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網紅主播,兩男子為詐騙“引流”獲刑

刷刷短影片、看看網路直播,已經成為不少人生活的一部分。然而,影片和直播帶來的大流量卻被不法分子盯上。

有人試圖透過網紅主播的“推廣”“帶貨”為詐騙活動引流,從而騙取錢款。

近日,

靜安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

這樣一起非法利用資訊網路的案件。

庭審現場,被告人付某、戴某兩人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在承接了詐騙活動的推廣任務後,兩人尋找下手目標,並向主播宣稱只要是直播間的粉絲,在關注微訊號、完成相應下載任務後就可以返現零花錢,五到十塊不等,同時會根據粉絲數,向主播給予數百元酬勞。

根據公訴機關指控,2021年3月起,被告人付某受上線指派,單獨或與其發展的下線人員,共同在短影片平臺聯絡部分主播,採取有償推廣的方式,由主播在網路直播時向不特定受眾推薦特定微信公眾號,並按照該微信公眾號經推廣後新增關注人數,從上線人員處獲取報酬。

利用網紅主播,兩男子為詐騙“引流”獲刑

2021年5月起,作為付某發展的下線人員,被告人戴某實施了同樣的違法行為,多名被害人在觀看直播後,新增公眾號並按要求下載各種軟體,一開始可以獲取幾塊錢零花錢,但一旦充值完成任務後,最終無法提現。同月,兩人被公安機關抓獲。

經查,付某、戴某為該微訊號每新增一個粉絲,就獲得55元,截至案發,兩人分別透過增加關注數結算獲利約5萬元、3萬元。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付某、戴某利用資訊網路為實施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釋出資訊,應當以非法利用資訊網路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近日,靜安法院就該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付某、戴某犯非法利用網路資訊罪,

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兩個月和有期徒刑六個月。

利用網紅主播,兩男子為詐騙“引流”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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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蘆李娜

【來源:新聞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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