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牌貨車取消雙證後,車輛行駛證上性質是營運?還是非營運?

4。5噸以下貨車取消雙證,行駛證為可登記為非營運不會影響正常營運,管理規定已經針對性調整。

2018年末交通運輸部下文再次確定自2019年開始全面取消4。5噸以下貨車的兩證辦理,並且在第二條附加說明了這麼一句話:

自2019年1月1日期,對於總質量4。5噸以下普通貨運車輛從事普通貨運活動的,各地交通運輸管理部門不得對該類車輛、駕駛員以“無證經營”和“未取得相應從業資格證件、駕駛道路客貨運輸車輛”為由實施行政處罰。

潛意思是指貨運車輛可以在沒有兩證的前提下從事貨運運輸,但規定中並沒有提及車輛應該為營運還是非營運,對於行駛證並沒有規定則說明不限制類型;而且運管條例也已經修訂,貨運運輸已經全面放開。

藍牌貨車取消雙證後,車輛行駛證上性質是營運?還是非營運?

於2019年3月2日最新修訂且已經執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中第24條補充說明了使用4。5噸以下的普通貨運從良從事普通貨運經營的,無需申請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和營運證。重點已經劃出,貨執行業有幾種型別要注意區分:

普通貨物運輸

貨運專用運輸

大型物件運輸

危險貨物運輸

普通貨物運輸的類目包括是糧食、煤炭、鋼鐵、礦建材料、工業用品、日化用品以及食品百貨,型別包括零整散貨運輸以及集裝箱式運輸,這些類目的物品屬於普通貨物,範圍雖然很大但是還有一些是不允許涉及的,比如:

冷藏保鮮

罐式容器

搬家運輸

這三種屬【貨物專用運輸】,原則上即使車輛滿足4。5噸以下的標準也不允許從事,畢竟最新修訂條例中只說明瞭可以從事普通物品貨運,這些細節要吃透了才能放心大膽的用車。

藍牌貨車取消雙證後,車輛行駛證上性質是營運?還是非營運?

總結:放開了兩證的藍牌貨車只要合理控制拉貨的範圍不需要辦理營運,但特殊車輛和專用貨運仍然要以營運車輛為主辦理相關手續才能參與,規定仍舊沒有本質的區別。其次車險方面後期也會有所調整,非營運實際獲益不多。

非營運車輛的車險要比營運車輛低一些,這是在兩證取消之前;而取消之後大量的貨車不在辦理營運資質但事實參與了道路運輸,車輛存在的風險與之前本質上沒有變化,同理車險承擔的風險也沒有減少。所以讓這些實際參與營運的車輛有漏洞可尋是不現實的,只要是貨車後期的車險價格仍會水漲船高。

藍牌貨車取消雙證後,車輛行駛證上性質是營運?還是非營運?

藍牌貨車目前要注意的事項大致有這幾點,對於貨物和車險要有客觀的理解,實際獲益的只是各地運管不在嚴查小貨車,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