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禧對8國宣戰,咋冒出來14個“債主”,天價賠款是如何確定的?

1900年6月,慈禧太后突然“大發雌威”,對八國聯軍宣戰。沒想到清軍戰鬥力太渣,不僅沒能“振奮國威”,連大清帝國的都城都丟了。“老佛爺”狠狠地捱了一巴掌,可打不過人家又能怎麼辦,只好低聲下氣的求和。

求和就意味著賠款,可宣戰的時候只有8個國家,仗打完卻冒出來14個“債主”,都要從清政府的口袋裡掏銀子,這是咋回事?後來確定賠償4。5億兩白銀,又真如傳說的那樣,是每個中國人賠償一兩白銀嗎?

(下圖:慈禧返回北京,看到有人拍照,揮舞手絹打招呼)

慈禧對8國宣戰,咋冒出來14個“債主”,天價賠款是如何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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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有14個“債主”

八國聯軍,指的是英、法、美、德、意、日、俄、奧這8個國家,當年歷史課都背過這個順口溜(英法美得意,日俄傲),大傢伙都沒忘記吧。但是在戰後的談判中,卻多了6個國家提出賠償要求,它們分別是比利時、西班牙、葡萄牙、荷蘭、瑞典、挪威(掏出小本本記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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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六個國家壓根沒出兵,但是聲稱

“有人員和財產在戰爭中受損”

,也是“受害國”,所以有權提出賠償要求。此時,慈禧太后早就帶著光緒皇帝逃到了西安,惶惶不可終日,留下來的人也沒有能力與列強爭辯,只好啞巴吃黃連,默認了這6個國家趁火打劫的要求。就這樣,索賠的“債主”變成了14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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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大清應該賠多少錢,這14個國家各有各的“小算盤”。英法兩國跟大清簽了不少條約,這方面的“經驗”豐富,他們認為賠償數額不能超過清政府的賠償能力,畢竟兔子急了也咬人,不能把清政府逼得太緊。德國、俄國卻不這麼認為,他們都想趁機打撈一筆,賠的錢越多越好。

如果清政府拿不出錢,那也沒事,我給你貸款!

(下圖:醇親王載灃,親赴德國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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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人心裡就矛盾了,他們既想拿到大額賠款,又不想清政府負擔太重。因為清政府5年前簽了《馬關條約》,2億兩白銀還沒支付完,日本擔心列強榨乾了清政府的油水,影響到這筆賠款的支付。

美國的態度顯然是個另類,它不僅沒有落井下石,反而主動提出儘量讓清政府少賠點錢。當然,美國也不是什麼好人,只是因為它不缺錢,想趁此機會拉攏清政府,打破列強在華利益格局,最終取代英日,成為左右清政府的新一代霸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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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定賠款數目

各國為賠款數額你爭我吵時,一個英國人摻和了進來,他就是清朝海關總稅務司

羅伯特·赫德

。此人掌管大清海關48年,對清政府的財政狀況瞭如指掌,因此英國政府將他推上前臺,讓他根據清政府的財政狀況確定賠款數額。

赫德認為,清政府面臨嚴重的財政赤字,國庫也早就空無一文,一次性支付各國的賠款是不可能的,只能分期付款。不過,清政府雖然沒有現金,但賦稅水平比較低,每年收稅不到一億兩白銀,分攤到4。5億人口頭上,每人每年才交2錢銀子的稅,因此可以考慮增加稅收用來支付賠款。

慈禧對8國宣戰,咋冒出來14個“債主”,天價賠款是如何確定的?

最終,赫德向西方列強提出了自己的方案,確定賠款數額為4.5億兩白銀,分期付款,39年還清,年息4.5%,本息合計9.8億兩白銀。

賠償數額確定後,各國又根據“實際損失”進行了分配,14個國家都表示滿意,因為賠款遠遠超出了他們的“實際損失”。

慈禧對8國宣戰,咋冒出來14個“債主”,天價賠款是如何確定的?

有人說,這麼一大筆錢,清政府也不討價還價?實際上,李鴻章與列強進行談判時,慈禧太后就給他定了“調子”:

只要列強不追究責任,讓她繼續當大清的統治者,別的事都好說。

所以,當列強丟擲4。5億天價賠款時,慈禧太后也就是眉頭皺了下,並沒有提出太多異議,然後就簽了《辛丑條約》。後來老百姓聽說這事,想當然地認為是“人均一兩白銀”,實際上並非這麼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