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學的研究物件具有的特性是什麼?

教育學發展至今日,已不再是誇美紐斯和赫爾巴特時期那種集理論與應用為一體的綜合性學科,它已經

由原來的“單數教育學”分化為了包含多個教育相關學科的“複數教育學”

學者們

“對教育科學複數形式的態度,儘管有一些差異,但複數教育科學已成為不可否認的事實,並且有著大致相同的含義和範圍。它是所有有關教育的知識體系的總稱,由若干學科構成,這些學科從不同的研究角度或不同的層面來認識和改進教育活動”。

教育學的研究物件具有的特性是什麼?

當然,在

“複數教育學”的學科體系中,關注教育活動基本原理的“單數教育學”依然存在,“它既不是傳統教育學的‘總論’,也不是對教育學的‘概略論述’,而是

把教育作為一個總體物件,即從總體上探索教育的一般規律的獨立基礎理論學科”,構成了整個“複數教育學”共同的理論基礎

“是在更高層次上對教育基本規律的總結和概括”。

為使用的方便,在多數情況下,

“複數教育學”和“單數教育學”都被簡稱為“教育學”,而這種“複數教育學”和“單數教育學”的“共用一名”的狀況,也確實為研究者確定教育學的研究物件帶來了不小的困難:畢竟,“單數教育學”是整個教育學學科群中的一個分支。

教育學的研究物件具有的特性是什麼?

它和

“複數教育學”中的其他學科是平行的,它們儘管都立足並服務於“培養人”的教育實踐活動,但每一學科的功能卻存在差別,如“單數教育學”要建構的是有關教育活動的最一般和最基礎的理論,課程論要建構的是課程設計、編排、實施和評價等方面的理論,而教學論所要建構的卻是教學過程、教學方法、教學組織形式等方面的理論。

所以,當代教育學高度分化的事實,以及不同分支學科各有側重的內容,非常容易帶給我們這樣一種感覺,即

“教育學”的具體所指不同,教育學的研究物件也會隨之變化

,而偏重於基本原理分析的

“單數教育學”和作為整個教育類學科群共同稱謂的“複數教育學”的研究物件自然會有所區別,但事實果真如此麼?

教育學的研究物件具有的特性是什麼?

實際上,儘管學科分化的過程推動教育學產生了越來越多的分支學科,而各分支學科又分擔著彼此不同的研究任務,但這些都並沒有削弱教育學研究物件的唯一性:

“單數教育學”向“複數教育學”的演化,主要表現為教育學理論內容的豐富和教育學學科結構的拓展,教育學的研究物件並未在這一過程中也隨之發生改變。

所以,迄今為止,無論是作為

“學科群基石”的“單數教育學”,還是作為“學科群總體”的“複數教育學”,都旨在從理論層面對教育實踐予以分析,給出的都是具有較強學理性和抽象性的教育學知識,二者間的差異,並非研究物件的不同,而是在學科定位、學科內容及學科框架方面的區別,這也決定了,教育學具有怎樣的研究物件,其實和我們如何理解教育學的概念並無直接聯絡。

教育學的研究物件具有的特性是什麼?

明確了上述內容,我們便可對教育學研究物件做如下規定:

第一,

教育學的研究物件應當具有學科的獨特性和明確的指向性。

首先,作為一種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活動,教育科學研究

“最根本的特徵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物件與方法。”

儘管在現代科學綜合化趨勢的推動下,許多研究方法已不再是某一學科的

“專屬方法”,但研究物件的獨特性卻依然作為學科劃分的標誌被保留下來。因此,評判一個“物件”能否成為教育學的研究物件,首先最重要的就是看該“物件”能否與其他學科的研究物件形成顯著差異,能否彰顯教育學的獨特性。

教育學的研究物件具有的特性是什麼?

其次,研究物件是學科發展的邏輯起點,一門學科的研究物件儘管不必完整地呈現該學科的全部內容,但卻需要在劃定學科邊界的同時,至少對學科的研究範圍從總體上予以限定。為此,能否向研究者澄清教育學的基本研究領域,能否使研究者明白哪些是或者哪些不是教育學的研究內容也應作為評判一種物件觀成立與否的主要依據。

第二,

教育學的研究物件應當具有高度抽象性。

由於現代教育學學科性質的轉變,教育學已不再是最初的那種

“教育經驗彙總之學”,亦不必僵化“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一般要求,刻意去發展“教育事實描述”或“教育問題對策”的部分。

它僅需要著力解決教育活動中一般性問題和建構教育科學中一般性理論即可,而這些一般性問題的闡釋和一般性理論的產生,則必須建立在對眾多

“教育事實”和“教育問題”不斷進行抽象的基礎上。

教育學的研究物件具有的特性是什麼?

第三,

教育學的研究物件應當具有高度概括性。

如果將教育學看作是

“複數教育學”,那麼它面對的將是整個教育類學科群,由於其中涉及眾多的研究內容(譬如教育基本理論、課程的基本原理、教學的實施、教育政策的制定、教育資料的分析等),以及眾多有著不同研究任務的分支學科,所以,作為“複數教育學”整體的研究物件必須具有相當高的概括程度才能把這些內容和任務全都涵蓋進去。

如果將教育學看作是

“單數教育學”,那麼它作為學科群中的一門基礎性學科,顯然不必像其他各分支學科那樣,就教育活動中的某一個或某幾個相對細化的問題進行專門性地闡釋,並對這些問題涉及到的具體原理和實施方法進行逐一說明。

教育學的研究物件具有的特性是什麼?

“單數教育學”所要研究的只是那些從個別事實和問題中彙總概括出來的最具普遍性和代表性的一類事實或一類問題,進而為其他分支學科的研究提供可以被進一步細化、豐富的基本範疇和基本原理。故而,綜合來看,無論是單數教育學還是複數教育學,它們的研究物件需要具有很高的抽象性,是對“教育事實”和“教育問題”的總體性認識。

第四,

教育學的研究物件應當具有話題的公共性。

但凡研究物件的確立,都必然是一個

“價值有涉”的過程,研究者不可能拋開自己的主觀意識去發現研究問題,進而從中概括出研究物件。

教育學的研究物件具有的特性是什麼?

同理,教育學的研究物件是

“研究者認識到的物件”,其研究的必要性和可能性也都會受到研究者主觀意識的影響。然而,作為一門學科而非一個單獨問題的研究物件,教育學研究物件的“主觀”絕不會是“單個研究者的主觀”,它理應是絕大多數研究者在深入討論過程中形成的“共識性主觀”。

需要儘可能擺脫那些源自單個研究者主觀意識和時空條件的相對性,轉而成為被研究者共同關注和普遍認可的

“物件”,即力求實現“研究者個人的探究意趣”與“外部社會(理論的與實踐的)研究需求相互吻合”,以及“研究者‘自己的問題’、‘個人的問題’”與“‘他者的問題’、‘公眾的問題’相互對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