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縣制是不是秦始皇發明的?

當某種制度橫空出世的時候,很多人的習慣就是,將其歸結為某位大人物的發明創造。

給人的感覺就是,如果沒有這位大人物,這種制度就不會出現了。

比較典型的有漢武帝的“推恩令”,楊堅的“科舉制”,趙匡胤的“杯酒釋兵權”,張居正的“一條鞭法”,以及秦始皇的“郡縣制”。

事實上,相關制度的出現,並不是某人的偉大創舉,而是生產力發展到一定程度之後適時出現的。

由於本文是春秋戰國系列連載之一,所以我們今天主要講“郡縣制”。

講完之後,相信大家對其他制度和政策的出現,也會有一個比較清晰的認知。

郡縣制是不是秦始皇發明的?

進入戰國之後,幾乎所有國家都開始了變法圖強。

變法的本質,是由春秋時期那種相對分散的貴族聯合把控國家,轉變為高度集權。

集權的本質,就是將貴族手中的權力拿走,用以充實王族的實力。

想搞清楚這個問題,我們首先要明白,貴族的權力體現,就是分封制。

想當初,周武王滅掉商朝之後,將自己的親戚和近臣分封在各地,這是為什麼呢?

不是因為周武王人好心善,而是以當時的生產力,並不支援周武王擴大直屬領土範圍。

簡單來說就是,周王室當時的實控領土,已經達到了極限,再遠的地方,周武王根本無法產生直接影響。

所以,周武王將這部分無法產生直接影響的領土分封出去,形成了大大小小的諸侯。

這些諸侯都是周武王的臣子,所以當時的天下,就是周武王高高在上,控制最發達的地區,其他臣子控制相對欠發達地區。

隨著生產力的發展,周王室的實控領土範圍就會慢慢增大,歷代周天子們自然會想辦法擴大實控範圍。

畢竟,臣子就算再忠心再可靠,也不如把權力牢牢握在自己手裡更重要。

在這個過程中,周天子必然會與相關諸侯產生矛盾,而想要更好地掌控這些諸侯,周天子還要首先解決內部貴族林立的局面。

當首尾難以相顧時,歷任周天子們只要有一個疏忽,就容易發生問題。

比如周厲王,就是因為集權過於急躁,所以搞出了一個“國人暴動”;再比如周幽王,也是因為急於清理太子,所以遇到了一個“犬戎入侵”。

郡縣制是不是秦始皇發明的?

儘管周天子的集權工作做得不好,而且因此衰落。但在各諸侯國內,相關的嘗試其實一直沒有斷過。

過去,我花費幾十章的功夫,詳細闡述了各國因集權導致的矛盾,以及對當時社會的影響。

在這個過程中,公族和王族們逐漸發現:搞集權不能操之過急,否則很容易和其他世家大族直接產生對抗。

因此,設立郡縣就成為了一種相對緩和的手法,因為它通常設在邊疆地區。

基於國君的利益,他們當然希望,郡縣就在自己身邊,越近越好,畢竟離國都近的都是好地方。

但是基於貴族們的利益,他們當然希望,國君所擁有的郡縣越少越好,都像晉國那樣由貴族做主才對。

有了這樣的利益衝突之後,再看郡縣制設立在邊疆地區,就可以得出一個大致的結論,這是雙方妥協的結果。

國君是一定要設立郡縣的,但重要地區,貴族是肯定不會讓的,所以在邊疆地區設立郡縣,成為一個雙方都能勉強接受的結果。

邊疆地區的缺點是比較窮、比較亂,但優點也是很明顯的:方便鍛鍊人才。

大家想想,一個官員如果能在邊疆地區扎穩腳跟,至少說明他的各項能力都屬於優秀之列,而這種人必然會受到多方拉攏。

在某些國家,邊疆地區的人才被貴族拉走了;在另一些國家,國君拉攏了大量邊疆地區的人才。

那麼在進行兼併戰的時候,你說這兩種國家,誰會更有優勢呢?顯然是國君拉攏邊疆地區人才的國家啊。

比如魏國,魏文侯手下的得力干將吳起,就是西河郡的郡守,而西河郡的西邊,就是強大的秦國。

早年的吳起已經很厲害了,經過在西河郡的多年曆練之後,那基本就是穿著一身神裝在新手村亂殺的節奏。

秦國想和魏國打仗,他們有本事搞定吳起嗎?如果沒有,就還是老老實實地窩在西邊吧。

這就說明了一點:能夠獲得最終勝利的,或者能夠堅持比較久的,都是善用邊疆地區人才的國家。

郡縣制是不是秦始皇發明的?

當邊疆地區和郡縣制繫結在一起之後,一切都說得通了,當時的人普遍認為,邊疆地區之所以能穩定,就是因為採用了郡縣制。

如此一來,想要在全國範圍內獲得穩定,就必須在全國範圍內採用郡縣制。

相關觀點並不是李斯首創,而是在他之前就有不少支持者,李斯也只是一個集大成者。

秦始皇統一六國之後,問群臣究竟是分封還是郡縣。

這並不是秦始皇糊塗,不懂得郡縣制對於集權的好處,而是他不敢硬來。

萬一手下全都支援分封制,自己乾綱獨斷搞出來的郡縣制,能有什麼好結果呢?

從這個角度來看,秦國朝堂上討論分封和郡縣的行為,其實就是一次赤裸裸的實力展示。

妄圖重回貴族時代的臣子失敗了,秦國最終走上了郡縣制的道路。

郡縣制是不是秦始皇發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