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記三個理賠常識 輕鬆應對交通事故

本文轉自:商丘日報

隨著時代的發展,汽車走進了千家萬戶,而車險也成為廣大車主的“必需品”。部分車主儘管每年都會花成千上萬元辦理車險,但真正需要用的時候才發現所知甚少。針對車險理賠,記者採訪了幾家公司的理賠查勘人員,整理了三個最常見的問題,僅供車主們在遇到交通事故時參考,如有出入請以具體處理方式為主。

出現交通事故首先要怎麼做?多家公司的理賠查勘人員均告訴記者,一旦出現交通事故,一定要冷靜,檢視是否有人員受傷,確保車內車外人員儘快到安全的地方,並及時擺放警示牌,提醒其他車主,以免發生二次事故。隨後,撥打報警電話和保險公司電話,並拍照留存現場證據,拍照最好能夠顯示車牌號、事故情景等,以備交警和保險公司查證。此外,如果事故責任劃分比較明晰、損失比較小(2000元以內)可走快速理賠;如果損失較大,根據交警事故劃分意見,交給保險公司進行下一步處理。

車輛發生事故後,去定損是不是能換件的儘量換新的?記者採訪得知,儘量不換新的,能修儘量修,能不更換原車配件儘量不換。部分車主可能覺得換新的比較好,反正自己有全險,這也是大多數人的選擇。其實,他們沒有考慮到“將來賣二手車貶值”這一情況,一般而言,原車原版的二手車更好賣,而且更能賣個好價錢,一旦更換車輛配件,將來該車在二手車市場上的價值將會大大降低,並且現在的二手車車商在收購二手車時,透過大資料平臺系統都能夠查詢到該車的維修保養記錄,更換配件顯然比維修花費要高,花費越高二手車商認為事故越嚴重,越壓低該車價格。所以出事故後,能修的儘量修。

事故發生後維修費用要不要墊付?一位保險專業人士告訴記者,保險公司與維修店一般都可以走三方協議(即維修店、保險公司、車主車險被保人三方),保險公司在經過車主車險被保人的授權同意後,可將維修理賠資金直接打給維修店,這樣不需要車主墊付,也不需要再打入車主賬戶,車主再付給維修店。一旦車主墊付,還需要到保險公司走報銷流程,費時費力。鑑於此,車主儘量不要墊付。

記者溫馨提醒,車來車往,為小家、為大家,也為了個人安全,請車主們扶好方向盤,看好路,謹慎駕駛,文明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