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歲文盲老漢5次姦淫智障女,因生理原因強姦未遂也被判刑

沒想到50多歲的大王莊的老劉,連自己的嘴都顧不住了,還去幹那沾花惹草的事情。他年輕的時候不好好的做事情,沒有哪一個姑娘看得上他,他就一直沒有結婚成家。於是,他在前年和去年這一年零三個月的時間裡,5次姦淫鄰村的一個智力弱障的婦女。

該老漢沒有文化是一個文盲,沒有正當職業。四處打零工或撿一些廢品,做為生活的收入來源。他不懂法律,利用女子的智商低下、自我防範意識弱的的缺點。在這一年多的時間裡,他每次都是下午到她家裡去實施姦淫,但每次都因為他的生理原因沒有得逞。

50歲文盲老漢5次姦淫智障女,因生理原因強姦未遂也被判刑

姦淫雖然沒有實施完成,但他的行為卻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

以暴力、脅迫或其它手段強姦婦女的,可判處三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今年二月份該男子被公安局刑事拘留,四月被審查起訴。法院審理認為:該男子的犯罪證據確鑿,事實清楚、充分,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在法庭上根據辯護雙方的陳述:被告人在實施強姦的過程中,因為自身的生理原因能得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的第三款規定可以從輕處罰。

被告人在法庭上對自己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認罪服法,且悔罪任罰,態度較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五條的規定,可依法從輕從寬處理。

50歲文盲老漢5次姦淫智障女,因生理原因強姦未遂也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