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萍鄉:姐姐未告知弟弟父親過世,被訴侵犯祭奠權,獲賠1000元

前些日子,江西萍鄉法院審理了一起令人唏噓的案件。

原告孫某城起訴其姐孫某蘭,父親孫某健去世後,姐姐在沒有向他告知的情況下,為父親葬禮併火化,骨灰寄存在江西省某殯儀館。孫某城是在兩個月後才從他人處得知父親過世的訊息,這讓他感覺感情受到了嚴重的傷害,所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江西萍鄉:姐姐未告知弟弟父親過世,被訴侵犯祭奠權,獲賠1000元

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孫某蘭沒有盡到告知義務,在一定程度上侵害了原告的人格權益。不過,考慮到原告對父親的生活、身體關心不夠,所以對家庭糾紛亦負有一定的責任。最後,法院判決姐姐向弟弟賠禮道歉,並賠償1000元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江西萍鄉:姐姐未告知弟弟父親過世,被訴侵犯祭奠權,獲賠1000元

對此網友們也是紛紛熱議:

“自己不關心父親,現在父親不在了,變著法子讓你姐掏錢,真是好兒子,好弟弟!”

“姐姐不告知你,你沒想過為什麼,最後訛1000塊錢,可想而知原因了,如果真的傷心不會惦記錢。”

“沒有經歷的人都覺得該打電話,但是經歷的人可能真的不想打電話,平時不關心,死了關心祭奠有用不?”

江西萍鄉:姐姐未告知弟弟父親過世,被訴侵犯祭奠權,獲賠1000元

其實這件事很明顯,父親都死了兩個月了,兒子才從別人口中得知其去世的訊息,可想而知兒子平常對父親是有多麼的漠視。如果不是別人說,可能他一直都不會知道這個訊息吧。當然,姐姐做得也確實不對,她不應該隱瞞,應該讓弟弟回去奔喪,一起承擔喪葬費以及操辦後事,而不是事後假惺惺地當個“大孝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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