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萬定金不要了!杭州小夥寧可撕毀合同,也不想405萬元高價接盤
“
5萬定金不要了!
”
浙江杭州,小張看上了一套單價
4。5萬元,總價405萬元的房子。為了購置該房,小張向房主支付了5萬元定金。可朋友的一句話,讓小張寧可放棄定金,也要撕毀合同。
小張在外奔波多年,今年準備回杭州定居。為了與家人團聚,小張決定在父母居住的小區,購置一套二手房。雖然這個小區比較破舊,但由於地段不錯,所以房價較高。
經過對比,小張選擇了一套
3樓房源,面積90平方米。這套房子裝修很好,還有地暖,所以房主開出了420萬元的價格。經過一番砍價,雙方決定以405萬元的價格成交。
小張滿心歡喜地支付了
5萬元定金,並把這個好訊息告訴了朋友。可朋友聽聞小張拿出405萬元,準備購買了一套“老破小”後,顯得非常驚訝。
朋友認真地對小張說道:
“你剛回來不久,可能不太清楚,4。5萬元的單價,甚至可以在筧橋買到新房。你花405萬元買一套老破小,價格實在太高了!“
小張開始有些懷疑,又去其他中介打聽了一番。最後發現這個小區,雖然處於市中心,但由於年代久遠以及單價過高,一直銷售困難,現在平均房價已經跌到了
3。7萬元左右。
小張掰著手指頭一算,如果單價
3。7萬元,那麼自己購買的這套房子,總價應該在333萬元左右。小張很無奈地找房主談了一次,要求每平方米再降兩三千元。
可房主對自己的房子非常有自信,甚至還覺得賣得太便宜,同時房主表示不著急用錢,於是拒絕了小張的降價請求。
小張非常擔心自己成為
”接盤俠“,左手是白紙黑色的定金合同,右手是400多萬元積蓄,思想鬥爭了許久,小張做了一個大膽的決定:撕毀合同。
【劉律師
Lawyer】
俗話說買漲不買跌。在房屋買賣過程中,撕毀合同並不少見。如果房價漲了,有些房主寧可毀約,也要將房子賣給出價更高的人。
如果房價降了,部分買家寧可毀約,也不想高價接盤。本案中的小張便是後者。
一、小張撕毀合同,要承擔什麼責任?
《民法典》
第
587
條
規定,
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
,
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
,
無權請求返還定金
。
首先,撕毀合同則相當於主動違約,對於購房人小張而言,其支付的
5萬元定金,不能透過法律手段要回。
其次,《民法典》第
588條第2款規定,定金不足以彌補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的,對方可以請求賠償超過定金數額的損失。
如果
5萬元定金不足以彌補房主損失,那麼房主還可以起訴小張,要求其支付更多賠償金。相比於405萬元的合同總價,其實5萬元定金並不多。好在事後房主並未要求更多賠償,讓小張鬆了一口氣。
二、
如果賣家違約,小張該怎麼辦?
如果賣家因為房價上漲或者一房二賣等原因違約,小張有兩條路可以選擇。
《民法典》第
577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在房子沒有被房主過戶的情況下,小張可以選擇第
1條路,既不要求解除合同,而是要求房主繼續履行買賣合同。
如果房子已經被過戶,確實沒辦法履行買賣合同,小張可以選擇第
2條路,要求房主承擔違約責任。
最後,本案在現實中經常發生,也有一定借鑑意見,那麼你認為小張放棄
5萬元定金也要撕毀合同,值不值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