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120平新房公攤40平,亟須提高得房率透明度

5月24日,在山西臨汾。一女子曬自家門口的公攤樓道堪比一個“客廳”,女子稱自己家房子買的時候120平,公攤面積後就剩79平,買的時候開發商說公攤只有25,現在公攤40。女子表示很無奈,女子稱開發商說公攤變成40,是因為消防驗收不透過所以才這樣。

購房者苦公攤面積久矣。由於公攤面積不透明,管理混亂,在很多小區,業主為公攤面積付了錢,還要幾十年來按照公攤面積付物業費、取暖費等其他費用,而產生於公攤面積的收益,比如停車費,電梯廣告收益等,甚至被物業公司佔為己有。

早在2018年、2019年,央媒就“痛斥公攤面積,害人不淺”,“勞民傷財,不該存在”的制度。在今年全國兩會上,全國政協委員洪洋“建議取消商品房公攤面積”,登上了微博實時熱搜第一,該話題引發大量網友關注,輿論紛紛表示支援。之後,住建部針對取消公攤面積給了14字迴應:“住宅應按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也就是說,住建部也認為房子應該按照套內面積交易,而且多地已經出臺相應的政策,要求規範新建商品房銷售的行為,要求住宅建築應當以套內面積進行交易。但是目前公攤面積制度依舊存在,開發商自然不會主動按照套內使用面積交易。

在法律層面上,對於公攤面積具體應當多少、有沒有最高限制等具體問題,並沒有特別明確的規定,而且在各個城市、各個地方規定均有所不同。實踐中公攤係數在15%~25%都比較普遍。如果按照網友的計算,120平新房公攤40平,有出入,但並不算大。但仍然有不少網友指責開發商,主要還是購房合同上可能沒有註明得房率、套內面積等詳盡資料。雖然複式公寓居住人口較多,需要稍微設計得寬敞一些,但也不能因為怕消防驗收不透過而過度放寬標準。

在沒有取消公攤面積前,為減少相關社會矛盾發生,當前亟須提高房地產市場透明度,給得房率劃出底線,讓開發商承擔事前告知約定的法律責任,別再讓買房像開盲盒。購房者在購房前也要做好諮詢,知道公攤面積包括哪些,並要求開發商寫在購房合同裡。如果公攤不合理,購房者可以投訴或者放棄購買,這樣也督促開發商合理計算公攤面積,更好地穩定樓市。

作者:丁慎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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