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後, 想與前任做兄妹, 有錯嗎?

結婚後, 想與前任做兄妹, 有錯嗎?

我是一名95後,結婚兩年,懷孕18周。我和老公,是自由戀愛結婚的,我的性格開朗大氣,他的性格內向小氣,本以為這樣可以更好地互補,但結婚沒多久,我就感覺越來越難於接受他的這種性格。

所以,結婚兩年來,我們一直都是小吵不斷。雖然每次爭吵,最終都是以他的讓步和賠禮道歉結束,但我真的感覺很累,也變得越來越小心翼翼,甚至不願意和他說話,唯恐自己又說了哪句不得體的話,觸動了他那敏感而又脆弱的神經。

就拿最近發生的一件事來說吧。前段時間,我去做產檢,在醫院遇到了我高中的一位同學,然後她就告訴我說,我的前任男友昊,就在這家醫院上班,問我要不要一起去找下他,說不定以後辦事可以方便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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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我就和她一起過去了。見面後,也沒聊什麼,只是一些簡單的寒暄,然後相互加了下微信。再後來,沒過幾天,昊就主動聯絡我,說這麼多年沒有聯絡,現在又離得這麼近,希望能找個時間讓兩家人在一起聚聚。

然後,關於昊這個人,其實當初分手的時候,我本來就有點對不起他。因為,分手是我主動提出來的,也沒有什麼正當理由,給他帶來的傷害也挺深的。因此,我在內心,一直都對他有愧疚。

而且,我也比較瞭解昊這個人,他的人品是沒問題的。再加上我們都已經結婚成家,能夠再次相遇,也算是緣分。所以,我就答應了。

但由於怕我老公多想,約好時間後,我並沒有馬上和我老公說這件事,只是在聚會的前一天告訴他,我有一個高中男同學,在咱家這邊的某某醫院工作,想約我們兩家人一起聚下。

但沒想到的是,在聚會的時候,昊卻因為喝多了,竟然毫不避諱地,當著我老公和他老婆的面,多次提到我們以前的事情。還說,希望從此以後,能夠和我做兄妹,兩家人也能常來常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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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句老實話,本來這種事情,換成其他人,都是再正常不過的,而且我也能完全接受。畢竟人家並沒有藏著掖著,那就足於說明人家心裡也沒有鬼,只不過是希望彼此能多一個好朋友罷了。

然而,問題的關鍵卻在於,我老公又偏偏是那種生性敏感多疑,而且有什麼想法又從來不會主動說的人。於是,本來一件很正常的小事,在我老公的胡亂揣測下,就變成了一件,我“不守婦道”,想與前任“藕斷絲連,重歸於好”的大事情。

所以,那天聚會回來後,他就一直有點不太對勁,只是我當時並沒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以為事情會像以前一樣,只要先冷他幾天,讓他自己想清楚了,然後事情也就過去了。

就這樣,一直到昨天下午,我媽專程從老家過來看我,拿了很多東西,而我因為身子不方便,所以就打電話讓他去車站接一下。而且為了安撫他,我說話的時候也比較注意,還特意哄著他,說丈母孃過來,是你這個女婿該好好表現的時候了。

可結果讓我沒想到的是,他居然自己沒有去,而是自作主張打了一個電話給昊,讓人家去接我媽。然後,晚上也以加班為由,一直到很晚才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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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睡覺的時候,我就很生氣地問他:“為什麼明明是你丈母孃過來,你卻要安排別人去接?”然後他就說:“我沒安排別人啊,我安排的是昊——你哥。他既然是你哥,那就自然是你媽的兒子。兒子接老媽,天經地義,女婿最多也就半個兒子,不能相提並論!”

MD,這些天我本來就被他氣得夠嗆,一個大男人活得像個怨婦,真的很讓人瞧不起。所以,我就一下子發飆了,對他大吼道:“別給老孃陰陽怪氣,如果你不想過,那就離婚!”

可能我的聲音有點大吧,於是就驚動了我媽,她就跑過來問我怎麼回事,然後我就在那裡憋著不做聲,結果讓我萬萬沒想到的是,他竟然大義凜然地在我媽面前告起我的狀。

說雖然我已經和他結婚了,但卻一直和前男友保持聯絡,而且還假裝結拜兄妹,想正大光明地在他的眼皮底下重歸於好。

天吶,我當時險些就被他氣暈過去。別看他平時悶葫蘆不說話,但關鍵的時候卻句句都要你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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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我和昊已經分手多年,而且之後一直都沒聯絡。只是過,前些日子偶然相遇,事情的經過就是我前面所說的情況。所以,根本不是像他所說的那樣,我和他結婚了,卻還一直和前男友保持聯絡。

其二,我和昊所謂的兄妹關係,只不過是酒桌上的一句場面話,而且與我無關,都是昊單方面提出來的,我也沒有答應。

其三,自始至終,我與昊的聯絡和接觸,都沒有瞞著他,包括後來的幾次微信聊天,我都是正大光明的,也沒有任何見不得人的事。

其四,在這個世界上,從來就沒有這個道理,也沒有誰規定,男女朋友分手後,就不可以再做朋友。所以,就算是我答應了和昊做兄妹,那也是我個人的自由,她作為老公,並沒有干涉我的權力,更沒有以此為藉口誹謗我的道理。

其五,我懷孕在身,而且又有我媽在床,他作為一個男人,但凡是真心愛我,或者心胸稍微開闊一點,就絕不會當著我媽的面,給我來這一出,而且還裝著很可憐無辜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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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且不說有以前那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在先,僅憑現在這件事,僅憑我所說的這五點,我就壓根兒瞧不上這個男人,也不太可能會和他過一輩子。

可是現在,這件事讓我媽媽知道後,她竟然還覺得是我不對,覺得我既然結了婚,那就沒有任何理由再和前任有任何聯絡,更不應該做什麼兄妹。還說,如果我真要因為這件事離了婚,那麼,她也只會認他這個女婿,而不會認我這個女兒。

所以,我就想很單純地問大家一個問題:作為一個已婚女性,我與前任做兄妹,有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