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女孩跳樓案回顧:三年墮胎四次,隨叫隨到,風光背後都是汙穢

昔日芙蓉花,今成斷根草;以色事他人,能得幾時好?美麗的面容,年輕的身體,看似是值得驕傲的資本,可若是沒有能力與之匹配,外表再如何吸引人也總有如花一般凋零飄落的那天,越是年輕,越要時刻警醒,不要輕易被誘惑迷了眼,喪失獨立和自主,淪為他人玩物。

每當看到涉及“包養”的糾紛和婚內出軌贈予第三者財物的案例,都格外令人感慨,在法律面前無知的代價是多麼嚴重,你以為這個世界只如你的想象,將青春用於揮霍而不是力求上進,到最後,往往會嚐到現實的教訓。

2021年11月13日,備受現實打擊的小靜帶著滿腔不得抒發的悲憤站上了高處,路過的小區居民看到之後被嚇得不輕,趕緊朝她喊話,高聲勸阻。他們雖然不知小靜經歷了什麼,可她看起來頂多二十來歲,還非常年輕,要是想不開做了傻事,太不值得了!

而且,小靜身處四樓窗外樓頂連線過樑處,這樣的高度實在危險,稍有不慎就可能墜落致重傷甚至死亡……見小靜對呼喊聲充耳不聞,滿臉傷心,路人不敢耽擱,立刻打電話找消防官兵求助,等消防救援人員趕到現場,小靜已經坐了下來,她抱著自己的膝蓋,看起來很無助。

為了安撫小靜的情緒,消防員耐心地與她溝通,終於讓小靜說出了自己的遭遇,知道小靜意圖輕生的原因後,所有人都很是感嘆:你還這樣年輕,未來有無限可能,那個男人不值得你如此,就算是為了你的親人,你也不應該走極端。

勸解了許久後,小靜終於打消了輕生的念頭,順利被消防員救下,可事情到了這裡還沒有結束,小靜需要很長的時間來重新規劃人生,治療心理的創傷,而這一切,都源於她畢業後做錯選擇,她選擇成為金絲雀,而不是翱翔天際自由自在的飛鷹。

小靜是揚州本地人,在2018年之前,她的人生無波無浪,按部就班地學習、考試、畢業然後參加工作,剛畢業那幾年很容易迷茫,小靜也如很多同齡人一般,在每個加班到深夜的日子裡,在每月看到工資條的時候,都會懷疑自己此刻的努力是否值得。

因為想要的回報看起來還遙遙無期,畢業前幻想的工作後實現“消費自由”被現實無情地擊垮。小靜成了名副其實的月光族,每個月的工資交完房租水電買完油米泡麵便所剩無幾,自覺對不住家裡人期盼的小靜,心理壓力不小。

在這樣的情況下遇見一個有錢老闆對她溫柔小意、體貼殷勤,小靜淪陷了。

她不是不知道對方已婚有子,也不是看不懂對方的暗示,對方的意圖很明確,他看中了小靜年輕美麗,想包養她,只要小靜放下自尊,此後就不用再辛苦工作,每個月都能從老闆那裡拿到生活費,還有額外的禮物贈送,這樣的誘惑,對於意志不堅定的人來說是無法抗拒的。

而當時的小靜還太年輕,太無知,如斷頭王后瑪麗一般“不知道所有命運贈予的禮物,早已在暗中標好了價格”,沒有猶豫太久,便選擇向物質的誘惑屈服。她成了那老闆的情人,或許還不是唯一的,從那以後,她買東西再也不用對比價格,想買的衣服鞋子、化妝品都能很快到手。

小靜將這理解為那個人對她的喜愛,可和她比起來,男人要現實得多,他不過像豢養寵物一樣,喜歡寵物打扮得漂亮,最終的目的還是為自己開心;他出錢,小靜便要出自己的身體和靈魂,每當他有想法,小靜就得隨叫隨到,對於他一些顯得過分的要求,小靜也不能說“不”。

轉眼間,3年多過去了,小靜一直沒有再工作,只用對方給的錢生活,職場對她而言就像陌生的遠去的夢,她的日常除了陪伴金主,就是連續意外懷孕,然後在對方的嚴令下將胎兒打掉;

因為他已經有了4個兒女,絕不可能讓外面的女人再懷上孩子,然後以孩子為把柄對他提要求、影響家庭。

而小靜處於被動地位,依附大樹的藤蔓沒有資格自主,每次發現懷孕,只能滿心委屈地去做手術;短短3年多的時間,竟然墮胎4次,這讓小靜覺得自己為那名老闆付出太多,青春和身體健康,都是無法用錢買到的,她越來越依賴這段關係,因為失去的東西已經回不來,她輸不起。

可在2021年,這段見不得光的關係終究還是被發現了。

一個女人找到她,毫不留情地將她罵了一頓,警告她趕緊離開自己的老公,否則就對她不客氣。小靜瞬間成了周圍人指指點點的物件,自覺無臉見人,而此時她也發現,那個嘴裡說著多麼愛她的男人已經躲了起來,不願再和她有所牽扯。

她不光失去了生活來源,還沒有了名譽,更不知道該如何跟家裡人解釋自己這幾年都在做什麼,迫於無奈,她搬出了周某安置她的房子,重新回到了狹窄的出租屋,她想試著重新找一份工作,卻發現自己與專業技能脫節太久,競爭力和初出茅廬的畢業生都比不了。

而老闆的原配顯然不會這麼輕易放過她,她這幾年接受的財物贈予,都是他們夫妻的共同財產,在法律上是無效的贈予,也就是說若對方以她與男方的關係不道德,接受其贈予侵犯自己的合法財產權益為由訴上法庭,小靜連辯解的餘地都沒有。

因為她的的確確就是做了第三者,成了被包養的物件,包養和婚外情都違背公序良俗,《民法典》第八條規定“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此外,法律提倡婚姻忠誠,規定了“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丈夫在妻子不知情的情況下將夫妻共同財產送給情人,不是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更與法律和社會一般道德要求相悖,鬧到法院去,通常是判決贈予無效。

正因如此,小靜才在這段關係曝光之後感到絕望,生出了輕生之念,她知道自己錯了,錯得離譜,唯一支撐她活下去的是家人,往後,她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如果就此醒悟,自己努力地奮鬥,未來還有希望。

不道德的關係將人拖入深淵,風光的背後只有汙穢,越是年輕,越要靠自己打拼,只有靠自己雙手掙得的,才是真正穩固的。

(涉及隱私,當事人均為化名;部分圖片源自網路,配合敘事。溫馨提醒:尊重原創,請勿搬運抄襲、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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