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八萬元、無假期、日工作時間達12小時的工作能否堅持下去?

退八萬的真能工作2小時嗎

有網友問:假如有個工作崗位給你,月薪八萬元、無假期、日工作時間達12小時,你能否堅持下去?

我回答他:假如有人安排法律事務崗位,我可以堅持工作的。

律師行業有個著名的“二八規律”:20%律師掙了80%的律師行業收入,大多數律師年收入在國家統計資料之下。大多數律師表面衣著光鮮亮麗,實際上沒幾個大錢收入。北京有為數不少的律師事務所註冊律師月薪不足五千元,每天工作經常達十二小時,法定節假日加班更是屢見不鮮,月薪八萬元的律師工作對他們來說是不敢想的。我現在每天早晨五點多起床,做好早飯就出去鍛鍊,八點開始處理各類事務,晚上十點多未休息,夜以繼日做事,自己無法保證月薪幾萬元。工作無假期,連續工作十二個小時,對我來說不是問題。

勞動法規定每日工作時間為八小時,法定節假日工作支付兩至三倍工資,老闆不會把上述條件寫進書面合同的,口頭合同都不敢直接講清楚。我有個朋友在哈爾濱某私企工作,單位考勤制度寫明週六要工作,按正常出勤發放加班費。該朋友以單位違法強迫勞動者加班為由提出辭職,勞動仲裁委員會支援了加班工資索賠及經濟補償。私企修改了制度,大多數職工還是願意週六加班的,哈爾濱工資收入低。

律師行業不會有類似條件工作的,合夥人精於此道,誰也敢給自己挖坑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