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丁憂制度與統治者自身的喜好,及國家的政治利益都密切相關

在中國古代社會,因政治利益的需要,在古人崇尚儒家文化、統治者以孝治天下的同時,丁憂制度出現了特例。這種特例主要表現在移孝作忠的奪情,和仕途延續的起復。因朝廷的需要,對於身兼重任的大臣來說,離任丁憂三年之久對於朝廷來說是一個損失,自古忠孝不能兩全,所以官員必須移孝作忠,不能為已故親人丁憂盡孝,繼續留在朝廷辦公,這是特例中的奪情。

起復是一種仕途的延續,因國家的需要,在丁憂未滿期間,便開始任命丁憂官員上任。無論是起復或是奪情,作為丁憂制度的特例,與當時統治者自身的喜好,與國家的政治利益是密切相關的。

清代丁憂制度與統治者自身的喜好,及國家的政治利益都密切相關

奪情又稱奪哀或奪喪、墨哀,是丁憂制度的特例,從而演變出的一種特殊的,官場人事任用制度。它的主要內容包括:封建國家對朝廷的重臣要員,當他們遇到父母之喪時,朝廷不允許他們丁憂守制、離任解職,不給予治喪假。而是讓他們繼續留在衙門內,為封建國家效力,但允許素服辦理公事,朝廷特批可以不用丁憂守制,這叫作奪情。

中國古代社會是一個禮法合一的國家,儒家思想作為歷朝歷代的統治思想,正是因為它的統治地位,決定了人們對孝文化的十分重視。父母之喪,去官守制,這乃人之常情,倫理綱常,不得違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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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當奪情出現時,這無疑是對儒家思想的最大挑戰,使忠與孝發生了矛盾,忠君思想與守孝觀念,發生了前所未有的衝突,但由於中國封建社會的性質,決定了孝必須讓步於忠。對君主的絕對忠誠,才是當時社會的真正價值取向。

奪情的現象古已有之,例如西周時的周伯禽。周伯禽是西周的重臣,周天子所倚重的大將,當時西周旁邊的夷國發生叛亂,周天子任命周伯禽為大將,前去鎮壓平叛,可是此時的周伯禽正在家丁憂守制,喪期還未滿,所以當時的周伯禽哭著前去征戰。這就是周伯禽卒哭出徵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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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天子出於維護國家的利益的角度,命喪期未滿的周伯禽率軍出征,這是對丁憂制度的一種靈活變通,從中可以看出,周伯禽卒哭出徵事件,這是最早的奪情制度的雛形。而這種奪情的發生也是合乎當時的禮法的。

秦漢以後以及後世朝代,丁憂奪情的特例也屢有發生,朝廷重臣、擔任要職的大臣奪情的情況時有發生。從西周最初的周伯禽卒哭出徵,金革奪情之始,以後歷朝歷代的奪情皆因政治的需要、職位的重要和皇帝個人喜好而奪情。奪情是封建國家出於政治需要,對丁憂制度進行改變的一種特例。奪情之制典型地反映了忠與孝之間兩難的矛盾與衝突。從而產生了移忠作孝的特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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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丁憂官員奪情的原因目的無外乎兩種,一是為了軍國大事,二是出於皇帝的個人喜好,為了表示皇帝對臣子的賞析之情。能夠在丁憂之間而得到奪情之制,在當時的社會可以說是一種殊榮。但是不是每個官員都能夠享受此等殊榮,在封建國家中,被奪情的官員大致有以下幾種型別:

專業技能的官員是指醫官、外交官員、專理地方課稅糧儲存等官職,以及欽天監等職務,這些都屬於專業技能的官員。在丁憂期間,喪期未滿便被朝廷複用奪情。在古代社會,鹽、鐵、酒、糖等業務都是封建官營壟斷的行業,是國家的經濟命脈,封建國家的主要財政收入,而只有專理鹽務的官員才具備管理鹽務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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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明正統十三年,翰林院修撰許彬父親去世,外夷朝貢往來不絕,番文處理需具備知曉夷文字之外交專業技能人員,徐彬為翰林院修撰,從事譯夷文字多年,既曉夷文又通政事,為國家外交之專業精英,故丁憂喪期未滿,便在丁父憂期間被奪情起復。

除此之外,清廷規定欽天監可以不丁憂,這在明代已有。具體來講,欽天監是一個具有神秘色彩的職業,而這種神秘色彩完全是為封建統治者而服務的。欽天監的主要職能是掌管天文、曆法、星象、占卜之事,如清代的欽天監湯瑪法,曾利用天象不吉的神秘說法,來阻止多爾袞的宮廷建築工程。

清代丁憂制度與統治者自身的喜好,及國家的政治利益都密切相關

正因為如此,欽天監在清代不允許丁憂守制,可以看出欽天監的特殊職業是世襲制的。股肱之臣即官居高位的重臣、要臣,他們往往肩負重任,被封建皇帝所信任與倚重,身居要職,不可或缺。如皇帝之手足、軍機大臣、領侍衛內大臣、六部尚書、重要閣臣等。這些要員在遭遇父母之憂時,往往被奪情起復。

咸豐八年二月,雲南某鎮總兵周天培遭母去世,為其母丁憂守制,但此時在江南亂民暴動,發生叛亂,朝廷急需用人,令其留江南軍營助剿,事畢後便可回籍為母丁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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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豐八年七月,湖北巡撫母親病亡,咸豐帝加恩賞賜,准予治喪,違軍營慣例準穿孝服百日期限。同治五年六月,清廷要臣李鴻章母親去世,李鴻章為母丁憂,此時太平天國運動爆發,為編練新軍、鎮壓叛亂,慈禧和慈安兩宮太后起用奪情李鴻章,停止他的丁憂守制。

軍務未平,皇帝正值春秋,軍務未竣,四方多事,卿受朝廷厚恩,應竭力圖報遂復奪情起用,不可去官離職。由此可見,朝廷的奪情制度有時是帶有強制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