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論講義 觀因緣品第一(二十三)
諸法無自性 故無有有相
說有是事故 是事有不然
經說十二因緣。是事有故是事有。此則不然。何以故。諸法從眾緣生故自無定性。自無定性故無有有相。有相無故。何得言是事有故是事有。是故無增上緣。佛隨凡夫分別有無故說。複次。
第四破增上緣。
所謂增上緣者,是指一法生起之時,對於這一法的生長有幫助增勝的作用,能令其生起,或者至少不構成障礙的一切事物,皆可名為增上緣。
一切
諸法
皆是因緣所生倒想謂有所以皆
無自性。
自性即自體,無自性則無自體,無自體則無此物,無此物則無可論其性相體用名實真假因緣果報本末究竟,是
故
諸法空相徹底虛妄,此中尚無有性何況有相,尚無有體何況有用,尚無性相體用,何況因緣假名,故本來就
無有
一個有形
有相
之法可得
。
佛說因果相待,所謂此有故彼有,此無故彼無,此生故彼生,此滅故彼滅,是說因果相待無有自性,由果有緣,緣無自性,由緣有果,果無自性,此意但為明空,非為立有。汝雖聞佛語不解佛意,但見於二,不見不二,但以相待成其有,不以相待識其無,豈非愚人。而今諸法本空,本無所有,此中一毫之相尚不可得,怎能還說是事有故是事有,是事無故是事無。若執意要
說
因為
有是事故。
增上緣
是事
因之而
有
者則大謬
不然
也
。
若謂萬法不障礙芽,萬法是芽之增上緣,芽亦不障礙萬法,則芽亦是萬法之增上緣。萬法不障礙芽,芽則是果,芽亦不障礙萬法,則萬法亦是果,何故但言萬法是緣而芽不是緣,芽是果而萬法不是果。又有果則有緣,無果則無緣,因為果而有緣,果便成了增上緣,非是緣來増果,而是果去増緣。故緣果相待,皆無定性,無定性則無緣果,故所謂增上緣者,但是顛倒妄想,實無一法可名增上。
長行:
經說十二因緣。
謂
是事有故是事有。此則不然。何以故。
十二因緣因果相待,前後不定,故無自性。
諸法從眾緣生故自無定性。自無定性
即無自體
故
更
無有有
無之
相
可得
。有相
有形之法尚且
無故。何得言是事有故是事有。是故無增上緣。
此下釋破立之意。
外人云:經說有四緣生,若論主破之經不應說,經若說有而須破者即是破經。故今明,所謂十二因緣者只是
佛隨
順
凡夫
執著所以
分別
十二是
有
是
無故說
是語
。
蓋是隨順凡夫根性分別十二是有是無耳。佛
說十二因緣,
為破神我斷常,神我既破,因緣應舍,雖舍因緣亦無所舍,心無所寄即便解脫,若執藥成病,即傷佛意。因緣既爾,一切亦然,乃至唯識三論一切法門皆作此識。
當知佛出一語,即具大小權實破立方便,內外三乘無不蒙益。故知此言有淺有深,有權有實,淺識之流,謂有十二,若深究之,則知十二本不可得,無可論其有無。是故佛說有無令入不有不無,其意實不在有無。汝但信有無不信不有不無,即是破經,論主知佛說有無在明不有不無,即是申經也。
複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