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融資成本不超 8%!長沙市發文明確,多地持續加強國企風險管控

近日,長沙市財政局印發《關於加強市屬國有企業融資行為和融資擔保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明確企業融資需要遵循的原則為:嚴格融資程式,聚焦主業發展,最佳化債務結構,降低融資成本,防範融資風險。

通知還提出,市屬國有企業直接融資金額超過5億元(含),由市級國資監管機構稽核後報市政府審批;市屬國有企業應根據自身財務承受能力合理確定融資擔保規模,原則上總融資擔保規模不得超過集團合併淨資產的40%。

通知特別明確了企業融資的禁止事項,具體如下:

1。非經市級國資監管機構批准,綜合融資成本不得超過 8%(含);

2。不得舉借沒有償債資金來源的債務;

3。嚴禁以任何形式為地方政府及其部門舉借債務,或以任何形式產生以政府財政收入作為還款來源、增加政府隱性負債的融資行為;

4。嚴禁利用沒有收益的公益性資產、不具有合法合規產權的經營性資產開展抵(質)押貸款或發行信託、證券化產品等各類金融產品融資;

5。嚴禁重複利用各類資產擔保融資。

國企風險管控加強

為加強國有企業融資管理,近期,不少地區出臺相應檔案政策。

公開資料顯示,開封市財政局發文表示,今年以來,在國企風險管控方面,全面加強市管國有企業債務風險防控,將資產負債率列為重要考核指標,同時堅決打擊“逃廢債”行為,對違規舉債、債務違約“零容忍”。

近期貴州省常務會議指出,要持續最佳化國資國企佈局,促進國有企業做大做強做優,強化國有企業投資專案監管,提升發展質量效益,更好服務全省高質量發展和現代化建設。

據山東國資報道,德州市國資委在為企業“鬆綁賦能”的同時,制定《市屬國有企業投資專案負面清單》,明確10項禁止類和7項特別監管類投資專案。劃定市屬國有企業經營行為紅線,嚴格落實“嚴禁非主業超比例投資”“嚴禁脫實向虛”“嚴禁不按程式、不經集體決策的投資”等“八個嚴禁”,全面規範企業行權履職,保障國資國企健康有序發展。

延安市政府常務會議強調,要進一步加強市屬國有企業債務風險管控,強化監測預警處置,“一企一策”細化措施,壓實企業自救責任,提高債務化解能力;要進一步強化國有資產監管,聚焦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完善監管責任清單,加強企業投融資行為監管。

加強國企風控由來已久

2020年11月10日,20永煤SCP003未按時兌付本息,發生實質違約,超出市場預期。當日,公司存續債券餘額達244。10億元,而永城煤電母公司豫能化亦有255。3億元的存續債券。

“逃廢債”猜疑泥沙俱下,弱資質區域國企債、過剩產能產業債再遭拋售,信用利差一度走闊。

事實上,在此之前已出現部分弱資質主體風險暴露。據中信證券統計,2020年下半年共有10家國企發生實質違約或永續債展期,包括沈公用、華晨、紫光集團、青國投等。在當時的報告中,中信證券稱,在基本面並不出色、債券發行短期化、地方政府支援不確定的背景下,部分國企的風險或在積聚。

2021年2月,在永煤事件不久後,國資委印發《關於加強地方國有企業債務風險管控工作的指導意見》。檔案稱,個別地方國有企業發生債券違約,引發金融市場波動和媒體關注。各級領導高度重視,要求加強國有企業債務風險處置和防範應對工作。

上述《意見》具體指出,要完善債務風險監測預警機制;分類管控資產負債率,保持合理債務水平;開展債券全生命週期管理,重點防控債券違約;依法處置債券違約風險,嚴禁惡意逃廢債行為;規範債務資金用途,確保投入主業實業。

2022年來,受資產荒影響,部分城投債及產業債信用得到一定修復,融資環境有所改善。中信證券在近期報告中表示,信用債發行向國企集中的趨勢導致國企整體所面臨的債務到期壓力明顯要高於民企,而當前市場上普遍存在“國企信仰”,而對民企顯得信心不足。在此背景下,投資者更應細緻甄別不同性質企業的價值,切忌盲目追隨信仰。

本文源自財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