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法界與一真法界,現象無窮,本體是一,一即一切,一切即一

一切即一一即一切是什麼意思

華嚴宗對法界有不同的區分,以說明法界的多方面特徵,這一工作是圍繞理、事關係展開的。四法界又歸結為一真法界,以表示世界萬有最終的圓融。四法界指的是“事法界”、“理法界”、“事理無礙法界”、“事事無礙法界”。

四法界與一真法界,現象無窮,本體是一,一即一切,一切即一

(一)事法界。此處“界”為分界之意。事法界指千差萬別的字宙萬有現象,也就是“俗諦”。在事法界的層次上,萬物各有各自的體,各有各的特性。

華嚴宗認為每一事物都有十對相對而立的內容。(1)教義,言教與義理。(2)理事,即本性與現象。(3)境智,所觀的境相和能觀的智慧。(4)行位,修行活動及所得結果。(5)因果。(6)依正,依指依報,普通眾生所處的國土;正指正報,修行有成的人住更高階的國土。(7)體用,體性與作用。(8)人法,主體與客體,比如眾生與世界。(9)逆順,逆法教化與順法教化。(10)感應,隨應不同根機的不同應化,眾生隨自已的根機應得不同的機遇。

以上十對內容同時相應,圓融無礙。

(二)理法界。此處“界”指性。理法界講一切事物的共同本質。事法界講現象,理法界講本體。按華嚴宗人的解釋理法界就是“真空”。而所謂真空,既不是斷滅,也不是消滅了色才顯出的虛無,沒有空相可見,才叫做真空,它是萬物的本體,同時又與現象界共存共依。

四法界與一真法界,現象無窮,本體是一,一即一切,一切即一

(三)事理無礙法界。事即現象,理即本體。華嚴宗認為,現象與本體無二無別,就好象波與水之間的關係。理、事之間的關係大致可以看作是體用、本末的關係,法藏說:“事雖宛然,恆無所有,是故用即體也,如會百川以歸於海。理雖一味,恆自隨緣,是故體即用也,如舉大海以明百川。”

又說“塵空無性是本,塵相差別是末”,從性與相的角度說明理與事之間的關係。詳細地說理事關係有五重:

1。相遍。理完整普遍地存在於事之中。雖然事相各有差異,但理都平等地處在它們之中。好像金與金器的關係,金器雖形態各異,但本質都是金子。

2。相成。講理事之間的依存關係。無理不成事,無事不成理,就好象水與波的關係,不可能只有其一而無其二。

3。相奪。講理事之間的矛盾關係。理事之間互相表現。滅事以顯理,叫做理奪事;事物成而理隱,這叫做以事奪理。

4。相即。從前三者推論而來,講兩者是相即的,是根本統一的。

5。相非。講理事之間的差異性,理事本質如一不變,但在各自的層次上是互有差別的。水畢竟不是波,波也不能等同於水,認識上是有差異的。

事理無礙法界的目的是溝通本體與現象的關係,以證明此岸與彼岸有深層聯絡,不是遙遠的幻想。

四法界與一真法界,現象無窮,本體是一,一即一切,一切即一

(四)事事無礙法界。現象界一切差異性都是本體的表現,所以可以做到圓融無礙。法藏和澄觀對此都有十門解釋,此處介紹法藏的“十門”義。現象之間互不妨礙的原因是:(1)“緣起相由故”,事物因緣而起,是相對的。(2)“法性融通故”,法性沒有差別。(3)“各唯心現故”,都是心體變現。(4)“如幻不實故”。(5)“大小無定故”,事物大小是不確定的,是對比產生的。(6)“無限因生故”,追究原因是沒有盡頭的。(7)“果德圓極故”,最終的果報是圓滿的。(8)“神通自在故”,神通廣大。(9)“三昧大用故”,禪定的巨大作用,各種三昧境界數也數不清。(10)“難思難脫故”,悟境是無法以思維完全想明白的。

四法界是一種為了方便說法而做的區分,那麼,最根本、最圓融的狀態是什麼呢?一真法界。四法界是一真法界的表現,一真法界是涵蓋一切的存在,它絕對地、無虛妄地融攝一切萬法,是所有眾生和世界的“本源真心”。一真法界是清淨不壞,平等無差別的,它隨緣而起而自身不變,自身不變又能隨緣而變。法藏解釋說:

“如此華藏世界海中,無問若山若河乃至樹林、塵毛等處,一 一無不皆是真如法界,具無邊德。依此義故,當知一塵即理即事,即人即法,即彼即正,即染即淨,即因即果、即同即異,即一即多,……理事無礙,事事無礙,……各具重重無盡境界。”

四法界與一真法界,現象無窮,本體是一,一即一切,一切即一

一切現象本身都是真如法界,都既是現象又是本質,既是眾生又是世界,既是依報又是正報,既是因又是果。都具有重重無盡的真如境界。換句話說,任何一點都是一切,開啟任何一扇門都獲得所有的財富。華嚴宗在此表現了一種佛教哲學特有的氣勢。

用現在的話理解就是:一切現象都是從同一本體顯現來的,比如大小、形態千差萬別的海浪,都是海水變現的;有海浪就一定有海水,而海水必然以各種浪的形式來顯現(無波浪也看做是另一種形態的浪)。找到了本質就一真一切真,一通一切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