據法律法規來看,若是屬於違章建築,拆遷人在進行拆除工序時,是可以不用給予任何賠償的,但這並不是說,不給予賠償搭建違章建築所使用的材料...
拆遷人在專案前期可以重點關注這些方面:調查相關的工程專案資料,可以根據(政府資訊公開條例)進行了解相關的資訊...
最近接的很多案例都是有這麼一種情況,房屋拆遷了,但是房子拆遷了,安置房一時半會兒還下不來,但是房子卻已經拆遷了,這樣就造成了很多人“無家可歸”的情況...
套路一:違章建築依法拆除,沒有補償有些拆遷方為了達到低成本徵收的目的,通常會把無證房屋以違法建築的名義拆除,或者有些不是違建也強行說成違建,被拆遷人一聽是違建心生懼意,有時候甚至一分錢賠償都拿不到...
其中較為常見的,就是由徵拆方在補償協議之外單獨作出一次“行政允諾”,承諾在被拆遷人配合簽約騰房的前提下給予其一定的額外利益,從而實現“雙贏”...
常說的有事情找警丨察,所以遇到偷拆後第一時間就要報警,當事人應當在知道偷拆行為發生的第一時間以視聽資料的形式,如拍照、錄影,做現場保全,並確定目擊者,做好證人證言...
此外,對於具體強拆行為的合理性,也可以從幾個重點方面來考慮:(1)執行主體是否合法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強拆行為應當是由拆遷人向法院提出申請,由當地行政機關來具體執行的...
其次在拆遷時候不能簡單的認為被拆遷人對院落、空地不享有所有權,就不予補償...
如果拆遷方缺乏談判誠意,即使諮詢律師有針對性的申請資訊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