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肥系列談之六:肥胖症可以透過藥物和手術治療嗎?

肥胖症主要是因為吃得過多和動得過少引起的,所以肥胖症的治療策略應該是以節食和運動為主,不應該依賴藥物和手術,以免發生不良反應。

但是對於某些採用常規方法治療難以奏效的特殊患者,也可以考慮選擇用藥物或手術治療。

一、藥物治療

減肥藥是飲食治療和運動治療的輔助手段。

用藥物減重的適應症:

1食慾旺盛,餐前飢餓難忍,每餐進食量較多;2、合併高血壓、高血糖、高血脂;3、合併負重關節痛;4、肥胖引起呼吸困難或有阻塞性呼吸困難暫停綜合徵;5、體重指數大於或等於24並有上述合併症,或體重指數大於或等於28不論是否有合併症,經過3~6個月飲食和運動治療仍不能減重百分之五,甚至體重仍有增加趨勢者。

藥物減重的目標:

1、使體重減輕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逐步恢復到正常體重;2、減重後維持體重不再反彈和增加;3、能使降血壓、降血糖、降血脂藥物更好地發揮作用。

下列人群不宜應用減肥藥:

1、兒童;2、孕婦、乳母;3、對該類藥物有不良反應者;4、正在服用其他選擇性血清素再攝取抑制劑的患者。

理想的減肥藥應該能夠減少能量攝取,增加能量消耗,並能改善與肥胖症相關的危險因素,而且安全性好。

減肥系列談之六:肥胖症可以透過藥物和手術治療嗎?

二、手術治療

手術治療僅用於重度肥胖(體重指數大於40或體重指數大於35並伴有嚴重併發症)的患者。

手術的方式有吸脂、切脂和減少食物吸收的手術(如空腸迴腸分流術、小胃手術或垂直結紮胃成形術等)。

手術的不良後果有吸收不良、貧血、管道狹窄等,所以術前應進行充分的風險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