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門掌摑男童事件,魯醫生受法律制裁不可逆轉,他缺少生活智慧

1。南京玄武區魯醫生上門掌摑男童的事件發生後,魯醫生已經被刑事拘留了;顯而易見,警方認為(不是法院判決)魯醫生已經犯罪了;諸多網友追溯這個事件的來龍去脈後,覺得魯醫生是老實人,懷著不能讓老實人吃虧的心願,紛紛在網上發聲,認為魯醫生是愛子心切、一時衝動犯了錯誤,錯不致鋃鐺入獄。

上門掌摑男童事件,魯醫生受法律制裁不可逆轉,他缺少生活智慧

現在有網友質問: 被戳破後腦勺頭皮的傷害大?還是被扇一記耳光對人的傷害大?這是說祖姓男童航航在幼兒園用充氣筒戳破魯醫生的兒子沱沱的後腦勺比魯醫生盛怒之下扇航航一記耳光的傷害大得多,言外之意是,應受懲罰的不應該是魯醫生,而是航航的監護人。

還有人說, “我給你頭部戳一個窟窿,你給我一耳光,看看誰的傷痛更大?” ,其實,這個假設不存在,言論也過激了,根本沒有弄清傷害的主體與物件。

航航抓住沱沱毆打併戳破了他的頭皮,這個過程顯見了航航的兇狠與殘忍 ;影片畫面顯示 ,航航左手勒住沱沱,右手用充氣筒連續擊打三下,動作老練、嫻熟,打擊頻率特高,老師試圖分開二人時,航航還踢了沱沱一腳 。

任誰看了這個影片都會覺得今年已經5歲了的航航缺乏應有的家教,連最起碼的尊重生命的意識都沒有,甚至家長沒有告訴他,嚴重毆打他人會致對方於死地的,自己也會坐牢或者被槍斃的。

進而,大家覺得祖姓家庭的家風不正,導致了航航戾氣附身,才最終讓魯醫生身陷囹圄了——。

上門掌摑男童事件,魯醫生受法律制裁不可逆轉,他缺少生活智慧

其實,不管幼兒園打鬥影片的場面多麼令人氣憤,歸根結底是不具備民事行為能力的孩子發生的行為。

原本,魯醫生可以找幼兒園討說法,提出索賠;也可以找派出所,甚至上訴 法律;登門問罪也無可厚非,但是魯醫生千不該萬不該,不該在祖姓人家家裡扇航航耳光。

耳光的響聲發出後,魯醫生已經由佔理者變成了理虧者;魯醫生被刑拘,實在是咎由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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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也有人說,航航的爺爺、現年已經64歲了的祖某某,骨頭非常脆弱 ,如果一不小心走路都會發生骨折 ,魯醫生是倒黴,抵抗他的打擊時推倒了他,這個骨折不應該完全算到魯醫生的身上,魯醫生是正當防衛。

而從祖某某直接兩次掄起椅子砸向魯醫生的行為來看,祖某某在傷害他人時的思想意識與其孫子航航如出一轍,都想給對方造成最大的傷害並且不計後果。

進而,有精明的網友對照現實,作了精闢的總結“受處罰的不一定是罪大惡極的,受傷害的不一定是無辜的。” 。大家都是同情魯醫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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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類似如掌摑兒童這樣的事在現實生活中時而有之,只是這樣的事發生後,由於沒有影片錄影,沒有人上傳到網上鮮為人知罷了;這一次之所以引起了軒然大波,是因為航航的媽媽唐女士上傳了掌摑影片,讓魯醫生打人有了“鐵證”。

一般地這樣的事發生後,也都是在第三方的調解下解決,不會有人為此坐牢。

可以設想,如果祖家風清氣正,所有人都懂得禮儀,當航航傷害沱沱的事發生後,就應該本著與人為善的態度,帶著禮物、牽著航航到魯家去道歉;一旦如此,還會有魯醫生登門問罪嗎?

人是情感動物,一時衝動下,什麼事都能幹得出來!

還好,魯醫生一記耳光下去後,立即認識到自己錯了;如果他是一個脾氣暴躁的人,說不定航航會付出生命的代價呢!相信這樣的後果,也不是祖家人希望看到的。

所以,任何家長在教育孩子時都要告訴孩子不能打人,自己做人也不要觸碰別人的底線,要以身作則,這也是家教值得和應該反思的地方。

“縱子如殺子”“失之毫厘謬以千里”,教育孩子要從小時候做起——如果家長只是一味告訴孩子在外面打架不能吃虧,年齡小不負刑事責任可以隨便欺負其他人,這樣無異於把自己的孩子推到火炕裡去了,遲早會由警察來管教你的孩子的。

上門掌摑男童事件,魯醫生受法律制裁不可逆轉,他缺少生活智慧

3。不管輿論的力量多麼強勁, “掌摑男童事件”中的魯醫生因犯下了“故意傷害罪”而被依法“刑事拘留”的事實不會被改變了; “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雖二字之差卻有本質的區別,前者是針對犯罪分子的,後者只適用於一般的違法人員。

魯醫生犯下了“故意傷害罪”是“有圖有真相的”,警方如果沒有確鑿 的證據是不會發布“魯某某因涉嫌故意傷害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這樣的通報的。

上門掌摑男童事件,魯醫生受法律制裁不可逆轉,他缺少生活智慧

11月10日人民網就“掌摑男童事件”發表了評論,題為《魯某某憤怒的一巴掌,打掉了什麼?》,接著自己回答了這個引人沉思的問題——“一巴掌打碎了前程。” 。

“據報道,針對“幼兒園小朋友鬧矛盾,對方家長上門掌摑小孩並推倒老人“一事,南京警方近日釋出通報稱,魯某某因涉嫌故意傷害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據報道,魯某某因其兒子被幼兒園同班男童戳破頭皮,到對方家中討要說法。期間,情緒激動,用手擊打該男童面部,致其仰面倒地。

兒子頭皮被戳破,魯某某心疼不過,怒氣衝衝討說法,這是人之常情。這事擱在誰身上,恐怕都咽不下這口氣。但是,魯某某最大的失策在於,他動手打人了,且打的是一名男童。揮出一巴掌,看似出了一口氣,但實際上也切斷了自己的“後路”。這不是保護自己的孩子,而是陷孩子於“不義”,也陷自己於極其被動的境地。

這樣一來,性質就變了。該事件的當事人身份也發生了逆轉——魯某某由佔理者變成了理虧,他不僅遭受輿論批評,也將面臨法律懲罰。顯然,忍不住的魯某某是魯莽的。

梳理這起事件,有很多值得反思的地方。孩子在幼兒園裡被同伴打了,或者兩人發生了衝突,家長該怎麼辦?可以向園方提出責任追究,可以向對方家長提出合理合法的要求,也可以付諸法律手段維權,就是不能突破法律底線宣洩怒氣。

家長一旦赤膊上陣,輿論的天平必然偏向對方。究其因,這種行為違背了公序良俗,也構成了對法律的挑戰,讓人無法接受…… “。

上門掌摑男童事件,魯醫生受法律制裁不可逆轉,他缺少生活智慧

通讀這篇文章,這個事件發生的前因後果就一清二楚了,這篇文章對魯醫生由佔理者變成了理虧者的原因陳述得非常具體、詳細,讓人感覺到魯醫生鋃鐺入獄是自作自受。

作為一個成年人,自己上門毆打5歲兒童與64歲老人確實不應該,已經破壞了社會的公序良俗與風清氣正,目前他已經被刑事拘留了,將面臨法律的嚴懲。

如果魯醫生在得知兒子被毆打後向園方提出追究祖姓男童監護人的責任,在園方的協調下向祖姓孩童家長提出自己的要求,相信事情絕對不會發展到這個地步。

上門掌摑男童事件,魯醫生受法律制裁不可逆轉,他缺少生活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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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門掌摑男童事件,魯醫生受法律制裁不可逆轉,他缺少生活智慧

即便學校有“偏袒”行為或者有不盡人意的地方,魯醫生不願意接受園方的協調結果,還可以訴諸法律。

但是,魯醫生選擇了用武力來維權的方式,觸犯了法律,使自己由佔理者變成了理虧者,根本原因就是忽視了法律的存在,教訓不可謂不深刻!

因而,一旦孩子在學校受到欺凌,家長不能火冒三丈,進而赤膊上陣發飆;先要到學校問一下監管自己孩子的老師,把事情的經過搞清楚;再根據孩子的受傷狀況向園方提出合理合情的要求,如果不盡人意,還可以上訴。

只有這樣,社會輿論的天平才會偏向自己, “公道自在人心,” ,何愁自己找不到恰當的“說法”?

所以,魯醫生上門打人是不可取地處理孩子糾紛的方式,要引起高度重視,希望廣大家長能引以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