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任安書》中“成一家之言”——自我實現與超越的人生價值

“成一家之言”就是要打破當時“儒家獨尊”局面,自成一家。司馬遷以極大的反世俗的勇氣, 充分實現了他的人生價值,顯示了他“以人為本”的主體意識。亦就是要做外物的主人,同時也要作自己的主人、自己掌握自己的命運的意識。主體意識有其內在的根據即主體的需要,美國心 理學 家馬斯洛認為自我實現的需要是人類需要 發展 的頂峰。現實生活的人,如果沒有追求自我實現的願望,那就根本談不上有任何主體意識。

《報任安書》中“成一家之言”——自我實現與超越的人生價值

(一)自我實現的主體意識

司馬遷自我實現的主體意識可以概括為立名意識和立業意識。

第一,立名意識。司馬遷深受孔子及其儒家違時疾俗,追求真理為治世而進取的立德、立功、立言“三不朽”的精神影響。司馬遷在《報任安書》中說“修身者智之府也,愛施者仁之端也,取予者義之符也,恥辱者勇之決也,立名者行之極也。士有此五者,然後可以託於世,列於君子之林矣。”立名是司馬遷品評 歷史 人物的重要標準,也是他進取意識的核心。

第二,立業意識。如果說,深層的生活意識是個人的生活意識積蓄而成,那麼,這種積蓄而成的意識中最根本的就是對事業的追求,或稱之為事業意識。司馬遷要完成一部鴻篇鉅製的史書並“藏之名山,傳之後人”。這是自己義不容辭的責任,正是強烈的事業意識和社會責任意識使他完成了史無前例的一部上至軒轅下至與漢武帝時代,包括了社會各階級、各階層、婦女、少數民族和有關的外國的紀傳體通史的偉大創舉,實現了作為“宇宙的精華,萬物的靈長”的人的自我價值。

《報任安書》中“成一家之言”——自我實現與超越的人生價值

(二)自我超越的主體意識

人的主體意識的能動性集中表現為自覺地確定目標,並根據目標調節和支配自己行動,克服困難以實現目標的意志。司馬遷以驚人的意志克服重重困難,忍辱負重不僅實現了自我,而且超越了自我。

第一,面對獄吏虐待,超越自我。司馬遷自我超越的主體意識,表現為重於泰山,超越生死的價值觀。司馬遷的人生是一個悲劇,漢武帝天漢二年(公元前99年),發生了“李陵案”,孜孜不倦地著述《史記》的司馬遷因此入獄,遭到殘酷折磨和非人虐待。他曾想到自殺,但是後來一轉念:自己不過是一個為流俗所鄙薄的太史令,如果就此死去,是決不能和歷史上那些“死節”的人相比的;對統治者來說,豈不是“若九牛亡一毛,與螻蟻何異!”;不理解自己的人,也會以為他是“智窮罪極,不能自免”才自尋短見的。“人固有一死,死,有重於泰山,或輕於鴻毛,用之所趨異也。”這一唯物主義的生死觀,充分體現了司馬遷超越生死的價值觀念,生死本身只是必然的 自然 現象,而生死的意義卻有天壤之別,重於泰山則雖死猶生, 輕於鴻毛則死不足惜。如果司馬遷伏法就誅,那就輕於鴻毛,如螻蟻何異,且死因則是為兵敗降敵之人辯護,揹著欺君的罪名。引決自裁稍見光彩,司馬遷絕不談貪生怕死,只是平白死去,是不值得的。

《報任安書》中“成一家之言”——自我實現與超越的人生價值

第二,面對宮刑,超越自我。事隔一年,漢武帝聽說李陵很受匈奴器重,遂下令把他的妻子、兒女和母親都殺了。司馬遷因此受到牽連,被判了誣罔“主上”的罪名,定了一個死罪。漢代 法律 有贖罪、赦徙諸專案,漢武帝天漢四年、太始二年兩度下令:“死罪入贖錢五十萬減死一等”。但司馬遷“家貧,財賂不足以自贖。”赦徙可能不交贖錢,漢景帝中元四年曾有先例:“赦徙作陽陵者,死罪欲腐刑者,許之。”腐刑就是宮刑,因為受這種刑罰的人下體就要腐臭,故有此名。司馬遷官微家貧,拿不出鉅款,又得不到親友的幫助,怎麼辦?“是生存還是毀滅”?這是他必須選擇的。司馬遷認為“禍莫大於欲利,悲莫痛於傷心,行莫醜於辱先,而詬莫大於宮刑。”他還認為,有些道理是一個士人必須信守的,這就是:“太上不辱先,其次不辱身,其次不辱理色,其次不辱辭令,其次詘體受辱,其次易服受辱,其次關木索、被垂楚受辱,其次剃毛髮、嬰金鐵受辱,其次毀肌膚、斷肢體受辱,最下,腐刑極矣!”,“腐刑”是一切刑罰之中最卑賤的一種,受“腐刑”簡直是一種比死都還要可怕的奇恥大辱。然而,歷史上的顯要和英雄人物給他精神力量:西伯身為諸侯之長,囚於幽裡;李斯官至秦相,腰斬於咸陽;韓信,貴至王侯,亦為呂后所殺;彭越,南面稱孤,竟誅三族;張敖,高祖女婿,依然下獄。還有魏其、季布、灌夫等人,都“身至王侯將相,聲聞鄰國”,亦遭拘禁,任人處置。最終不免於統治者侮辱和殺害,所謂“勇怯”、“強弱”最後還得決定於人們的地位和權勢。這有如人生活在宇宙之中,又有誰能不受塵埃的沾染呢!明確這個道理,對權勢、榮辱的得失,就不會有什麼想不通了。他逐漸認識到,僅僅為了顧全士節,即為了避免“詘體受辱 ”而自殺是毫無意義的。然而,去受“腐刑”,會不會被人看著是一個不能捨身就義的人呢?這又使他疑慮。雖然,“貪生惡死,念親戚,顧妻子”是人之常情,但是自己想活下去,卻更多不是因為這個緣故,而且“勇者不必死節”所以他打消了這個顧慮。他又想到“古者富貴而名摩滅,不可勝記,唯倜儻之人稱焉。”西伯拘而演《周易》;孔子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賦《離騷》;左丘失明,厥有《國語》;孫子臏腳,《兵法》修列;不韋遷蜀,世傳《呂覽》;韓非囚秦,《說難》、《孤憤》;古代聖賢之詠《詩》三百篇等等,不勝列舉。這些人物,都曾經受人陷害,以致“身殘處穢”,然而都能“受辱而不羞”,併發憤著述,以表示自己的不平和反抗。這些“棄小義,雪大恥,名垂後世”,超越生死榮辱,充分實現自我價值的主體精神給他莫大的啟迪,他效法前賢“退論書策以舒其憤,思垂空文以自見。”為了完成他偉大的事業,唯一的生路就是去受腐刑。司馬遷強烈的事業意識或者說強烈的社會責任意識,自請自以為奇恥大辱的宮刑以求生存,且“就極刑而無慍色”、“函糞土之中而不辭”,公元前98年(天漢三年),他終於被下了“蠶室”(執行腐刑的一種特別監獄),成為一個“刑餘之人”。

《報任安書》中“成一家之言”——自我實現與超越的人生價值

第三,面對鄙視和譏嘲,超越自我。司馬遷出獄後做了中書令,這是一種掌管機要的顯職,得了這種官職,就更能親近漢武帝。因此,流言蜚語相繼而起。他們把司馬遷看著“無行之人”,說他剛受到“腐刑”,創傷未愈就“宿衛人主,出入宮殿;得由受奉祿,食太官享賜,身以尊榮,妻子獲其饒。……” 但是,司馬遷以堅忍不拔的精神忍受了來自朝廷上下的鄙視和譏嘲,超越自我,堅信“要死之日,然後是非乃定!”前後經過十多年的努力,終於用自己的生命和血汗寫成了不朽的鉅著《太史公書》。這時,他如釋重負:“則僕償前辱之債,雖萬被戮,豈有悔哉!”

司馬遷以“以人為本”的主體意識完成了一部偉大的作品,跳動的是一個偉大的靈魂,閃耀的是崇高的思想光芒。魯迅先生稱屈原:“放言無憚,為前人所不敢言”,郭預衡先生稱司馬遷“放言無憚,為後人所不敢言”,可見其思想博大精深和難以達到的高度。司馬遷“以人為本”的主體意識及其親身實踐,比歐洲文藝復興時期的“以人為本”的人文主義思想要早一千五百多年,將永遠成為照亮人類前進的燈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