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上文中小麗雖然被侵犯,但卻得到了提前轉正的利益,所以一旦該公司被曝光,大家往往會認為小麗和導師之間是一種利益交換關係而不是灰色強姦...
主審法官表示其從未審理過這樣的強姦案子,本著對案件負責的態度,主審法官詳細地審閱了卷宗,該案中被告人趙某與被害人王某系夫妻關係,因感情不和處於分居狀態,且王某已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婚姻關係處於不穩定狀態,在此情況下,被告人趙某違背婦女意志,...
強姦是重罪,吳亦凡有從重情節有這個“建議”,是基於他的犯罪事實和法律規定...
各種各樣的生活壓力,各種各樣的誘惑,各種各樣的意外,促使家長們要麼離異要麼異地做生意,也有父母一方早逝,甚至有父母雙亡,跟老人居住的,這些人中,忙事業的到處跑,無暇管教子女,沒時間陪伴孩子,只知道給錢,老人帶的連自己都顧不好了更是對孩子馬虎...
新華社昆明12月23日訊息,雲南省高階人民法院23日對孫小果1997年犯強姦罪、強制侮辱婦女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再審案依法公開宣判,決定維持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1998年2月一審對孫小果判處死刑的判決,並與其出獄後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
而她正是1972年印度發生的著名“馬圖拉強姦案”的受害者...
也就是說,這樣的執政模式下,與其說瑞典女性的人權被難民所踐踏,倒不如說,制定出移民政策與法律的瑞典政府,才是在女性頭上的性侵陰影...
但我想說,小麗其實咎由自取,因為在整個被侵害的過程中,她有多次拒絕的機會,但是都沒有拒絕,最終落入了導師精心佈置的陷阱中,反而認為是自己主動走進的陷阱而不認為是被人的過錯,這就是典型的灰色強姦...
2018年時就有人爆料稱吳亦凡約炮成癮,私生活不檢點,涉嫌強姦等,但是由於當時爆料人沒提供有力證據和吳亦凡背後公司的大力運作使得這件事很快淡出人民的視野,他才得以繼續在娛樂圈呼風喚雨,逍遙快活,直到去年被朝陽警方以聚眾淫亂罪拘捕...
根據《刑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已經著手實行犯罪,由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朝陽區人民法院認為,吳亦凡的行為已構成強姦罪、聚眾淫亂罪,應依法並罰...
而且劉某供述,差不多相同的手法,劉某已經在本地區作案八期,但是辦案的只有兩起,經過審訊,劉某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但也說出了,自己之所以會如此,是因為自己13歲的時候,被一個婦女強姦,也不敢告訴父母,因此留下陰影,長大後才產生了報復女性的想法...
(6)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三、強姦罪立案標準根據刑法第236條的規定,有下列兩種情形之一的,都應當以強姦罪立案追究:(1)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
雲南省高階人民法院23日對孫小果1997年犯強姦罪、強制侮辱婦女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再審案依法公開宣判,決定維持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1998年2月一審對孫小果判處死刑的判決,並與其出獄後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五...
和馬孔多一樣,丹尼爾的故鄉薩拉斯鎮被影片導演隱喻為“國家的肖像”,也是對高傲的阿根廷人的一個嘲諷,因為雖然拉美一共有6人獲得諾貝爾文學獎,但阿根廷沒有...
本案中,“失足婦女”本意並非賣淫,而是敲詐勒索,因此她實際上並沒有和張某發生性關係的意思,而且這個過程中她也表示了反對,乍一看,張某違背了婦女意志,是否真的構成強姦罪呢...
自從瑞典決定大規模接收難民後,面對大量湧入的難民,瑞典政府一時難以解決難民的生活問題,因此就出現了專門幫助政府安置難民的私人企業...
都說借酒消愁愁更愁,肖倩越喝越清醒,這種感覺越喝越強烈,後來她就給馬雲濤打了電話,打了幾個馬雲濤都沒接,肖倩就一直給馬雲濤打電話,馬雲濤和妻子躺在床上,發現有電話進來一看是肖倩打的就沒接,手機一直在響妻子見他一直不接電話就問他是怎麼回事,馬...
根據刑法的規定以及相關的解釋,與十四周歲以下的幼女發生性關係的,無論幼女是否同意,都視為強姦,且從重處罰...
男孩控制不住自己一時的生理反應,結果現在就要與母親一起面臨著印度的牢獄之災,而母親原本遇到這種事情應該好好是教育兒子,而不是變成從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