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讀的是誰的奧康納?

作者:夏麗檸

1925年,美國女作家弗蘭納裡·奧康納出生在喬治亞州的一個房地產商家裡。她是家裡的獨生女,受過良好教育,能寫會畫。優渥的家境令她有精力琢磨自己的興趣。不幸的是,1964年她因患紅斑狼瘡,不治而亡,終身未嫁。

雖然奧康納的一生只有短暫的39年,身後只留下兩部長篇小說《智血》《暴力奪取》,兩部短篇小說集《好人難尋》《上升的一切必將匯合》,還有一本書信集《生存的習慣》。但是,她在文學上創造的價值和成就卻極為輝煌。不僅被喻為美國南方文學的天才女作家,還被貼上了哥特文學旗手的標籤。32歲時,她便獲得了“歐·亨利短篇小說獎”。而像“美國國家圖書獎”這麼重要的獎項,竟然在她去世八年後,頒給了她。可見,她在美國文學史上的重要地位。

奧康納是誰的?

忽見此題,必定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奧康納是誰的?當然是她自己的了!對於英語原文讀者來說,你讀的一定是原汁原味的奧康納。但是對於異域讀者,卻只能讀譯作。那麼,你讀的就是譯者的奧康納!

譯者是讀者與作家之間的橋樑。搭什麼樣的橋,建什麼樣的路,全憑譯者的能力了。遇上一位好譯者,原作通達暢快;遇上一個糟糕的譯者,閱讀如鯁在喉。這兩種情況,喜歡閱讀外國小說的讀者,都應該遇上過。

就拿奧康納的小說《暴力奪取》為例。我現在手上有兩種譯本:一本是由雅眾文化、人民文學出版社2017年10月出版的,譯者是殷杲(後文為殷譯本)。另外一本是2011年年初由新星出版社出版的,仲召明譯(後文為仲譯本)。

起初,我頗不以為意,覺得同一位作家,儘管是兩個譯本,但是應該大同小異。翻開第一頁第一段對比,就嚇了我一跳,無論是從語言結構,還是句子本意上都有極為不同的地方,乍一看,以為是兩個人寫的小說。這時,我才意識到譯者對讀者是多麼重要。

《暴力奪取》是一本什麼書

譯者圈都知道,奧康納的作品非常難譯。由於她生活在美國南方,行文中難免有些方言俚語和生僻詞;她還篤信天主教,對引用《新約》《舊約》中的句子信手拈來;而且,奧康納的性格決定了她是語氣連貫,行文不拖泥帶水的作家。她的原著裡幾乎都是大長句子,從句套著從句。一段話下來,表達了無數層意思。

《暴力奪取》開篇的氛圍,與福克納的《我彌留之際》有些相似。兩本書裡的年輕人,都拿逝去老人的屍體沒轍。可後者裡的父親,終歸還有幾個兒女幫忙想辦法。而前者裡的舅姥爺老塔沃特可沒那麼幸運,不過這也是自作自受。誰讓他自以為是先知,先要讓外甥信教,後又將外甥女的兒子掠來撫養,想讓這孩子成為虔誠的信徒。臨死之前,還叮囑男孩,讓他去給外甥的兒子,也就是孩子的表弟去施洗。可那表弟實打實是個白痴。

兩本書都是圍繞“信仰”展開,福克納的小說多少還有些溫暖之處,他不會把人寫到極惡。可奧康納卻完全顛覆了人性。本書裡的男孩不僅沒有遵照舅姥爺的遺囑,將他的屍體埋掉。而且自作主張地一把火連人帶房子一起燒掉了。另外一樁囑託是為表弟施洗,可男孩卻把表弟淹死了。就在我們以為完了,舅姥爺輸了,故事該結束了的時候,男孩還鄉了,他發現房子沒有燒掉,仍然在。他又想起在按表弟的頭下水之前,不小心念出了施洗的經文,表弟先行受洗了!這是一個三代人與上帝作戰的故事,結果還是神贏了。這恐怕是奧康納最得意的結局吧!

各有優劣的兩個譯本

我之所以對兩個譯本發生了興趣,是因為小說開頭的這段話:

“弗朗西斯·馬克思·塔沃特的舅舅死了才半天,小孩就喝得醉醺醺的,墓穴挖了一點就撂下了。有個來打酒的黑佬叫巴福德·曼森的……”(殷譯本)

“舅姥爺死了才半天,弗朗西斯·馬裡恩·塔沃特這個男孩就因為喝得爛醉,沒法挖墓穴了。一個叫布福德·曼森的黑小子正好來這裡用罐子取水 ……”(仲譯本)

儘管殷譯本的註釋裡說,“死者是塔沃特母親的舅舅,也就是塔沃特的舅爺爺”。但至少從文字表面,我產生了第一個疑問:死的是舅爺爺還是舅姥爺?英文原文就是“great-uncle”。依照中國的傳統習慣稱謂,無論是南方還是北方,顯然都不存在舅爺爺這樣的稱呼,應該是舅姥爺才對。所以,殷譯本里男孩的舅舅統一譯為侄子,實際上舅舅應該是老頭的外甥。這個錯誤太明顯了。

第二個疑問是,這個黑人到底是來取水的,還是來打酒的呢?一下子無法判斷。查了一下原文:“to get a jug filled”。奧康納真是惜字如金呀,連水或者酒這麼一個單詞都不寫明瞭。不過,讀到這本書的中部時,我們知道這個老頭本來就釀私酒,他死後,男孩把他私藏的酒找出來都喝了,所以醉得不能再挖墓穴了。然而,那個黑人鄰居就是拿著罐子來打酒的。聯絡上下文,這一處,殷譯本更準確。

清末翻譯家嚴復在《天演論》裡說,“翻譯作品內容忠實於原文謂信,文辭暢達謂達,有文采謂雅。”一個譯本除了“信”以外,“達”和“雅”也尤為重要,這有助於讀者更好地理解、欣賞原著。

在“達”上,兩個譯本各有特色,也各有失誤。殷譯本第五頁上半部有這樣一段。

“趁他住在那兒,侄子始終在偷偷研究他。那個侄子,以慈善之名收留了他,卻從後門溜進他的靈魂,問他引起別有用心的問題,在屋裡到處設圈套,觀察著他跌進去,到頭來弄出一篇研究他的文章,在一份教師雜誌上發表了。”(殷譯本)

“在他住在那裡的那段時間裡,這個外甥一直在秘密地研究他。外甥以做慈善的名義把他接過去,卻在背地裡偷偷地進入他的靈魂,問他一些模稜兩可的問題,佈設陷阱,看著他掉下去,然後將這一過程整理成一份書面研究報告,投給教師雜誌。”(仲譯本)

雖然殷譯本忠於原文而直譯,但是“從後門溜進他的靈魂”,還是讓人不太懂。將“around the house”譯為“在屋裡到處”也值得商榷。只看原文,我們知道是四周設陷阱的意思。但是不是設在屋裡呢?院子裡也可能吧?如此翻譯,有些曲解了奧康納的本意。然而,仲譯本直接“漏譯”了,這種留白反而有助於讀者理解。

那麼,外甥寫成的文章投給教師雜誌,到底有沒有發表呢?至少在原文“for a schoolteacher magazine”是沒有明確說的。但是,後來老頭多次跟男孩提到這篇文章,可以聯想到已經發表在雜誌上了,否則老頭怎麼會知道呢?由此可見,殷譯本的先行“劇透”,倒是讓讀者更容易理解了。

另有一例。殷譯本第四十頁第三行:“你開回頭啦”小孩說,“是同一場大火”。而仲譯本是:“你回頭”,孩子說,“是同一團火”。不管當時是什麼情形,也沒人能讀懂“你開回頭啦”是什麼意思吧?實際上,是男孩讓開車的推銷員回頭看。

毫無疑問,殷譯本在“雅”上頗受年輕讀者青睞,她的文字生動、俏皮,有朝氣,明顯形成了一種可記憶性的文風。尤其是人物對白頗有美國南方之韻味,能讓我聯想到慵懶的南方佬的樣子。而老讀者們仍然覺得仲譯本讀起來平白舒服一些。至於誰的譯本更好,要看讀者自己的閱讀品位和喜好。

綜上所述,譯作,就是譯者再創作的一個過程。這個觀點,大家同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