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新增2項條款:1、代替實際機動車駕駛人,接受交通違法行為處罰和記分,謀取經濟利益的,也就是俗稱的“賣分”(扣12分)...
但是,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減免記分分值達到6分後將不能繼續參加學法減分...
降低部分扣分分值對駕駛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規定從原來的一次扣12分降為扣3分,是記分下調幅度最大的一項...
事實上,之所以會對交規做出調整,主要目的就是為了更好地對車主們的交通駕駛行為進行約束...
一、什麼是“滿分辦結”業務同一車輛同一駕駛人有多次非現場違法行為(累積記分超過24分)...
報名參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動成功後,在活動開始前1日,駕駛人可以透過學法減分平臺申請取消,每個記分週期內允許取消兩次...
02學法減分措施《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機動車駕駛人處理完交通違法行為記錄後累積記分未滿12分,參加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組織的交通安全教育並達到規定要求的,可以申請在機動車駕駛人現有累積記分分值中扣減記分,在一個記分週期內累計最高扣減6分...
比如,代替實際機動車駕駛人接受交通違法行為處罰和記分牟取經濟利益的,也即我們通常所說的代人銷違章、賣分的行為,將直接扣12分...
最新政策規定:使用他人的駕駛執照扣除必須與您自己的汽車進行繫結,這意味著您可以使用他人的駕駛執照扣除積分,但另一方的駕駛執照必須與您的汽車繫結,簡單來說就是一人一車一證...
駕駛證需要審驗的情況:1、持有大型客車、重型牽引掛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應當在每個記分週期結束後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
新增“代替實際機動車駕駛人接受交通違法行為處罰和記分牟取經濟利益的”行為,一次記12分...
實習期結束不用學習 扣滿6分不會被延期關於B2、A2實習期的相關規定一直讓很多卡友頗為頭疼,在新版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中,關於實習期的規定和舊版存在一定的區別,主要變化為:1、取消了“B2、A2實習期結束後三十日內應當參加道路交...
針對部分車主因自己交通違法行為記滿12分,花錢“買分”、或請人代處理等弄虛作假等行為將嚴格責任追究,表明代替實際機動車駕駛人接受交通違法行為處罰和記分牟取經濟利益的,將一次扣滿12分...
其中《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增加了對買分賣分以及組織他人實施買分賣分牟取經濟利益的行為規定了相應的責任,對此行為進行重罰...
根據濟南交警釋出的規定,在一個記分週期內,濟南市機動車駕駛人(準駕車型C1及以下,非實習期,駕照狀態正常),透過濟南交警“泉城行+”手機APP或關注濟南交警微信公眾號,參加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及相關知識的手機線上學習、答題獲得的積分,可用於抵扣...
2021年7月起,為鼓勵遵守交規的司機更加重視文明出行,義烏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推出“首違警告”工作措施,對列入警告清單的10類交通違法,未造成交通事故或者交通擁堵的,且該交通違法發生之前半年內車輛和駕駛人在本省沒有交通違法記錄、以往交通違法均...
為了避免此類交通違法發生我們應當瞭解以下一次就能扣12分的違法行為現場單雖然俗話說的好常在河邊走哪能不溼鞋小編還是希望大家在日常行車時注意不要違法如果你覺得這篇文章有用的話那麼請分享給你的朋友們讓那些也在為扣12分卻不知所措的朋友知道這個方...
“學法減分”是指符合條件的機動車駕駛人,透過參加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組織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考試,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動,可以減免道路安全違法行為記分...
參加“學法減分”沒有次數限制,但是,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減免記分分值達到6分後將不能繼續參加“學法減分”...
(3)代替實際機動車駕駛人接受交通違法行為處罰和記分牟取經濟利益的,記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