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歐菲光卻為受賄85萬元人員求情

中國裁判文書網釋出的1份刑事裁定書顯示,歐菲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歐菲精密光學事業群總經理鄒某榮於2014年1月至2017年4月間,利用其擔任歐菲光電公司影像製造一處總監、副總經理、總處副總經理的職務便利,收受供應商深圳華麟電路技術有限公司業務經理寧某足的“好處費”,共計人民幣84。99萬元。

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歐菲光卻為受賄85萬元人員求情

歐菲光集團公司出具書面證明,向司法機關反映鄒某榮在該公司入職後一直工作在核心的技術崗位和管理崗位,其組建的歐菲精密光學事業群的鏡頭業務為歐菲光集團公司未來三年的主要業務增長點,在技術創新、核心客戶合作、增加企業產值、創稅等方面有重要貢獻,並認為如失去此核心人才將對公司發展和光學業務產生嚴重影響,建議司法機關能夠考慮公司的實際發展需要,對鄒某榮從輕處罰,判處非監禁刑。

據悉,歐菲光一名採購員工在一年的時間裡收取供應商寧某某回扣23。4萬,兩人雙雙獲刑。此寧某某與上述案件的寧某某同為深圳華麟電路技術有限公司員工,尚未求證是否為同一個人。

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歐菲光卻為受賄85萬元人員求情

受賄已經不是歐菲光第一次出現,眾所周知歐菲光在佈局VR,以觸控系統、影像系統、生物識別系統為主營業務的歐菲光,因為主要面對的是B2B市場。為多家VR硬體廠商提供透鏡。

歐菲光自建團隊,網羅VR/AR領域的軟硬體人才。一方面佈局AR/VR硬體裝置市場,另一方面佈局VR內容製作與內容運營,朝著製造+內容運營的方向進行佈局。從裝置向下遊產業鏈進一步延伸,歐菲光正在積極推動VR+戰略,希望透過3~5年將VR+戰略落地。

此案涉及到了核心人才,將對公司發展和光學業務產生嚴重影響,但是“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如果真的從輕處罰,是否會引起其他公司的效仿?但是不從輕處罰,又將對企業的發展造成巨大的影響。刑法就是刑法,不能因一個企業的發展,而對其進行減刑,其作為核心人才貪汙受賄,歐菲光應該感到可恥才對,而不是為其求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