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那天,被告人孫某身穿假警服,攜帶電警棍、強光手電筒、照相機等工具,多次與同村的田某,對正在車內裡和路邊草叢發生關係的男女拍攝照片...
根據《關於審理搶劫、搶奪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五條的規定,具備以下5種情形之一的,即便本身不構成盜竊、詐騙或搶奪罪,也可以構成搶劫罪:(1) 盜竊、詐騙、搶奪接近“數額較大”標準的...
日前,男子劉某在下班路上持刀向女子索要錢財,因涉嫌搶劫罪(未遂)被北京昌平區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
理由是:盧某被發現後急於逃離現場,為了掙脫受害人楊某,強力拉倒楊某並拖拽至一樓致使楊某左肩背部大面積挫傷的行為,從行為和結果來看,能夠定性為暴力抗拒抓捕的行為,符合轉化型搶劫罪的構成要件...
而就未造成他人輕傷以上的,如何認定其搶劫財物既遂的,本文簡單分析一下:犯罪既遂是指符合罪刑法定原則,具備犯罪全部構成要件要素,分為行為犯、危險犯、結果犯、結果加重犯...
由於該男青年未帶現金,陳某將對方一部手機搶到手後(事後經鑑定價值567元),威脅對方說出繫結手機的微信、支付寶支付密碼...
前已述及,敲詐勒索罪與搶劫罪中,行為人採取的手段上具有同類性,區別只在於手段的強弱,以及是否足以達到壓制被害人反抗的程度,現場情況不同、被害人的心理素質不同以及行為人的實施手段時的條件不同等,導致在諸多場合難以區分敲詐勒索與搶劫行為,客觀上...
像高某的犯罪情況,殺人的犯罪過程具有獨立性,因為從他連殺11名受害者可以看出,他本來就有殺人的目的,所以在此案裡殺人罪和搶劫罪是分別判處的...
圖片來源 IC photo (圖文無關)二審檢察員閱卷審查發現,馬乙為翻蓋房屋而臨時搭建帳篷,帳篷內陳設有廚具、洗衣機、床鋪等各類生活起居用品,馬乙一家的生活均在該帳篷內進行,且該帳篷與外界相對隔離,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搶劫案件具體應...
從婦女性自主權或性的自己決定權的內容來說,刑法對其保護範圍相當廣泛,在違背婦女意志的手段,強行與其發生關係的行為,均可能涉嫌性犯罪...
本案中男子吳某用暴力的手段,違背陳某的意願,用匕首抵住陳某的身體,使陳某不敢反抗,然後強行與陳某發生關係的行為,構成強姦罪,應當以強姦罪追究吳某的刑事責任...
而攜帶凶器搶奪的,應當以搶劫罪定罪處罰,3人不僅攜帶凶器攔路搶劫女孩小孫,還行兇致使戴軍死亡,按《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規定,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屬於犯搶劫罪情節嚴重的情形,依法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檢方認為,被告人黎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手段,搶走他人財物,其行為已經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被告人黎某某違背婦女意志,使用暴力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性關係,其行為又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搶奪公私財物,要數額較大或者情節嚴重才會構成犯罪,如果數額不大,情節輕微,是不認定為犯罪的,但搶劫罪顯然比搶奪罪更“重量級”:按照我國的刑法條文,搶劫罪的成立並沒有說一定要達到多高的數額,或者多嚴重的情節才構成犯罪,關鍵在於“行為人當場以暴...
44歲的雲南人楊某就是其中之一,他在偷楊梅後,被楊梅樹主人張某追趕,又因扔了一塊石頭砸中了對方,讓他從偷楊梅變成了搶楊梅,罪名加重不少...
警方透過收集到的證據,進行兩方面的偵查,一個是排查附近工地的工人,另一個是將現場採集到的指紋與系統內的指紋進行對比,皇天不負有心人,透過警方的不懈努力,最終在系統內找到一張與現場相吻合的指紋,此人叫田某,他的指紋會出現在系統,正是因為在2個...
但是刑法的搶劫罪又把入室搶劫規定為搶劫罪的法定刑升格條件,加重處罰,可以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
本案中,徐某經踩點、跟蹤等,基於搶劫的目的而入戶,對於徐某應適用搶劫罪結果加重犯的法定刑,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
檢方指控:羅某祥違反國家法律,違背婦女意志,採取暴力威脅的手段,將婦女挾持至戶外,在迫使其不敢反抗後強行與婦女發生性關係,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強姦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網上常有人會調侃坐牢可以“包吃包住”有人信以為真並以身試法結果卻後悔不已案情回顧小陳(化名)是個典型的“月光族”,二十出頭,來永康工作一年多,基本上沒攢下什麼錢,被工廠開除後又遲遲找不到工作,只能每天刷刷短影片,賺十幾元生活費湊合過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