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法之爭,古今之辨?秦朝儒學研究

在春秋戰國年代,中國歷史上曾出現過百家爭鳴這樣的思想學術高峰期。

等到秦國日益強盛,並最終一統天下以後,秦國內部的法家學派成了正統,甚至還出現了焚書坑儒這樣的慘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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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如此,秦朝內部的儒家學說是否開始逐漸走向凋零?

實際上,認為秦朝打壓儒家學說,是不少人都擁有的一個錯誤歷史觀。

法家學說是秦朝內部的指導思想這固然不假,但秦始皇在位期間並未反對儒家,也沒有取締境內的其他思想學派。

秦朝的歷史雖短,但含有儒家在內的其他思想學派仍然得以生存並發展。

一、古今之辨與焚書坑儒

1、儒法之爭

如果說儒家學說與法家學說,它們存在的一個最大不同,那就是對待歷史的態度。

儒家從對現實的不滿出發,希望能夠重構過去,重新構築一個屬於當初堯、舜、湯、武等仁德之君的社會。

這也是為何孔子曾以“吾不復夢見周公矣”這樣的言論,來隱喻周代禮樂文化已經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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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相較於儒家,並不重視歷史的作用,而是將歷史視為不斷否定自身以完成革新的過程。

前者透過重塑過去來重構當下,後者則是忽略過去來肯定當下。

事實證明,無論是儒家還是法家,都有其進步的一面與保守的一面,單方面提倡一方打壓另一方是行不通的。

然而,秦國自商鞅變法以後便開始排儒崇法,並最終透過法家思想一統六國。

王朝建立後,過度依賴法家學派所帶來的諸多隱患依次暴露,使得秦王朝二世而亡,法家思想再一次走向式微。

在這一過程中,就發生了焚書坑儒這非常具有代表性的兩件事。

2、焚書

秦朝時期有一位非常著名的儒學博士名為淳于越,他的儒家思想主張“師古”,另一位非常具有代表性的法家人物李斯,則是堅定不移地反對“師古非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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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不同的思想主張,最終導致焚書這一事件的爆發。

眾所周知,歷史上的郡縣制起源於秦國秦穆公時期,並經由法家歷代的改革,最終成型於秦漢時期。

在秦國剛剛一統天下時,由於原來的楚國、燕國、齊國等國的領土距離秦國較遠,使得朝廷內部掀起了一股是否應當廢郡縣改分封的爭辯。

當時,儒家博士淳于越以“事不師古而能長久者,非所聞也”來勸告秦始皇,希望他能夠分封六國貴族,以保證秦王朝的長久統治。

然而,法家代表人物李斯卻以“五帝不相復,三代不相襲,各以治”的法家學說為依據,要求秦始皇拒絕承襲以往的分封制度。

此外,他還認為民間私學是招致戰國時期諸國混戰的主要原因,要求搜刮民間的《詩》《書》,並將其聚集在一起加以焚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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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最終聽從了李斯的意見,在國內推行了郡縣制,並按照李斯的說法焚燒了異學的書籍。

可這並不可以簡單地將其歸類為儒家與法家之間的爭鬥。

這是因為無論是淳于越還是李斯,他們的目的都不是打壓其他學說,而是為了鞏固王朝的統治。

尤其是李斯提出的焚書以絕私學,也並非特指儒家學說。

畢竟當時天下剛剛一統,民間除了儒家、法家以外同時還存在陰陽家、縱橫家乃至墨家等等。

因此,淳于越主張分封是從長遠角度考慮,透過循序漸進的方式來穩固王朝的統治。

李斯拒絕分封並焚書以絕私學,則是以當下的角度出發,透過簡單粗暴的方式來維護王朝的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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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歷史事件,從根本上來說是為了鞏固封建專制,只不過秦始皇選擇了他更為信任的李斯,並不存在歧視、打壓儒學的心理。

3、坑儒

焚書坑儒雖然常常被連在一起說,但兩起事件並無任何聯絡,所謂的坑儒也並不是指儒生,而是一些欺瞞、哄騙秦始皇的方士。

這起事件在司馬遷編撰的《史記》中有詳細記載。

秦始皇登基後,便非常迷戀戰國時期燕齊地區流傳的神仙方士學說,認為世界上有仙人與不死仙丹。

恰好在這時,一位名叫徐鑄的齊國人上書稱海中有仙山,山中有仙人,希望可以與童男童女一同求得長生不老之藥。

聽聞此事以後,秦始皇欣然同意,並排給他童男童女數千人入海求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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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此之後,奉命求丹藥的人越來越多,例如盧生、侯生等等。

秦始皇還非常重視這些方士的意見,可以說是對他們言聽計從,有任何要求都可以立即滿足。

然而,能夠一統天下的人畢竟不是傻子。

一而再、再而三的欺瞞、哄騙,最終招致始皇帝的怒火。

意識到入海求仙丹不過只是一個騙局以後,秦始皇下令在全國抓捕這些方士,並將他們坑於咸陽,並昭告天下以儆效尤。

在秦朝時期,這些方士有些本就誦讀儒家經書,因此同時具備方士與儒生的雙重身份。

再加上事件剛剛發生時,公子扶蘇曾為這些人求情,說他們平日裡皆誦法孔子,希望透過孔子這一先秦聖人的身份來減輕始皇帝的惱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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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後世的史書中這才將他們稱為儒生,但實際上這並非秦始皇針對儒家及儒生的舉動

二、儒家學說與王朝聯絡

1、官職設定

博士一職,最早出現於戰國時期,有史料記載:

“六國時往往有博士,掌通古今。”

由此可見,所謂的博士官職,主要就是那些博學強志、通古達今之人,專門用於擔任君王身旁的參謀或顧問。

秦始皇建立秦朝以後,博士制度被延續了下來,並擁有員額共七十人。

博士是秦朝時期一種較為特殊的文官,他們雖然在名義上隸屬於掌宗廟禮義的奉常。

但他們能夠起到的實際作用卻要遠遠高於奉常寺的奉常卿,雙方在實質上並無任何的隸屬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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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博士可以在朝堂上參政議政,甚至可以坐而論道,不治而議論。因此,能夠成為秦朝內部的博士,必然是備受秦始皇重視的人。

據王國維先生考證,秦朝博士共有七十人,其中可得名共十四人,在這十四人裡光是儒生就有六人。

無論是焚書坑儒事件發生前或後,這些儒生均有較為活躍的活動。

在秦朝內部發揮出較大的作用,他們依次為淳于越、伏生、叔孫通、羊子、李克與圈公。

如果儒學備受打壓,想必秦始皇不會專門挑選儒生擔任博士職位。

2、始皇石刻

秦始皇一統六國以後,曾多次巡遊各地,並在山石上刻下帶有自己功績的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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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司馬遷的《史記》記載,秦始皇一共刻下七處銘文,其中有四次提到了人倫規範。

很顯然,在法家學說中並不涵蓋這些內容,但它們卻是儒家學派的主體。

在這些石刻中主要有:

“男女禮順,慎遵職事,昭隔內外,靡不清淨,施於後嗣。”

會稽石刻則寫道:“飾省宜義,有子而嫁,倍死不貞。防隔內外,禁止淫佚,男女潔誠。”

其他諸如峰山石刻、清檯石刻當中,都有提到儒家明教化、正風俗的內容。

3、官藏儒學

上面提到的焚書事件,是否意味著儒家學派的經典皆遭到焚燒呢?在史料中的具體文字記載為:

“史官非秦紀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

這段話的意思確實是要求焚書,同時禁止民間私藏儒家學術經典,但並不意味著官府並不會留有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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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李斯要求焚書禁私學,其主要目的還是為了保證民間思想的統一,防止其他學說詆譭朝廷,以求得王朝的統治穩固,而不是真的要徹底打壓某個學術思想。

因此,這些被民間收上來的儒家學術經典,其大多都被藏在了官府當中。

在《漢書》中就有記載:

“沛公至咸陽,諸將皆爭走金帛財物之府分之,何獨先人收秦承相御史律令圖書藏之。”

至於那些未能流傳後世的經書,主要與項羽當初放的一把大火有關。

儒家學說在秦朝時期已經流傳數百年,同時在民間也有不少人誦讀孔子之言,李斯禁止儒學傳播,但並未徹底將其摧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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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觀秦朝這短短几十餘年,儒家學說雖然式微,但卻從未停止發展,認為儒學在秦朝被迫中斷無疑是一種片面的想法。

結語

在中國古代社會,每個朝代均有其正統指導思想。

例如秦朝的法家學說,漢朝前期的道家學說以及後世多個王朝的儒家學說。

統治者採用某一學派思想當作指導思想,並不是統治者痴迷於此,而是認為其更有利於維護王朝的統治。

因此,秦始皇重法家,也不過是因為秦國當年就是憑藉法家思想而發展壯大,並不是單獨的仇視、詆譭儒家思想。

儒法之爭,古今之辨?秦朝儒學研究

儒家思想經過了這一短暫的低谷後,在後世的朝代迅速成為王朝的指導思想,併成為中國古代思想史的主體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