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明確!這類教師崗位將實施聘任制!3月1日起施行→

近日,海南省教育廳、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印發了《海南省中小學教師高階專業技術職務聘期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明確,我省公辦中小學校在編在崗具備高階專業技術資格的教師專業技術崗位將實施聘任制,破除教師崗位聘任“終身制”,實現“能上能下”。

海南明確!這類教師崗位將實施聘任制!3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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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明確!這類教師崗位將實施聘任制!3月1日起施行→

據悉,該《辦法》的實施物件是全省公辦中小學校具備高階專業技術資格的教師。《辦法》主要適用公辦中小學校在編在崗具備高階專業技術資格的教師專業技術崗位的聘期管理。

中小學高階專業技術職務的聘任,由教師本人所在學校負責;中小學校校長聘任高階專業技術職務的,由學校將擬聘結果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後聘任。中小學校教師高階專業技術職務聘期一般為三年,一輪聘期結束後,需開展新一輪的聘任工作,重新確定崗位聘任人選。

在首次聘任時,以“評聘結合”方式取得高階專業技術資格的教師,可由學校按照聘任制度有關規定,正高階教師直接聘任到專業技術四級崗位,副高階教師直接聘任到專業技術七級崗位。屬於原已取得相應專業技術資格的“已評未聘”副高階教師,首次聘任需透過學校的競聘程式,確定競聘崗位後,由學校按照聘任制有關規定,聘任至專業技術七級崗位。凡在鄉村學校任教累計滿25年,已取得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且仍在鄉村學校任教的“已評未聘”教師,首次聘任時可直接聘用到相應專業技術崗位,不受崗位結構比例限制。

每輪聘期結束前三個月啟動崗位續聘程式。每位高階教師在本人高階崗位聘期結束後均須參加期滿競聘考核,根據競聘考核結果予以按高階崗位續聘、低聘或解聘。

競聘工作完成後,確定被聘任的人員按管理許可權由學校統一實施聘任,並頒發聘書。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將中小學校高階專業技術職務聘期管理工作納入日常監管。

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表示,該《辦法》是為了完善中小學教師職務聘任制,破除崗位聘任“終身制”,逐步建立“職務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的教師任用機制,真正激發教師隊伍活力,促進教師隊伍業務素質不斷提高。

本《辦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5年。海南省中小學中級及以下專業技術職務聘期管理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封面圖來源於新華社資料圖,圖文無關

記者:肖衛香

編輯:陳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