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這些情況可以起訴政府,你知道嗎?

遇到這些情況可以起訴政府,你知道嗎?

《行政訴訟法》第二條對行政訴訟的立案範圍做了規定,該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有權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據此,當行政機關的行為侵害了公民的合法權益,或者行政機關作出的某個行為對公民產生了權利義務時,公民就可以起訴。

遇到這些情況可以起訴政府,你知道嗎?

具體來講有如下情況:

第一是對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處罰不服的。比如對行政拘留、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罰款、警告等行政處罰不服的。 常見的有吊銷駕駛證、吊銷工商營業執照、交警罰款等,如果對以上行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第二是對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不服的。比如對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等不服的。

第三是關於拒絕申請行政許可的。比如,小區裡安裝電梯,需要申請行政許可,當申請時行政機關拒絕或者在法定期限內不予答覆的,申請人可以起訴。

第四,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確認。比如,您享有使用權的土地,有權行政機關確權時,處分給了第三人。這種情況下申請人自己的不動產所有權遭到了侵害,申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遇到這些情況可以起訴政府,你知道嗎?

第五,被徵收人如果對徵收、徵用決定及其補償決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在徵地拆遷中常提起的訴訟就包括這兩種。

第六,行政機關不履責或者不予答覆的即行政機關不作為。比如,有人對您實施暴力,您報警時警察不出警,您可以就此事起訴。

第七,行政機關侵犯經營自主權或者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土地經營權的。比如,違法徵地或者違法租地都涉及承包人的經營自主權受到侵害。

第八,行政機關濫用行政權力排除或者限制競爭的。比如,一個小區要建造幼兒園,進行公開招投標,張三和李四都參加競標。其中張三因為做了做工作,李四因為莫須有的原因被認定為不具有資質,像這樣的情況,李四可以起訴某行政機關。

遇到這些情況可以起訴政府,你知道嗎?

上述是一些可以起訴的案由,如果要想民告官還需要有明確的被告,即知道是誰侵犯了您的權益,所以這就要求當事人在進行相關行為時要保留證據。

如果在符合立案條件的情況下,法院不予立案時,您也不要害怕。如果法院不接收起訴材料或者接受起訴材料不出具書面憑證的可以向上級法院投訴;如果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可以直接向上一級法院起訴。

以上是關於行政訴訟受案範圍的相關規定,如果您對相關法律規定不瞭解,小編告訴您一個簡單的辦法來確定行政行為是否可訴。那就是行政機關作出的某個行為減少了您的權益,增加了您的義務,具體情況還需進一步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