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嚴禁海砂用於混凝土 倒查追溯非法開採海砂責任

央廣網濟南3月25日訊息(記者桂園)山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公安廳、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等10部門近日聯合印發通知,加強海砂開採運輸銷售使用管理工作,嚴禁海砂用於預應力混凝土、鋼纖維混凝土以及有特殊要求的鋼筋混凝土中。

建設用砂是關係混凝土質量和耐久性的基礎建築材料。違法違規使用海砂,會因氯離子含量超標造成鋼筋鏽蝕,降低結構耐久性,給建設工程質量和結構安全帶來隱患,嚴重威脅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通知明確,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嚴格海砂開採許可管理,督促海砂開採企業和個人按照批准的範圍和方式規範有序開採海砂。海砂開採企業在銷售海砂時向運砂船舶(車輛)提供每船(車)次海砂來源證明。運輸過程中,無法提供海砂來源證明的船舶將被先行查扣,核查海砂來源,倒查追溯非法開採海砂企業和個人責任。嚴厲打擊內河船舶、“三無”船舶違法違規從事沿海砂石運輸行為,嚴厲查處沿海港口碼頭為這些違法運輸提供裝卸服務。

通知要求混凝土用海砂水溶性氯離子含量不得大於0。03%,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水泥製品等出廠時應當向施工單位提供氯離子檢測合格證明。建設、設計、施工等單位應當在設計檔案和工程量清單中明確用砂技術指標,嚴禁海砂用於預應力混凝土、鋼纖維混凝土以及有特殊要求的鋼筋混凝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