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死亡了,債權人該找誰要錢

債務人死亡了,債權人該找誰要錢

北京博善律師事務所

都說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債務人在債務關係中處於有義務償還所欠債務的地位,那如果債務人在還清債務之前就死亡了,那他所欠的債務該如何處理呢?今天博善債權債務團隊就來給大家解釋一下這個問題。

債務人死亡了,債權人該找誰要錢

北京博善律師事務所

首先需要區分債務人的這筆債務是個人債務還是家庭債務。如果以家庭中某一成員的名義去借債,借來之後用於家庭生活,這個家庭成員死後,不應把這筆債務算在他個人身上,而應該由全體家庭成員共同承擔清償責任。

如果債務人的這筆債務屬於個人債務,根據《繼承法》和有關法律的規定,債務人的債務,由其遺產償還。償還之後,仍有遺產,剩下的由繼承人繼承。如果全部遺產不足清償債務,在用遺產償還之後,對剩下的債務,繼承人沒有代替償還的義務。當然,如果繼承人願意為債務人承擔超過遺產價值部分的債務,也是同樣被法律允許的。

如果債務人沒有繼承人,那麼,這些遺產應歸國家或集體組織、有關單位所有。那麼,債務人的債務也就由接受遺產的國家、集體組織或者有關單位在遺產的實際價值範圍內進行清償。

那麼,如果債務人的遺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繼承人也不願意承擔,債權人應該找誰還錢呢?

債權人可以直接起訴債務人的繼承人,要求債務人的繼承人對剩餘債務進行清償。但是如果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後,遺產分割前,明確表示放棄繼承的,不負擔清償被繼承人所欠的債務,所以不能成為被告。

債務訴訟問題看起來就只是欠債和還錢幾個簡單的步驟,其實涉及到的內容非常專業和複雜,個人自己處理很多時候還是會遺漏一些重要的因素和證據,委託專業的律師進行全權處理才是更好的選擇。

關注北京博善律師事務所,天天分享法律小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