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罪犯終結者,破案喜歡研究死人屍體,各種恐怖兇殺案都能辦

宋慈,是中國古代傑出的法醫學家,與朱熹同是老鄉,都是建陽人。對於宋慈,電視劇《大宋提刑官》使宋慈的知名度不再侷限於法醫領域,而是達到了婦幼皆知的程度。

他是罪犯終結者,破案喜歡研究死人屍體,各種恐怖兇殺案都能辦

宋慈早期學習儒學,入官後,他當過十幾位地方官員,主要負責監獄方面的事宜,最後官拜廣東經略安撫使。宋慈一生中處理的案例數是很多的,手法相當高明,“能讓死人說話”,幫助無數人消除冤屈。可以說他是古代的福爾摩斯。

更值得稱道的是,在他去世前的兩年(公元1247年),他撰寫並出版了《洗冤集錄》五卷。這本書是他人生經歷和思想的結晶。它不僅是中國,也是世界上第一本法醫學專著。遠超大利人佛圖納圖·菲得利1602年出版同類書籍,因此宋慈也被稱為法醫學的鼻祖。

他是罪犯終結者,破案喜歡研究死人屍體,各種恐怖兇殺案都能辦

宋慈也是出身名門,他的祖先是唐代丞相宋璟。宋慈自幼聰明有為,最初師從朱熹的學生吳稚。然而,宋慈的事業並非一帆風順。32歲時,他才中進士,在浙江鄞縣謀得一職。不幸的是,就在他上任之前,他的父親去世了。根據古代的規定,宋慈在父母去世後,需要留在家裡守孝。

直到41歲,宋慈才正式走上政治舞臺。

作為一名官員,你需要破案。宋慈在審案過程中遇到的第一個障礙是“驗屍”。在古代,對於屍體的檢查是非常困難的。在古代,封建思想是非常嚴重的。古人認為,與屍體接觸是非常晦氣的。因此,屍檢工作一般由“賤民”或“奴隸”等人來完成,稱為“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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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宋慈仕途之初,他所面臨的是這樣一個大背景:官僚們“對屍體和事件發生的地方,捂著鼻子,不屑一顧”。因此,常常會有冤假錯案。

宋慈作為刑獄之官,對這種現象深惡痛絕。他認為,最嚴厲的懲罰是由犯罪事實決定的,犯罪事實必須經過檢驗才能確定。因此,檢驗的結果往往是至關重要的。

由此,宋慈設立了一個標準,無論案件在何處發生,官員們都必須“親力親為”。即使屍體的氣味難聞,官員們也必須“專一查案,不能迴避氣味”。

南宋深受理學思想的影響,恪守“非禮勿視”的教條。在宋慈之前,檢查身體時,秘密的部分總是被掩蓋起來。

宋慈雖然也是“唯心主義”哲學的學究,他在解剖屍體時非常務實,是一個唯物主義者。他警告官員:不要讓人掩蓋秘密的地方,所有的地方都必須“仔細檢查”,看看是否有致命的異物,如針和刀等。並明確指出:“凡進行檢查的婦女,絕不可因羞而回避”,應被抬到“光線柔和的地方”。不放過細枝末節,這樣更能看的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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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因為宋慈重視實踐檢驗,重視證據。作為一名官員,他在20多年的時間裡破獲了無數案件。在福建建陽,也有一個傳說,說宋慈“能使死人說話”。

據傳說,宋慈接到報案說,某個住宅發生了一場大火燒死了一個人。當他到達現場時,死者的妻子正在被燒焦的屍體旁哭泣。這個女人告訴宋慈,她的丈夫因為生病在家休息。她出去工作,當她回來的時候,房子被燒燬了,她的丈夫也被燒死了。

宋慈仔細檢查了屍體,發現沒有掙扎的跡象。背部與地面相連的地方燒傷的痕跡明顯較輕,死者口中沒有灰塵。

換句話說,死者不是被燒死的,很有可能是有人殺了他,放火製造了一個假的現場。

宋慈是根據屍體上的資訊“告訴”他,並進一步調查的。他發現死者的妻子與他人通姦,被發現後,他和姦夫一起勒死了死者,然後放火燒了房子,造成了被火燒死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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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慈破獲一起起案件後,總結了大量經驗,花了10年時間編撰了《洗冤集錄》。該書被譽為中國第一本法醫學專著,講述了各種各樣的斷案方法。其中一種是“蒸骨驗傷”,就是把屍體的骨頭洗乾淨,用細麻繩串起來,整齊地放在竹蓆上。然後挖一個地窖,用木柴燒了地窖的牆壁,待地窖四壁變紅,倒上兩升好酒和五升酸醋。

趁著地窖裡散發的熱氣,把這些骨頭抬到地窖裡,蓋上草蓆。一個小時後,取出骨頭,把它們放在一個明亮的地方,在陽光下開啟一把紅油傘,並檢驗這些骨頭。如果骨頭被打了一下,就會出現相關的紅色痕跡,骨頭的兩端就會有血暈。再把這些帶有紅色痕跡的骨頭照著陽光觀察,可以發現紅色部分是生前被打處。如果骨頭上沒有血影,即使骨折了,也是死後的傷口。

在許多法醫專家看來,這種方法是有科學依據的。當人活著的時候,他們被打,血會滲進骨頭,血就存在於骨頭了。此外,“驗顱查溺”、“蒼蠅嗜血法””等方法至今仍在使用。

他是罪犯終結者,破案喜歡研究死人屍體,各種恐怖兇殺案都能辦

然而,由於時代的限制,《洗冤集錄》也存在著不科學的地方。例如,“滴血認親”絲毫沒有科學依據。然而,後人對宋慈和《洗冤集錄》的評價仍然高居不下,稱其為“法醫鼻祖”。