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解讀“花小豬”是否合法?

2020年下半年,滴滴推出了一款全新的打車軟體“花小豬”,可謂一石激起千層浪。欣喜者、吐槽者、不解者諸多,如今似乎熱度已去,鑑於對“花小豬”的認知不一,本文擬探討一下“花小豬”是否合法運營。

據“花小豬”官網介紹:花小豬打車,致力打造實惠出行的新品牌。主張讓出行迴歸本質,為乘客提供更實惠、安全、便捷的出行服務;為司機提供多一個服務選擇,多一份收入補充。花小豬打車希望打造全新的出行體驗,用年輕、樂觀、積極的態度,向社會傳遞出行正能量!

先看幾起事件:①2020年8月19日,青島市交通局官方釋出:“花小豬打車”平臺未在青島市取得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不具備網路車經營資質。②2020年12月18日,哈市交通部門對“滴滴出行”平臺公司進行了約談,要求滴滴出行對”花小豬打車“限期整改,對違規接單車輛進行清理,並不得再接受不合規車輛和人員的註冊,停止向不合規車輛派單。③2021年2月26日,交通運輸部表示,在訂單量超過100萬單的網約車平臺中,雙合規完成訂單率花小豬出行最低。

事件解讀:①“花小豬打車”被認定為不具備網路車經營資質。②限期整改,依法經營。③經營中,但雙合規率最低。

再看圖:

詳細解讀“花小豬”是否合法?

詳細解讀“花小豬”是否合法?

官網顯示花小豬管理運營方為滴滴公司

如何認定“花小豬打車”是否合規?

交通部《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明確:網約車經營服務,是指以網際網路技術為依託構建服務平臺,整合供需資訊,使用符合條件的車輛和駕駛員,提供非巡遊的預約出租汽車服務的經營活動。 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者(以下稱網約車平臺公司),是指構建網路服務平臺,從事網約車經營服務的企業法人。 第十條:網約車平臺公司應當在取得相應《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並向企業註冊地省級通訊主管部門申請網際網路資訊服務備案後,方可開展相關業務。

《長沙市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第八條 市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對於網約車經營申請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發放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依法取得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的平臺公司,按照本實施細則的規定,可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網路預約出租汽車客運服務,經營許可有效期為5年。第十條 網約車平臺公司(分支機構)變更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名稱、地址(經營場所)的,應當到原許可機關辦理變更許可手續。(對已取得《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的公司是否可以增加新的平臺,是否需要另行許可或備案,均沒有相關規定。)

綜上可知:1、“花小豬”已由滴滴出行管理運營。2、“花小豬”與“滴滴出行”是不同的平臺,同一家公司。3、作為平臺公司的滴滴公司已取得《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4、相關法規並未限制已取得許可證的公司運營多個平臺。因此,“花小豬”作為平臺本身應認定是合法的。

最後談一下,正如官網介紹所說,“花小豬”是為司機提供多一個服務選擇,多一份收入補充,其本身應當是合法的網約車司機多一個選擇 ,無論是加入“滴滴出行”還是“花小豬”都應當是有雙證的司機。至於合規的網約車雙證司機有沒有必要再去加盟“花小豬”恐怕就要自己認真去衡量了;而未取得雙證的司機朋友想去透過“花小豬”撈點外快,更要三思而後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