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配備安全員,自動駕駛汽車獨自“上路”了

如今無人駕駛技術發展到了什麼程度?前有“阿爾法圍棋”戰勝柯潔,如今AI能不能打贏“老司機”?

近日,在深圳市福田區人流如織、車流熙攘的CBD路段,行駛著這樣一輛汽車,它的主駕位置並無駕駛員,自動旋轉的方向盤顯得格外吸睛。

這是深圳元戎啟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元戎啟行)全無人自動駕駛汽車在深圳進行全無人自動駕駛道路測試時的情景。此次道路測試全程21公里,全無人自動駕駛汽車需要透過狹窄擁堵的雙車道,並避開突然橫穿馬路的行人和逆行載物的電動車。

此次路測,是我國首部智慧網聯汽車管理法規正式生效後,首次應用L4級自動駕駛前裝方案汽車進行全無人自動駕駛的道路測試。

從主駕有安全員值守到主駕全無人情況下行駛,自動駕駛系統的演算法能力和工程能力不斷突破,車輛的硬體和軟體均通過了車規級標準。為了保障安全,本次進行測試的全無人自動駕駛汽車的整體安全策略基於現有技術架構進行了全面升級。若車輛遇到難以解決的駕駛場景,系統會及時提醒雲端保障平臺接管車輛或基於不同場景對車輛進行安全制動。

在路測過程中,全無人自動駕駛汽車全程按照道路限速自動行駛。在擁堵路段的十字路口,它“眼觀六路”,避開亂闖紅燈的電動車,最終順利通行;在狹窄路道,它“隨機應變”,與兩輛逆行並裝載著龐大塑膠泡沫的電動車狹路相逢,憑藉感知系統,全無人自動駕駛汽車提前識別周圍車輛的異常情況,並根據逆行車輛的移動方向和速度調整自身速度,最終安全透過;面對突如其來橫穿馬路的行人,全無人自動駕駛汽車系統還預判了行人的前行意向並踩下剎車,讓行人先行透過。

此次全無人自動駕駛汽車在行人、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混行的複雜路段的優異表現,主要依靠全無人自動駕駛汽車已在深圳、武漢、杭州等地CBD區域累計的超700萬公里的海量路測資料,而其所使用的系統也已進行了多重技術驗證與迭代,使得系統對極端場景的處理能力大幅提升。

元戎啟行CEO周光認為:“隨著《深圳經濟特區智慧網聯汽車管理條例》的推行,自動駕駛汽車的行業準則、交通事故權責、商業化運營將會得到進一步規範,自動駕駛商業化落地將迎來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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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首部智慧網聯汽車地方性法規出臺

8月1日,《深圳經濟特區智慧網聯汽車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施行。作為國內首個智慧網聯汽車管理地方性法規,該條例對智慧網聯汽車管理從道路測試、示範應用到准入登記、使用管理、交通違法及事故處理、法律責任等進行了全鏈條立法,促進自動駕駛汽車這一新興產業規範發展。

根據《條例》,有條件自動駕駛和高度自動駕駛的智慧網聯汽車,應當具有人工駕駛模式和相應裝置,並配備駕駛人。

完全自動駕駛的智慧網聯汽車可以不具有人工駕駛模式和相應裝置,可以不配備駕駛人。但是,無駕駛人的完全自動駕駛智慧網聯汽車只能在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劃定的區域、路段行駛。

此外,《條例》還明確了備受關注的智慧網聯汽車發生交通事故後的責任認定。《條例》規定:一是有駕駛人的智慧網聯汽車發生交通違法或者有責任的事故,由駕駛人承擔違法和賠償責任。二是完全自動駕駛的智慧網聯汽車在無駕駛人期間發生交通違法或者有責任的事故,原則上由車輛所有人、管理人承擔違法和賠償責任,但對違法行為人的處罰不適用駕駛人記分的有關規定。

三是交通事故中,因智慧網聯汽車存在缺陷造成損害的,車輛駕駛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依照上述規定賠償後,可以依法向生產者、銷售者請求賠償。

編輯/範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