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帶貨賣假名牌服裝手錶被判刑 最高檢:嚴懲直播領域侵權售假犯罪

8月4日,最高檢釋出一起依法懲治破壞市場競爭秩序犯罪典型案例,彰顯檢察機關嚴懲破壞市場競爭秩序犯罪的鮮明態度。紅星新聞記者注意到,此次釋出的6個典型案例中,包含一起“直播帶貨”的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案件。

最高檢通報的案情顯示,2017年7月24日,廖某與G資訊科技有限公司簽訂合作協議,成為該公司簽約主播,並由該公司配備人員組建直播團隊,在某電商平臺以直播方式為網店商家營銷商品。

自2019年起,廖某直播團隊先後與“ADOL直白輕奢定製”“BLINGBLING卜莉卜莉”“創昇服飾”“諸暨市安妮珠寶”等多家網店合作,透過該電商平臺以直播方式為上述網店銷售假冒“Dior”“CHANEL”“LOEWE”等商標的服裝、飾品、手錶等商品,銷售金額共計人民幣67萬餘元。

2021年3月26日,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檢察院以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對廖某直播團隊6人向法院提起公訴(關聯售假商家犯罪嫌疑人均另案處理)。

2021年6月29日,上海市楊浦區人民法院以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廖某有期徒刑三年四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十萬元;其餘5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三年二個月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至五千元不等,部分被告人適用緩刑。一審宣判後,各被告人均未上訴,判決已生效。

主播帶貨賣假名牌服裝手錶被判刑 最高檢:嚴懲直播領域侵權售假犯罪

帶貨直播間 圖據視覺中國

對於該案的典型意義,最高檢介紹,“直播帶貨”作為新型電商營銷模式,透過流量“變現”帶來巨大經濟效益,帶動了網路經濟的蓬勃發展。與此同時,利益誘惑之下的刷單炒信、虛假宣傳、侵權售假等不正當競爭行為也逐漸顯現,給直播電商行業帶來衝擊。透過直播的方式銷售侵權商品,不僅損害了註冊商標權利人及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還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競爭秩序。

最高檢提到,為維護網路營銷的安全和秩序,檢察機關深挖售假主播背後的產業鏈條,對售假商家等上游犯罪進行全鏈條打擊。關聯售假商家人員共計39人以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八個月至拘役五個月不等。

檢察機關在懲治犯罪的同時,還應關注到案件中直播電商企業的刑事合規風險,充分發揮檢察能動性,透過檢察建議等方式延伸檢察職能,督促、引導企業健全相關機制,跟蹤企業落實整改,從而防範企業法律風險,助力企業持續健康發展。依託典型案例透過各種方式開展法治宣傳,引導網路直播營銷主體遵守法律和商業道德,公平參與市場競爭,營造良好的網路營銷環境。

紅星新聞記者 高鑫 北京報道

編輯 王禾 餘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