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鑫二審出庭,自稱“避免成為劉學州”,江歌母親迴應

劉鑫二審出庭,自稱“避免成為劉學州”,江歌母親迴應

2月16日9時30分,江歌母親江秋蓮訴劉暖曦(原名劉鑫)涉生命權糾紛一案二審在山東省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經過4個多小時的審理,青島中院宣佈將擇期宣判。

16日9時許,青島法院一名工作人員告訴澎湃新聞,劉鑫和代理律師、江歌母親代理律師已經進入法院,江歌母親暫時未到法院。

隨後,江歌母親江秋蓮在個人微博發文表示,因身體原因,其本人今天不出庭參加庭審,由黃樂平律師、李婧律師全權代理。

劉鑫二審出庭,自稱“避免成為劉學州”,江歌母親迴應

在上午的庭審中,

當事人雙方進行了舉證質證

上訴人劉鑫一方表示,江歌在劉鑫未要求其在地鐵口等待的前提下,已經主動在等劉鑫。沒有證據證明劉鑫先行入室後“將門鎖閉”。

劉鑫不可能認知和預判陳世峰會殺人,更不可能認知和預判陳世峰會殺一個與他沒有關係的人。江歌被殺害完全是陳世

的行為所致。

劉鑫認為自己沒有過錯,不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被上訴人江秋蓮一方則表示,劉鑫強調江歌在劉鑫沒有要求她在地鐵口等待的前提下已經在等候劉鑫的事實沒有證據支援。

劉鑫“鎖門”的事實具備充分客觀證據予以證明,劉鑫的否認只是重現了劉鑫因推卸自身責任而作虛假陳述的情形。劉鑫阻止江歌報警具備充分證據支援。

合議庭就庭審焦點展開法庭調查。

劉鑫:一直避免自己成為劉學州

據北京青年報報道,劉鑫的上訴狀共18頁,列了六大項上訴理由,包括她認為法院遺漏了必須參加訴訟的當事人、認定基本事實的證據不足、事實認定錯誤、法律適用錯誤等,以及一份特別說明。

她認為,一審法院判決,不但沒有化解她和江歌媽媽的矛盾,反而使得江歌媽媽進一步認為她就是一個居心叵測之人,完全抹黑了她與江歌的真實感情和真實情況。

開庭前,劉鑫告訴北京青年報記者,相關證據和詳細情況會在庭審中闡述。此次開庭做的最大準備就是心態的準備,“我認為我需要站起來面對,而不是懦弱地請求原諒。”

劉鑫表示:“五年來我一直覺得事情有真相大白的一天,我一直在等,可是一次次絕望,我一直避免成為‘劉學州’。”

上午9點,記者注意到,劉鑫此時已經進入法院。

劉鑫二審出庭,自稱“避免成為劉學州”,江歌母親迴應

△劉鑫接受北青深一度採訪時說,最近幾年很少拍照,這是她出門散心時為數不多的生活照|資料圖片

江歌母親迴應

2月15日,江秋蓮一早就去了江歌墓前,“每次開庭前,我都會去看看閨女,昨天是元宵節,剛好去陪陪她,我相信法律的判決。”

對於劉鑫的話,江秋蓮告訴北京青年報記者,

劉鑫一貫的偷換概念,怎麼能和劉學州比呢?

對於此次庭審,江秋蓮稱“我只需要法律懲罰她”。

此前報道

2016年11月3日凌晨,在日本東京住所門外,江歌被室友劉鑫的前男友陳世峰殺害,年僅24歲。2017年12月,陳世峰犯故意殺人罪和恐嚇罪,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

江歌母親江秋蓮一直沒有從喪女之痛中走出來,她認為劉鑫是有責任的。2019年10月,江秋蓮以生命權侵權為由對劉鑫提起訴訟,並索賠兩百餘萬元。

2022年1月10日上午,江歌母親江秋蓮訴劉暖曦(原名劉鑫)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糾紛一案在山東青島市城陽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判決被告劉暖曦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原告江秋蓮各項經濟損失496000元及精神損害撫慰金200000元,並承擔全部案件受理費。

此前報道:江歌母親勝訴淚灑現場:“要告訴女兒,媽媽做到了!”

劉鑫二審出庭,自稱“避免成為劉學州”,江歌母親迴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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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安徽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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