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烏龜,還將其製成標本,房山一男子獲罪!謹記有些寵物不能養
《生物多樣性公約》第十五次締約方大會(COP15)於10月11日在昆明拉開帷幕,來自全球近200個國家和地區的代表齊聚昆明共商生物多樣性保護大計。
保護野生動物,維護生物多樣性和生態平衡,是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舉措。
您可別覺得這事離咱們很遙遠,
房山檢察對近期辦理的相關案例進行梳理
,
公佈了多起侵害野生動物資源的案件
,這些不法分子獵捕、收購、出售野生動物,
給生態環境多樣性帶來嚴重危害,
自己最終也難逃刑事處罰。
有些寵物可不能養
高某某透過網路以750元的價格購買了一隻蘇卡達陸龜放在家中飼養,該龜死亡後被其存放在家中環氧樹脂瓶中作為標本擺放,後被查獲。
經鑑定,該標本為蘇達卡陸龜,屬於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核算價值為2500元/只。
檢察官解析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高某某購買國家二級保護動物蘇卡達龜一隻的行為違反了上述條款,
涉嫌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
。
近年來,不少人出於收藏愛好或把玩目的,盲目追求新奇,特地蒐羅新奇物種。
應注意,
私自購買飼養受國家保護的動物是違法的,是要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
非法狩獵行為不可取
那某某在未經批准的情況下,使用夜間照明的禁用狩獵方法多次在其居住地山區附近獵捕野兔、鳥類,後被查獲。
經查,其獵捕地點為禁獵區。
檢察官解析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二款規定,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破壞野生動物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的規定,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或者禁獵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獵的,屬於非法狩獵“情節嚴重”。
那某某居住地所在鎮為禁獵區,其使用夜間照明狩獵方式為禁用狩獵方法,那某某在禁獵區、使用禁用狩獵方法狩獵的行為涉嫌非法狩獵罪。
非法狩獵類犯罪多發生在農村地區或偏遠山區,該地區少部分人員“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觀念未變。
應注意,
在自家附近抓捕小動物用於自食也可能觸碰法律紅線
,應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
非法動物交易要不得
劉某某為某花鳥魚蟲市場“快樂萌寵店鋪”經營者,其從某自發鳥市以100元的價格收購兩隻鸚鵡,後放在店內用以出售。
其以450元的價格向他人出售兩隻鸚鵡,後被查獲。
經鑑定:劉某某出售的兩隻鸚鵡為費氏牡丹鸚鵡,屬國家二級保護野生動物,核算價值為10000元/只,共計價值人民幣20000元。
檢察官解析
《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明確列名了哪些屬於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對於上述動物不得違規售賣。
劉某某作為專門經營萌寵動物店的經營者,應當明知哪些動物種類屬於未經批准不能出售,但他卻依然收購併在店內出售費氏牡丹鸚鵡,其行為涉嫌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
個別交易市場在衛生健康、經營種類、市場流通等方面存在管理缺位,導致出現商戶以合法經營的外衣從事非法動物交易的情況。
應注意,
農貿市場、花鳥魚蟲市場、餐館等經營者要依法依規經營,杜絕地下涉野生動物非法活動
。
地球是所有生命共同的家園,人與自然應當和諧共存,保護生物多樣性對於維持大自然的生態平衡具有重要意義,你我都是參與者。
讓我們秉承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理念,一起保護野生動物,守護多樣之美。
北青社群報房山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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