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藝術上的“畫品”歷年演變,在北宋時期促進了文人畫的發展

文人畫興起於什麼朝代

大家好,今天給大家說傳統藝術上面的那些事。如果說,“畫品”的產生與人物品評有直接的關係,那麼,“畫品”名目以及先後排列的演變,則與時代背景、藝術思潮、創作實踐不無關聯。唐以前的作者主要是畫工,也產生了少數優秀的文人畫家但文人的氣質、修養只能部分地在創作中略有反映,還沒有形成文人畫。當時的“畫品”沒有也不需要專門反映士大夫階層藝術家的特殊追求,所以“畫品”更多地受到人物品評的影響,分別上、中、下三品,或上、中、下之中再有上、中、下共分九品的目的,只是評價藝術的優劣。

傳統藝術上的“畫品”歷年演變,在北宋時期促進了文人畫的發展

入唐以後隨著社會政治經濟的發展,繪畫藝術也得到空前發展,優秀畫家的大量湧現,創作經驗日益豐富,對藝術的探討也更加深入,只用上、中、下等品級區分優劣,已難令人滿足,於是更能揭示藝術造詣與藝術水平高下的“神、妙、能三品論”應運而生,發展到中、晚唐,繪畫的題材更加廣泛,風格形式更加多樣,畫法也頗有新創,“潑墨”、“破墨”都於此時出現。張操作畫“唯用禿毫,或以手摸組素”“嘗以手握雙管,一時齊下,一為生枝,一為枯枝氣傲煙霞,為了有別於神、妙、能三品“逸品”提出來了,三品發展為四品。

傳統藝術上的“畫品”歷年演變,在北宋時期促進了文人畫的發展

此時,文人畫家也多起來,他們的廣泛修養受到重視:如鄭虔詩書畫三絕;王維的“詩中有畫,畫中有詩”,一些文人畫家的文學、書法修養反映到繪畫中來。儘管此時他們的畫風可能還相當工細,甚至不如吳道子疏體”奔放生動,但格調超逸,不事造作,崇尚自然,與“不拘常法”的“逸品”有其異曲同工之處於是,相當於“逸品”的“自然”在一些理論家見解中一躍而出,被視為“上品之上”。經五代到北宋文人畫成為畫壇上新興的藝術潮流,也是一些文人自覺的創造運動,反映這種創作思想的畫論,也就正式地把“逸格”擺在諸品之前,用以推重格調高超的作品。

傳統藝術上的“畫品”歷年演變,在北宋時期促進了文人畫的發展

另一方面,五代、北宋的宮廷繪畫也在蓬勃發展,雖也並非絲毫不受文人畫的感染,但一般講較重形似和法度,宋徽宗趙信是北宋宮廷藝術的倡導者與組織者,他那時,文人畫已相當流行,蘇軾、文同、米芾等文人畫名家的湧現,高度受到社會重視,他不便於過分貶低文人畫尚“逸”的追求,所以又提出另一種四品的序列:“神、逸、妙能”,把“逸”放在第二位元明、清以來,文人畫進一步盛行於畫壇,提倡逸品,為時所趨,甚至越演越烈,自不無流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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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量畫史、畫論中,認為元季四家的地位高不可攀,道理也很簡單,除去他們確有技法、風格上的獨特貢獻之外,論畫者每以他們為逸品的典型代表仇英也是水平極高的畫家,這點歷代文人也不否認但在一般評論中,他的作品大多被認為是神品或妙品。不能否認,這與文人輕視畫工大有關係。實際上,許多高手畫工之作,只被列為能品這一很長的歷史時期,“畫品”的品級未見增多,排列次序也未見變化。或者直接承繼“逸神妙、能”的四品論,以逸格為首;或者沿襲“神妙能”的三品論但融入了提倡逸格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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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前代不同處在於一些論畫篇章致力於討論“逸”與“神妙、能”的關係,或者探討臻於各品的條件,也有的畫論深入剖析逸品包含的各種風格。在理論認識上也有所前進。方薰說“逸品從能、妙神三品脫展而出,故意簡神清,空諸工力,不知六法者烏能造此?”基本思想是不能忽視基本功力藐視法則規矩,先要“有法”而後才可能“他並沒有把四品當成互不相關的等級,面是主張循半新進,由能入妙,由妙入神,由神入逸,這樣來舉釋逸品的取得,應來自他自己的實踐經驗唐岱是提倡“神、逸兼到”的,他並不否認神二品在表現上的區別,但認為在臻於化境上本無不同,因此欲臻此境必需多遊多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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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繪事發2》中指出:“古云畫有三品:神也,妙也,能也。欲到神品者如多遊多見。而一品者,亦須多遊。寓目最多,用筆反少,取其境界幽僻,意象秣粹者,間一寓之於畫。心溯手追,熟後自臻化境。不即不離之中,別有一種風姿。故欲求神、逸兼到,無過於遍歷名山大川,則胸襟開豁,毫無塵俗氣,落筆自有佳境矣。”唐是清朝的宮廷畫家,所以象宋徽宗一樣,雖不費同朱景玄的“三品之外,更有逸品”但亦不願象黃休復一樣把逸品列於三品之前,他別出心裁地提出了“神逸兼到”,其實是納逸品精神於神品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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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既達到逸品的格調,又有神品的修養和功力,作為一個師法王原祁、從臨幕入手的畫家,提出多遊多看還是比較難得的,也有其合理的、有益的因素。唐志契著意於逸品多種風格的研討,區分其異又指出其同,反映了畫家們在謀求風格多樣化中致力於逸格的努力。他在《繪事微言》中寫道:“蓋逸有清逸,有雅逸,有俊逸,有隱逸,有沉逸,縱逸不同,從未有逸而濁,逸而俗,逸而模稜卑鄙者。此想之,則逸之變態盡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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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雖近於奇,而實非有意為奇,雖不離乎韻,而更有邁於韻。”他列舉了各種各樣的逸,著重指出它們的共性在於,與“濁”水火不容,與“俗”針鋒相對。“濁”和“俗”都是文人畫家對畫工畫的貶斥。“濁”則不“清”,“俗”則不“雅”,而文人畫自認為格調“清”“雅”,他們不否認畫工亦有奇妙之作,但以為那是有意求奇,並非“如蟲蝕木,偶爾成文”,他們也不否認畫工畫地氣的,但以為絕無“韻外之旨”唐志契的認識代表了這種意見。所以我認為傳統藝術上的“畫品”歷年演變,在北宋時期促進了文人畫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