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孩子跟媽媽生活,可以改跟母親姓嗎?需要什麼手續?

現在獨生子女多了,中國的傳宗接代觀念又比較強,都不想吃虧,兩個孩子,一個跟爸姓,一個跟媽姓,一部分人能夠接受,一部分人接受不了。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條 自然人享有姓名權,有權依法決定、使用、變更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第一千零一十五條

子女可以隨父姓,可以隨母姓。

小孩改跟母親姓需要的手續:

(1)未滿16週歲公民要求變更現用姓名的,由父母或者監護人持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填寫申請報告,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辦理變更;

(2)已滿16週歲公民,由本人持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有關證明、證書原件或影印件,向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請,報市、縣公安機關審批後,辦理變更,繳交相片換領居民身份證。

離婚孩子跟媽媽生活,可以改跟母親姓嗎?需要什麼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二十四條未成年人的父母離婚時,應當妥善處理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教育、探望、財產等事宜,聽取有表達意願能力未成年人的意見。不得以搶奪、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爭奪撫養權。

未成年人的父母離婚後,不直接撫養未成年子女的一方應當依照協議、人民法院判決或者調解確定的時間和方式,在不影響未成年人學習、生活的情況下探望未成年子女,直接撫養的一方應當配合,但被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權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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