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人的墓葬和葬禮是怎樣的?羅馬人是如何對待葬禮的?

羅馬人對墓葬和葬禮有專門的法律條文規定。在公元前451年,《十二銅表法》中就有明確規定,“死去之人不得在城市內進行埋葬或焚燬;(火葬)的柴薪不得用斧頭削平;埋葬費用不能超過三件壽衣、一身絳紅色的束腰緊身衣以及十個笛手的規模,此外,還禁止為逝世之人哭泣;廢止在奴隸屍體上(塗敷)防腐劑及圓杯飲酒;死者身上不得放黃金,然而,如果死者的牙齒鑲著黃金,則允許死者連同此黃金一起埋葬或燒燬;未得房屋持有者同意,禁止在其房屋六十呎範圍內舉行火葬或設有墳墓等”。

一、殯葬的過程

最初,原始氏族的成員聚集在他們已故族人的身邊,提出共同的哀悼之歌之時,誰也沒有想到這在生活中會產生如此深遠的影響,起初,葬禮之行,不為表示悲苦,而為死者永安和幸福。隨著羅馬政治、經濟的發展,葬禮被賦予了更多的含義和功能,對於羅馬共和時期的貴族來講,葬禮就具有了展示和宣揚家族的功能;政治人物的葬禮如果被有野心之人加以利用,就會成為其爭權奪利的工具,

如凱撒葬禮上發生的血腥和騷亂

。從時間的角度看,葬禮就是從人死亡的那一刻算起,到屍體焚化,骨灰盒隨葬品葬入陵墓為止。葬禮細節可能因地區、宗教信仰等不同而有所差異,但程式大同小異。主要的程式是:屍體的衛生處理、服裝整理,屍體的安置、中庭展示,葬禮遊行、葬禮演說,焚化埋葬。

羅馬人的墓葬和葬禮是怎樣的?羅馬人是如何對待葬禮的?

根據羅馬人最初的宗教信仰,一個人在瀕臨死亡時,其屍體被其近親家屬從床上抬到地上,並由其最親近的人親吻,這樣做的理由是,人死後,身體應該被歸還到他來的地上,而呼吸則認為是靈魂,應該透過一個吻來捕捉,以防止他靈魂的遊蕩,然後死者的眼睛被關閉,站在附近的親人呼喊死者的名字,想要讓他恢復活力,更確切地說是證明他死了。

死亡代表著不吉利,與死亡有關的事務都屬於不吉利的,這種事情按照傳統一般交由家中的女人們,所以屍體的處理、安置都是家中婦女的職責。人去世以後,親人將其屍體抬到地上,開始用溫水將屍體清洗乾淨,洗淨後為屍體塗抹上油,如果是貴族之家的男性公民,就為其穿上託加袍;如果是婦女,就為其穿上得體的服裝。接著,屍體被放置在中庭,雙腳朝向門,隨後用華麗的布將屍體蓋住,但避免蓋住臉部,在屍體周圍放置一些蠟燭、鮮花,壁爐上的火被熄滅,並將一枚硬幣放進死者的口中,

用以支付靈魂渡過冥府的船費

。這一切準備好之後,將柏樹或雲杉的分支折斷放置在死者房門前以警告路人這裡有汙染的危險,也正式宣佈人已死去。

羅馬人的墓葬和葬禮是怎樣的?羅馬人是如何對待葬禮的?

在安葬之前,屍體一般會停放一些時間,供人哀悼,期間婦女的哀悼不斷。富人的話,一般停放7天,且葬禮程式交由專門的殯葬人員主持;窮人則在死者死後的第二天就火化,並由死者的親屬安排葬禮。古羅馬貴族的葬禮一般有兩種,一種是私人葬禮,由死者的家庭或家族為其舉辦;另一種是公共葬禮,由社會團體或者元老院(國家)為死者舉行,而由元老院出面代表國家出資為其舉辦葬禮,並要求全體羅馬公民參加,這是葬禮的最高規格,也是死者最大的榮譽。二者的區別是紀念形式及其炫耀的奢華程度不同,但需要注意的是,公共葬禮是貴族或位於社會中上階層民眾的專屬,而窮人及奴隸沒有享用的資格。

緊接著是羅馬最具特色的葬禮遊行。首先,

葬禮遊行的路線大致是從死者家中沿著街道到達廣場

,葬禮演說結束後再到墓地。其次,共和國早期,葬禮遊行的時間一般是在晚上,共和國中期以後,成人的葬禮一般是在白天舉行,孩子的葬禮遊行是在夜間。再次,遊行中最重要的部分是祖先面具的展示,祖先面具通常被儲存在房屋中庭的壁櫥中,它們被帶出去陪伴他們後人的葬禮,這也是一個家族中最自豪和炫耀的展示,與祖先面具一起展示的還有代表死者事蹟的物品,如死者生前獲得的獎盃等。

羅馬人的墓葬和葬禮是怎樣的?羅馬人是如何對待葬禮的?

葬禮遊行隊伍中有死者的親屬、摯友,此外還有佩戴著死者祖先蠟製面具的演員,專門哭喊死者功德的哀悼者、奏樂者以及抬棺者。屍體由死者的近親、朋友或者被釋奴抬著一路走向羅馬廣場,在廣場上死者的兒子或者近親發表葬禮演說,

用辭藻華麗的文字歌頌祖先和死者的功勳

。演說之後,哀歌一如之前繼續歌唱著,演員繼續表演著一路走向墓地,在墓地附近將屍體火化,隨之火化的有食物、死者在其生活中使用和喜愛的物品,甚至是寵物。當這一切準備就緒後,由死者的近親或最好的朋友,避開死者的臉部,將火炬舉到柴堆上,火種和油很快起火,隨著火焰越來越高,哀歌再次唱起。當柴堆被燒燬時,灰燼被水或酒淬滅,骨頭聚集在一起,用牛奶洗乾淨,然後用亞麻布擦乾,在骨灰甕中塗上藥膏和香料,除直系親屬外,其餘人待灑水淨化後就可離開。親屬將骨灰收集並放置於墳墓中,在指定的位置做好標記,最後舉行宗教儀式,獻祭犧牲,葬禮至此結束。

葬禮結束幾天後,死者的親屬徹底打掃、清洗房屋,避免死者帶來汙染,死者的家人會將死者的畫像放在家中顯眼的位置,放在一個木製神龕內,以此紀念死者。在死者安葬後的第九天,親屬再返回墓地,向神靈獻祭並置辦酒水食物,悼念亡者。此後,每到羅馬人傳統的祭祀節日時,家族還要再次舉辦哀悼活動。

羅馬人的墓葬和葬禮是怎樣的?羅馬人是如何對待葬禮的?

不同的地區和經濟狀況會影響羅馬人的葬禮儀式,但“所有羅馬人的葬禮儀式都秉承兩個基本的觀念。第一,死亡會帶來汙染,主張對屍體清洗和潔淨,並遠離生者;第二,未掩埋的屍體會對死者靈魂的命運產生不良影響,只有安葬死者,他的亡靈才能在冥府中得到安息。”

二、喪葬方式

羅馬法律中沒有對葬式加以限制和規定,只是在某段時間哪種墓葬方式比較流行併成為主要的墓葬方式被人們所接受罷了。死者的葬式與其社會地位和生前的作為相關。起初,在處置方面最基本的要求是屍體應該用土覆蓋,或者在火化的情況下,在葬禮之後將骨骼及骨灰收集以便埋葬。但是埋葬不足,使屍體被遺棄或無人接收,是對死者的侮辱,特別是因為那些沒有得到足夠儀式的人的靈魂依舊在外遊蕩併成為生人的威脅,因此烏爾比安認為要以謹慎的態度關注埋葬的死者以消除潛在的汙染源和威脅。

羅馬人的墓葬和葬禮是怎樣的?羅馬人是如何對待葬禮的?

火葬和土葬是羅馬人最常用的兩種喪葬方式,但最初羅馬人採用的是火葬還是土葬,史學界並沒有給出一個確切的答案,《十二銅表法》中提到了火葬,公元前8世紀至公元前6世紀的《羅馬廣場的墓葬》資料中,既提到了土葬,也提到了火葬。普林尼則認為羅馬最古老的喪葬方式是土葬,火葬是在後來對外征服的戰爭中普遍採用的。

無論是哪一種葬式先開始,在羅馬最開始的階段,土葬比火葬更為流行,當然這只是大體而言,有些地區也存在著例外的情況。戰爭中,要想把陣亡士兵的屍體完整地帶回故土埋葬不切合實際,士兵們的屍體只能就地掩埋或者火化,將其骨灰帶回埋葬,火葬由此得到發展並逐漸成為了羅馬人普遍採用的葬式。公元前4世紀起,火葬主要是在羅馬中部和北部地區流行,由於史料的不足和考古資料的缺失,我們無從得知關於公元前1世紀的墓葬方式,到公元1世紀時,火葬不僅在羅馬和義大利,

而且在整個帝國範圍內成為最為普遍的葬式

,在公元1世紀後期,火葬發展到頂峰。

塔西佗在描述尼祿之妻波婄婭的葬禮時,就曾將火葬歸為當時的一種“羅馬習俗”,然而公元2世紀起,火葬逐漸衰落,土葬重新盛行。“公元2世紀時,土葬在羅馬和義大利本土取代了火葬,到公元3世紀中期,土葬已經推廣至行省”,埃及防腐技術被羅馬人接受和採用,羅馬石棺雕刻技術的發展等多種因素促成了土葬成為羅馬帝國最主要的墓葬形式。

羅馬人的墓葬和葬禮是怎樣的?羅馬人是如何對待葬禮的?

總結

盧克萊修斯提到,“在共和國晚期,羅馬人的葬式有三種:土葬、屍體防腐儲存和火葬”,即使在火葬流行的時期,土葬作為一種古老的習俗存在。“無牙的嬰兒和被閃電擊中的人仍然遵循土葬的舊俗,甚至一些窮人的屍體會被扔到垃圾堆裡等著腐爛。”羅馬帝國時期,制止了這種無序的行為,建造了放置骨灰甕的地方,專門為窮人安置了與其身份相符的壁龕和骨灰甕,“羅馬人大建骨灰甕,內設許多小壁龕,將裝滿死人骨灰的骨灰盒或骨灰瓶放入其中”。富人一般有自己的陵墓,介於窮人和富人之間的普通民眾,統一將死者的骨灰甕放入墓壇或紀念碑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